痘科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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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科辨要

作者
日本·池田瑞仙
底本
出自《皇漢醫學叢書》第九冊,1936年上海世界書局刊行(國家圖書館掃描本

重校痘科辨要敘

痘科辨要十卷。是先君子之所著也。其初稿本。即奫等往年所校訂者。傳以藏筐中矣。而今行本者。刻梓之日。奫已在多病辭嗣之後。放情山水。索居有年。故不得與聞其舉也。謹案先君子之文。直達平易。專要傳道授業。以便於初學意會。絕無麗飾詭巧之習也。而今行本編中間有之。蓋當時先君老病稍加。公務之暇。靜然養性。殊厭煩瑣。比校雕刻。事多任弟子輩之手。是以不啻訛舛衍缺。未一一精究。或行間所補錄者。錯置填入。其甚至有生徒以私意增補。附各條下者。珷玞在昆岡。人猶以為玉璞。尤可慨嘆矣哉。及其刻成也。既而先君病漸進。越三年。遂至不起。嗚呼。是所以無暇再訂也。至村岡晉養於先君。繼為二世醫 官。愍奫夙多不幸。為請於官。以奫之病軀復常。出而自度之事狀。實文化丁卯冬十又一月也。是晉友于之厚一至於此。亦奫之大幸哉。頃日偶與晉相見。言及辨要。奫因舉前說。又告以有重校之志。曰。生徒增補者。識者一目瞭然。知口氣所分。亦終無害於傳授心術。但恐初學輩。為之妄生紛然之說。故言及之耳。晉聽以為可矣。今重校之例。其訛舛衍缺者。補錄填錯者。從初稿本為之訂正。其生徒意增者。略加辨注。錄之上層及卷尾。但間有足以發明本旨者。並存以不掩其功也。名曰重校本。要只在使先君子終身之業。永無遺失而已。且也奫昔年好逸。不與聞校刻之事。其罪尤大。此舉亦庶幾償萬分之一歟。遂錄之為敘。

時文政四年辛巳夏五男奫謹志

凡例

一明崇禎末。盜賊蜂起。海內湯沸。韃虜遂傾明鼎。杭州府學秀才戴先生。深恥先王之衣冠文物。變為鼠尾馬蹄之醜。險涉溟渤。歸化於我邦。初寓於崎陽。尋歷遊肥築豐三州。而後來於周防國。深愛其岩國山之山態水容。頗似吳下之舊里也。遂築庵於錦帶橋滸。龍江之丘。以醫居三年焉。余曾祖嵩山。亦業醫。嘗與先生親善。遂受治痘之奇術。筆錄以傳於子孫。五世於今矣。余自幼資質庸劣。內欠卓絕之才。外乏切磋之友。自謂寧與周流諸科以治萬病。不如深志家學傳術百世。自是遂顓志於痘疹一科矣。齒方弱冠。奔走於藝浪京師之間。每痘疫流布。以家秘禁法。驗之數千人。苦心熱腸。至於老耋。頗似得此術之奧矣。歲丁巳。被召至荏土。為痘科醫官。惟是朝干夕惕之不暇。豈亦遑他顧乎。但恐吾術之不傳於後世。而適乖朝召之厚矣。乃今舉戴先生之口訣。辨諸子治痘之精要。加以己意。里為八冊。目曰痘科辨要。若夫唇舌之至妙。則累世所秘。苟非其人。不敢妄傳。故姑闕之乎。悟至微得要妙。特存乎其人。非筆力之所得而盡也。

一上工望而知之。其要在面上部分矣。痘疹最要面部。今舉面部。三亭五臟部分。及六十位圖說。略辨之。如其至微要妙。累世秘之。故今不復妄錄矣。

一痘瘡之源。古來無歸一之說。今舉其確乎有據。以辨之。

一痘證必分八症。日期亦有四節。治者應須詳審。故著八症四節辨略。並附治例。

一痘中診脈。不異隔靴而搔癢。是以吾門。據證而不診脈。又有不診脈之確據。

一所引用前人之論說。必舉其書目。不敢竊以為己有矣。如鄭子用藥調護法。是也。及論諸症治法。亦必引前哲一語。以為典據矣。

一用藥須要叮嚀。不可妄投以害人命。篇中舉禁一角說等。是也。

一痘疹必因歲氣。故今舉前哲歲氣之說一二項。

一痘證自有三項。曰順。曰險。曰逆。此為吉凶悔吝之象。不可不辨。故舉四節三項症辨之。

一世或謂余之治痘也。特偏於溫補矣。不知痘證行下利。必不過六日焉。世醫不辨八症四節為何事。妄執施治。徒言眼前之症。不能知未病。五六日後。見凶證疊出。驚惶狼狽。迎余請治。率在托裡行漿之期。而非涼瀉可用之時也。世醫不知其所以然。謾謂偏於溫補。不亦左乎。今舉痘中寒熱用藥主法。及治驗數條。以示門生。

一痘中兩七日後。餘毒綿延。變症百出。及痘中夾症調護法。各舉一篇方論。

一我門有舌鑑。不許外觀。故此書亦不載。

一痘科自有四項。曰小兒。曰大人。曰婦人。曰孕婦。痘科本是一科。非啞科之列。只以其嬰兒患之最多。故列諸啞科。宋醫之失也。大人出痘。已與小兒不同。婦人經行。妊婦安胎之治。亦當別議。今分為別門。舉方論一篇。

一麻疹屬陽。痘瘡屬陰。既精究痘瘡。則又不得不辨麻疹也。今舉方論一篇。以附卷末。

一中古以來。治痘者流。雖多發明。而學之者。不免互有偏闢之失。蓋左袒文中。則遺災於血熱。根據仲陽。則釀害於氣虛。信魏直。則不辨虛實。概以保元。遂致以實助實之弊。貴聶氏。則猶以杯水御一車薪之火。其病恆在不及。抑亦宗建中。則其逢火熱。雖乃奏功。而值內虛。則卜其喪無日。故當病投藥。以除偏闢之失。為醫之一大緊要事矣。

一痘中夾蛔。最為凶險。大人小兒。以此天者不鮮。是皆歲氣之所以令然也。因論其見證。集成一卷。以示門生爾。

一近來書肆。有竊余櫃中所秘。唇舌圖訣。並附錄。而彩飾其圖。以鬻之者。嗟貪利之徒。狡黠亦甚。夫痘之一證。不必由脈。蓋辨認唇舌之形狀轉色。以察實熱虛寒之標證。然後用藥。則雖不中而不遠矣。抑不知此活旨。徒欲以圖色而治痘。豈不幾執刃殺人也哉。故余今辨之者。非敢嗇之。但恐遺臭名於千載之後也。有志治痘之醫。宜慎之矣。

一余家雖世傳痘瘡之術。未敢授之於人。及余行醫於浪畢。有請入門受業者許之。自天明戊申之歲始。爾來執贄歲多一歲。乎平今日。幾數百人。自顧余也何人而得之於人。益羞我德之菲薄。術之蕪陋也已。

一有諸國醫生。未嘗入於余門。而偽稱門人。炫名惑世者。乃恐其術鹵莽。多誤生命。又有雖嘗入於余門。而未逮得術。而遽厭棄之者。乃恐彎羿之弓而射羿。乃今擇深得余術並秘記口授者。逐一詳記其姓名及鄉貫。以附卷尾。非敢誇之於世。間以誤治之誚。延及乎余。故不得已。做這禦侮之策。觀者諒焉。

一余自壯年。志於治痘尤切矣。每痘疫流布。不擇何地。必往療之。辨別順險逆之三項。以錄治驗數百條。以藏於家。因今舉施治三都者十餘章。附之卷末。以示門人云。

一欲治痘瘡。宜先諳痘方。茲撮諸方集作一冊。以供座右之便。嗟乎。以有涯之方。而應無涯之症。為醫者。豈可無活手段焉也哉。

錦橋 池田獨美識

卷一

窮玄

夫醫之為技。難於眾流。而痘之為治。難於他病。何則。痘之所患。大率恆在小兒。問焉不通其意。察焉不由其脈。乍起乍收。變遷倏忽。轉瞬之際。死活之機分焉。自非通變之手。孰能治之。雖然。通變之妙。非有他道。生平研窮煉鍛。然後臨局。則其處置之方。無往而不得其宜也。此之謂通於神之玄機矣。莫謂漿期無涼瀉。莫謂初發無溫補。通神應變。必俟其人。言筌之跡。特傳其常階梯而已。雖然不知常。則不能應變。不知變。則不能全常。苟知此義。則治痘之術。思過半矣。

辨熱因

夫人稟性於天地。而萌氣焉。資氣於父母。而成質焉。際乎此時。未曾無淫火之毒。故世歷今古。人閱千萬。無有免此難者也。蓋淫火釀於有形之前。必發於有生之後。遇於歲火太過。疫毒流行。則痘毒亦隨流布。故痘之發也。必先火熱。而後見苗。經曰。少陰有餘。則病皮痹癮𤺋。何則。君相二火太盛。則五臟百骸。莫不振動。以故淫火與時氣相感觸。火毒遂中於其中。而外注於皮毛。所以痘未見苗而先發熱也。古語曰。五穀不熱不透實。痘疹不熱不透徹。不其然乎。但火熱太過者。真元爍熱。氣血不及者。陽明繁劇。故痘之呈見。特顧熱之淺深如何而已。

蓋上古簡質。未有痘名。唯以風候言之。故病源候論。有傷寒豋豆瘡。或時氣皰瘡之目。又名天瘡。以其為天行疫癘也。肘後方又有天行斑瘡之名。今案諸家論。雖歸罪於淫火胎毒。但以瘟病之藥投之。則其為疫癘之屬明矣。且古有豋豆等病。而今無其證。則今之疱瘡。即古之豋豆瘡。而異其名者歟。或謂痘瘡之火。本起於腎。又曰。腎在腑下。沉匿不受穢濁。何以知起於腎之由。此皆杜撰之見。不足論矣。吾曼公先生訣曰。疫毒客乎前陰後陰之際。直侵大腸膀胱之絡。傳與命門相火相激。灼爍腎窖。而梟炎猛極。熔冶氣血之伏毒。內則振動五臟百骸。外則徹透肌肉皮毛。然後呈見痘形也。且夫心腎二者。統少陰之脈。故相火熾。則君火亦隨熾矣。而肺為皮毛之合。肺金為火熔治。則干激皮膚。干激皮膚。則皮膜自麻痹焉。故痘雖萌芽。而不知痛癢。蓋人發諸瘡疥。則或痛或癢。不可忍者。生人之常也。特以皮膚干激之故。而不覺知耳。余家不言痘瘡之原。但以其見症論之。蓋自古一患不再患。則可謂胎毒乎。又闔村閤家。傳染則為疫癘亦宜。嘗謂淫火食穢之二毒。內畜稀少。則為害亦微。而其偶稠密者。氣血為此虧損。加以疫氣之深毒。所以致有險逆之症也。痘之順逆無他。在胎毒之稀稠。與疫氣之深淺也爾矣。凡稱疹者多種痘疹、麻疹、風疹、斑疹、癮疹、膚疹、是也。蓋𤺋者謂初發赤點。隱躍皮下。而不作粒者。乃疿瘡也。諸瘡皆異其形。今稱痘者。從疹而起。逐日為粒。其形狀肖豆。故曰之痘。而痘疹連稱者。提其總稱也。又少陽子曰。痘也者豆也。因其形之類。而為痘之名也。蓋豆字。聖劑總錄。始作痘字。凡為醫者。宜就其名。而考其症。庶幾瞭然於心目之際矣。

辨面上位部

夫痘疹陽毒也。諸陽皆聚於面。吉凶善惡。最易見焉。額屬心火。如印堂以上。髮際以下。橫兩日月角位。先見紅點。先漿先靨者凶也。左臉屬肝。右臉屬肺。如兩臉見紅點。磊落者吉。如相聚作塊。其肉硬腫者死。頦屬腎承漿橫抵。兩頤先見紅點者吉。鼻屬脾土。若準頭先出先靨者凶。腎之竅在耳。又云心開竅於耳。心腎皆少陰君火也。又少陽相火之脈。行耳之前後。凡耳輪先見赤點者凶。惟口唇四圍。先出先起先靨者大吉。陳序山曰。天有五星。地有五嶽。人有五形。俱在頭面布列。以此視痘。猶雖射楊葉乎百步之外。而無不中。不必待養由基也。

面部八隅三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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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曰。頭為清陽之府。故天庭印堂。君主之官。山根兩顴。輔將之職。手足卑賤之相也。如天庭輔官之瘡。平塌灰白。焦枯黑陷。則君主危。君主危。則十二官皆危。但手足卑賤。雖危又或無妨。所謂顴額焦枯。休歡喜。腿臁水泡。莫慌張者是也。兩臂脾經之軸也。兩膝腎經之軸也。此處起發灌濃。尤可充足。如見苗先自手足始者必凶勿治之矣。又以氣色辨之。額角流霞火熱尤甚。鼻梁紫紋。肝腎病。紅紋心病。青紋肝腎病。黑紋腎病。黃紋脾胃病。白紋肺病。額前紫赤。痘終不起矣。

辨面部諸位配合口訣

身熱候面色。上停微紅明潤者吉。中停無黯色。光亮潮潤者吉。下停無滯色。明亮活潤者吉。又上停先放苗者逆也。中停先放苗者險也。下停先放苗者順也。蓋頭面。為諸陽之會。印堂輔官。為諸陽之首。故命宮出瘡多少。乃吉凶悔吝之所以系焉。當現一點血時。明究五臟六腑之部分。推察其部氣血盈虧之微。詳辨其痘色紅白紫黑乾枯明潤之狀。配合面上六十位。以考內證平不平。而不以切脈。加之。精驗唇舌之轉色。則治痘要機。不在於此。而何在焉哉。

面部諸位配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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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面部六十位

夫頭面陽會之地。印堂一名命宮。此部為諸陽之首。命門之標。乃神明之所藏也。故出痘密則不吉。稀則周身首尾。悉順美矣。一發熱而後痘先出於面之下部。面頤為順。兩頰為險。額先出為逆。臉屬心部。兩臉瘡如⿰木⿳艹癶⿱日小形。則下部痘如桃花紅。必美潤而無損。兩顴心經之部。未至七八日。顴骨痘先灌漿。則生全之兆。嵩岳鼻也。五嶽皆在其中。五嶽之痘。紅潤吐石榴花。則手足亦順美。自顴骨以上。皆充灌滿足。縱下體凶逆而不灌。亦無妨。

舌上舌下生黑疔。名曰捲簾。此心經梟毒。邪熱所發必死。五嶽之地。勢穹窿。痘必於此先見。乃陽毒之正傳也。必吉兆。瘡稠密者。不論部位經絡之上下先後。一齊出現者凶。猶萬馬之齊奔。其中天痘先出。(天痘或曰疫癘痘)余痘隨出。故凶多也。六七粒相連出者。為遊蠶。兩顴心部也。痘必成椒皮。而難救治。三四相連出者。為疊錢。痘必難鼎峻。青田肝部也。目上下。四五連出者為凶。不可有哀猿聚泣。青帝殺門。座於兩眼眶。肝之關也。兩眼胞上。浮綠色。氣血充順吉兆也。眼為肝竅。氣血之宗。必貴封蛤。肝榮花易充。若見灰煤應死兆。如流清淚痘必順美。眼乃肝之關。若眼眶紫黑。則梟毒攻衝。肝木受傷凶。兩眼不封。則五氣散。而痘不起。稀則不妨。瘡密而眼不封。則傷肝而枯竭。額間肺部也。痘如黃豆之疏綻。吉兆也。額鼻地閣。為三鎖痘。若美麗。名為狀元。額以上俱肺部。額之方廣。宜空隙。左太陽屬肝。右太陽屬肺。宜空地。兩眉間宜稀少。如密則神魂飛去。雙霞繁霞彩霞者。在兩眉梢之上。(橫連。可看。)與兩陽相近。如痘疏朗。則六腑無虧損之失。氣血調和而吉。鼻肺竅也。鼻封須逐去蜥蜴。言竅中生梟毒。竅煤黑。而聲亦啞者。肺絕必死。喉咽肺之樞也。脅疼咽燥。則毒攻腸胃。而聲必啞。宜逐脾毒清肺金。玄壁腮宮俱脾部。痘如金錢懸珠。則身必安放。吉慶之兆。兩天倉。在眼角之上。屬肺。兩食倉。在唇之上。屬脾。如痘稀朗。則五經傳注。無他證吉兆也。兩頤脾部也。痘出色如梅花白。形似魚鉤。脾土受傷。必多泄瀉難收。兩腮堆錢。則脾傷。而泄瀉之危難免。宜速治之。腮頤脾部也。倒珮之形。此棄痘也。脾土崩壞。口上下唇。瘡多為雙鎖痘。形相鎖。主不食而死。諸痘未膿熟。唇先熟。唇硬鋪板黃。則水竭而土崩之患不免。沿口起水泡。則臍封亦虛泡。而脾土壞。口脾竅也。臍脾關也。兩食倉脾部也。痘如蟢窠。則脾氣弱。有嘔吐瀉逆之危。

正額間。疏黃豆。必雙林無叢木。方為全美之兆。額肺部也。鼻胃部也。地閣脾部也。是名三鎮。各一顆高竦。為狀元。鼻柱胃部也。痘如盤珠之形。最吉之徵。額顴鼻地閣。為五嶽。痘形稀朗。如北斗。美麗之象。鼻準鼻沖年壽。俱胃部流裔。灰煤紫泡。俱梟毒主凶。交骨耳邊。前一寸腎部也。痘忌遊蠶。紫黑則必凶。地閣放點。不可先發。乃腎之軸也。若先發。則痘必灰煤黑陷。腎為玄武門。兩耳腎之極也。故作腎窖之外候。已出痘。而耳先枯萎者凶。兩耳如堆粟。及如火者亦凶。兩耳欲灌急乾枯。或耳輪為塵痕者皆凶。耳生黑疔者。名豢虎。凶多吉少。顴臉遊蠶。痘見椒皮必凶。一鵠衝心氣呵欠者。必凶痘也。淚堂如椒實盤屁者。大凶之兆。水形鼻柱。蛔蟲攻敵。半死半生。鼻直如煤。少陰蒸郁多凶。年壽紫泡。梟毒入天門必凶。痘苗齊。而人中投轄者。凶可生。人中司命之堂。不宜有梟毒。方廣崇高空片者。吉之兆也。眉心廣橫。云遮冥路者。危痘不治。兩陽地位。憑虛屬吉。左陽肝。右陽肺。張兔羅眉上。看青灰黑色。必凶之兆。項頸盤蛇。梟毒易峻發。凶之兆。兩倉豐溢。五經自順相。為之吉。地閣榮枝忌峻發。必可稀。痘必少。痘欲出。天柱先垂折者凶。發熱。雙唇灑血珠者必凶。梟紅罩錦。胸口纏珠者凶症。食倉蟢窠。脾君受困。吐嘔數聲。凶症難治。

先大人之所示。家秘六十圖訣者。明驗面部五嶽七竅諸位。及部分之出苗。以占順逆險之模範也。所謂一百六十樣者。並言遍體手足之出形也。故候痘瘡者。以面部為第一。他處次焉。

面部六十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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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七日五傳

腎心脾肝肺五者。一二日。梟毒發腎。傳於骨髓。二三日。傳心血脈之分。三四日。傳脾胃肌肉之分。四五日。傳肝筋之分。五六日。傳肺皮毛之表而靨焉。七八日。膿盛。漸至干收而愈。否則必成壅滯煩劇。凡十五時。有一傳。司天以十二日。為一候。金木水火土。應五藏。三陰三陽。應六府也。

辨氣血盈虧

凡臨痘時。先觀顏色之榮枯。顏色如榮潤。氣血相旺。枯澀。氣血相衰。故熱蒸者。貴和緩而嫌寒熱。貴安靜而嫌煩躁。色者。貴紅活而嫌慘黯。貴微紅而嫌紅赤。貴光彩而嫌黑滯。苗者。貴淡紅而嫌赤紫。貴圓淨而嫌破碎。貴高聳而嫌陷伏。貴稀疏而嫌稠密。皮者。貴厚實而嫌虛薄。貴緻密而嫌滲漏。根者。貴粗緊而嫌細散。貴明潤而嫌暗淡。膿者。貴渾濁而嫌清淡。貴飽滿而嫌干空。貴黃黑而嫌光洞。痂者。貴厚突而嫌薄塌。貴紫潤而嫌焦黑。瘢者。貴桃紅而嫌粉白。貴光澤而嫌赤紫。其出要參差。其形嫌不齊。凡氣血平準。則痘分陰陽。根腳收緊。為窠者氣也。為暈者血也。故痘之所要。是元氣也。元氣充實。則血亦隨之。猶良將之下。無弱兵也。其理然矣。

辨四項口訣

夫氣者。陽而無形。神為之主。故浮沉聚散。使外成窠。天圓者。陽之德也。夫血者。陰而有形。重濁象地。故灌注滋潤。使內成暈。紅活者。陰之德也。夫毒者。為陰為陽。而依氣血盛衰。而為之梟焉。若氣血衰弱。而無製毒之力。則毒氣肆虐。焇爍臟腑。或水漬氣血。若火毒燔灼。則火極而兼水之化。魂魄遂歸黃泉焉。夫元氣者。為一身之主宰。乃一元天之氣也。光明健剛者。天之元氣也。淫濕滋養者。地之精華也。故陽勝則陰虧。陰勝則陽虧。常不宜偏勝。虧久則物病。相齊則物平也。在人則胃中發生之氣也。是為元氣之本始矣。故胃氣和而能食。則元氣固於內。而諸症自順美也。

書云。頂尖圓便是氣。根紅活便是血。毒則痘中頂上之黑是也。血載毒。氣逐毒。痘毒依氣血而發。凡痘窠尖圓起突者。氣之充實也。根腳收緊潤澤者。血之榮養也。痘出定。而後天地位極。天地位極。而後紅白兩分。頂白根紅者。陽內而陰外也。蓋頂白者。血為水。水化為膿。黃轉為黑。此毒解之徵也。蓋榮衛者。氣血之德也。氣血者。痘毒之廬也。痘毒者。氣血之賊也。榮衛之德盛。則力戩其賊。則廬舍全。榮衛之德衰。則賊肆其虐。而廬舍剝。血不能載則塌。氣不能拘則陷。故治痘調補氣血。血生則內固。氣益則外旺也。

凡看痘。必先看元氣。元氣所在。非有非無。惟心領意會而已。如形色初善。而後變惡者。元氣內竭也。形色初惡。而後歸善者。元氣內強也。元氣本也。形色末也。故善治者。未嘗不察本末之理矣。凡看元氣之強弱。惟在觀氣血盛衰。與痘之圓陷榮枯耳。蓋面顏發黃紅白色。及唇舌紅潤者。即五行之精華。發見肌標。而氣血相旺。元氣固內之驗也。是為以外知內之圭臬矣。凡痘稟賦虛弱。而表裡共虛。臨局而熱微毒稀。易出易長。已至起發之期。不能攝續氣血。而出瘡平塌。失綻突之勢。初善而後變惡者。神元不足故也。若稟賦氣血並壯厚。則痘雖為初熱所困。而出瘡凶險。至六七日。多有起鬆鮮明者。是素脾胃壯健。而神元固內故也。凡治痘。先以形色候外。以唇舌候內。是常理也。乃於其際。拋出精力。以辨認之。則心通於神。諸症熙熙。宛在目中矣。凡窠頂堅厚光壯者。氣之足也。根暈潤澤。肌肉明榮者。血之足也。內外俱無壅滯。則諸症順美。反之。險逆二症並見矣。

辨神氣口訣

書云。時醫之見。泥於形色。不知形色變遷由內症。故外症雖輕。內則神氣昏亂。睡臥不安。飲食不入。夾症疊出。頓將生變。凡五藏之氣實。則五內七竅。共壯實。五神精華。發見於外。而瑩明活動者。謂之神氣。心肝脾肺腎。位於內。耳目口鼻。位於外。合之為九神。即精華也。所謂形色者。言痘瘡也。臨期而內症平。則遷變呈吉。內症不平。則遷變為凶。故治痘之要。在察九神之微妙耳。又候痘。有痘神氣神形神之秘訣。痘神者。痘出而成分珠。尖圓明潤。根暈紅活。勃勃發鼎竣之勢者。謂之有痘神也。反之。頂陷平塌。根血散闊。乾涸枯萎者。無痘神也。氣神者。心情爽快。寢食無故。其所意領。不異於常。言語對於人。事物應於心者。謂之有氣神也。反之。譫語妄談。心志昏亂。終日無安放者。無氣神也。形神者。身體溫和。起居安靜。手厭屈伸。痛癢忍其苦。二便覺其時。衣被自節厚薄。房中自避風寒者。謂之有形神也。反之。遍身不護。手足無所安措。躁亂非常。舍衣摸床。面顏慘黯。及天柱折。搖頭弄舌者。無形神也。苟備三神。則諸症順美。不藥自痊。若失三神。則凶險必立至焉。蓋痘粒輕少。而神氣昏亂者。本為稟賦之虛故也。一發熱面㿠白。皮膚柔弱。神情懶倦。飲食減少。大便易泄。氣血衰弱。不能送毒驟達於肌標。而放苗遲滯不齊。則凶惡疊出。速將告變矣。

痘毒停留臟腑。擾乎神氣。則痘標雖輕。其毒不能盡泄於外。將反攻於內矣。或火毒未解。亢盛於中。則神氣為之不安。故不旋踵。將變為枯涸矣。蓋痘毒壅鬱臟腑。則五神困於內。故煩躁悶亂。二便秘澀。寢食不寧。而夾症並起。益擾神明。如與托裡解毒之劑。而不鬆突。則內攻之兆將至矣。或痘出至三四日。而火毒未解。梟炎亢盛。五內焇爍。而內外乾涸。則出瘡乾紅。或干滯焦紫。頂陷不鬆。但神氣為火熱昏憒。無暫安放。若唇舌赤色。中央白胎。如積粉。二便秘結者。內實也。急與清涼攻下之劑。若唇舌滋潤者。又宜別議矣。若外症雖重。內則神氣清爽。睡臥安寧。此即毒已出於臟腑。或為鬱熱不疏。或為風寒外襲。致毒停留肌肉之間。不能盡達於標。故痘或不起脹。(指五六日)或不成漿。(指七八日)或氣血未交。毒亦不化。以藥攻之。則復能振起。或發腫毒。或作臭爛。而收功焉。以此觀之。形色其烏可泥哉。故神與氣。痘之本也。形與色。痘之標也。苟不辨標本而治之。則譬如治絲益棼。焉得使患者霍然起也乎。凡外症重者。言出瘡稠密者。然神氣爽快。寢食無故。則五臟六腑。共無壅滯也。但毒熱壅標。風寒襲外。而毛竅不疏。故毒停乎肌肉之間。而不盡發見也。急以托裡攻表劑發之。則內外自鬆解。痘自峻突焉。如至七日。而氣血不交。則不灌漿。不灌漿。則必不可為矣。又虛弱之痘症。至五六日。熱毒不全解者。以清補之味治之。至七日。而漿未起者。急宜溫補氣血。使漿提起。若熱毒未盡解者。於補托之中。加清涼。是即治痘之權衡也。若至九日。膿漿未充實者。餘毒鬱伏於肌肉皮毛之間。然胃氣壯健能食者。至十日後。發腫毒。或作臭爛。而得生者。十中六七。夫推究治痘之妙境。則以唇舌對於內。以形色察於外。為大緊要。雖然。是非人之所能知焉。況乃至變通之玄微。以形色候內。以唇舌候外者乎。夫然後赤水之珠。不待罔象。而可探得也爾。

卷二

辨四節八證

夫人苟不一心專精。則雖小事乎。不能通其妙處。秋之於奕。庖丁之於牛。亦唯一心專結之所致也。況乃司命之官。制死活於一匙中者。其可以忽諸。大凡治痘之要。在於詳察八證。明辨四節。此二者。慎不可紊也。四節者何也。蓋痘瘡象乎天時。期十有二日。以日代月。以象一歲。三日一轉。分為四節。以象四時。而生長收藏之令行焉。見苗三日。春之令也。(言一二三日也)起脹三日。夏之令也。(言四五六日也)灌漿三日。秋之令也。(言七八九日也)收靨三日。冬之令也。(言十十一二日也)合十二日。以為定期矣。夫痘聖瘡也。其變化難測。其勢若燃眉。其變如反掌。故驗認形色與唇舌。以探八症四節之妙境。而究陰陽虛實之玄機。是治未病之軌轍也。故業醫者。不明其常。則終始失治。不通其變。則巧無所施。必詳節次。以為施治之繩墨。又驗唇舌。以為用藥之樞紐。藥從舌而轉。證應期而愈。期有四節。藥有四法。故一二日。宜升陽散郁如升麻葛根湯。惺惺散之類。三四日。宜清熱解毒。如神功散。十神解毒湯之類。屬虛者。宜升陽補中。保元四君之加減。五六日。則驗唇舌之紅不。以辨之。七八九日。宜托裡行漿。如內托散。大保元湯之類。十十一二日。以收斂為貴。宜補脾滲濕。和諧氣血。通利小便。如保嬰百補湯。小連翹飲之類。是痘家之常法也。夫痘有先期而速。有後期而遲者。豈可執一以治之哉。若有不應四法者。是必三因所致也。凡六氣外襲為外因。驚恐內動為內因。調攝失宜為不內外因。夫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正互投。經變相濟。則其治痘。如運諸掌矣。

袁氏痘疹全書曰。痘之形狀。一百六十樣。是謂苗形也。非謂痘證也。鄭氏痘經。以表實裡虛裡實表虛為四證。朱氏因而益之。以毒壅血熱氣虛血虛。通為八證。所謂一百六十樣。則在其中矣。凡八證。一百六十品。痘之證候備矣。然痘之為症。休咎無常。機變不測。吾曼公先生。精窮其理。乃撰次八舌八唇之妙訣。以大盡其變。然後治痘之術。無復余蘊也。余既以世傳先生之術。頗有曉斯技之妙。常慨其傳之不弘。而先業之無嗣矣。故茲擢其秘錄。撰次作八證辨略。述其梗概。以告後學。若夫唇舌精微。余門別有舌鑑。而其奧必俟口授。非筆力所得而傳之也。

辨毒壅痘證

發始身熱如灼。放苗稠密。不尖不鬆。形似針頭瑣屑。而為片為塊。或肉色慘黯。隱躍皮膚。欲出未出。或帶深紅。漸變焦紫。或連肉鋪紅。大熱不退。至齊而猶不齊。煩躁悶渴。肌膚不潤澤者。此痘毒內壅。火鬱不散也。其治在陽明之標。先用升陽散郁。開提毛竅。取微汗為要。蓋表和則里自寬。火鬱解。則痘得盡顯於肌表。而內壅自散。標瘡順軌。易以成功。透發之機。在此一時。若失其機。而謬治則梟毒之勢。延蔓難出。朱氏曰。其始治鬱火。中治實火。終治虛火。此之謂也。

辨血熱痘證

發始身發壯熱。腮紅臉赤。毛焦色枯。將出未出。痘點深紅。瘡色與肉色。俱赤紅。或放苗焮發。乾紅紫豔。先現赤色。倏變紫黑。頂陷不鬆。夾疔夾斑。至三四日。口渴氣粗。睡臥不寧。小便赤澀。大便不利。唇舌赤紫。無胎而熱者。血熱也。蓋痘症屬氣虛血實者。固多矣。凡熱毒熾盛。則血為之泛溢。妄乘氣位。色如紅霞。氣亦無制血之力。熱毒彌盛。而無所分消。只宜重用升提發散。使毒得達表。而從外解。引以滲泄。使熱得潤下。而從內消。佐以清涼消毒。行血涼血之劑。則雖稠密亦能消散。易漿易化若妄投峻涼。則痘成冰硬。誤投參耆。則毒為蘊舊。焦枯黑陷。至不可救。費氏曰。治血熱無氣虛。此之謂也。

辨氣虛痘證

發始身熱悠悠。乍熱乍涼。肌慢神倦。遍體汗出。面色㿠白。眼眶虛浮。睡中微悸。或發驚搐。目睛上吊。呵欠頓悶。噴嚏頻起。頭溫足冷。飲食減少。口渴不飲。嘔吐便溏。小水清利。痘點方現。隱隱不振。淡紅皮薄。頂陷不起。摸不礙手。或雖鮮明。根腳不收。隙地如寒粟豎起。枯澀不活動。至三四日。陸續不齊。此元氣虛弱。不能送毒達於皮膚也。一二日。宜微補其氣。氣和則痘出自快。若至出齊。猶不齊者。急以升陽補中。微加桂與之。元氣內實。則痘出不致內攻。若妄用攻表解毒。則氣血愈虛。至不可救矣。初發最宜以補氣責之。勿謬投升麻葛根湯。敗毒散之類。蓋法當以補氣為要。補血次之。翁氏曰。氣虛不補則必死。此之謂也。

辨血虛痘證

發始身體微微熱。面色青㿠白。皮膚潤。肌肉萎。外見青筋。及兩耳鼻準。俱青白。痘點色淡影影。根暈淡白。根闊腳寬。痘色與隙地。一般無異。兩目彷徨。小便清白。大便稀溏。神靜氣倦。唇舌淡白滑潤者。血虛也。凡治血虛痘證。先依氣虛例治之。今治血虛。而補氣不補血者何也。夫氣有神而無形。補之則易充盈。血有形而無神。補之而難收效。氣陽而血陰。陰從陽而血從氣。故氣衰則血亦從之而虛。氣旺則血亦從之而實。況補血之藥。皆雖能潤燥。而過用之。則滑腸大便溏泄。標瘡平陷。倒塌之勢。立至焉。故謂治血虛。以補氣為要。補血次之。經曰。急則補氣。緩則補血。此之謂也。

辨表實痘證

發始身熱。燔灼如炙。肌膚干炮。頭痛如裂。惡熱無汗。皮燥毛焦。煩渴引飲。口氣如火。兩顴乾紅。耳目俱赤。眼張如怒。喘滿氣急。身體疼痛。啼聲日夜不絕。或腰腹時痛。眉宇不宣。或脈惕筋抽。如欲搐之狀。痘苗隱隱於皮下。累日不見不起。而礬紅紫豔。乾枯不鬆。或陸續出來。後期不進。有此等之證候者。必身無暫安時。是為表實。急當以發散透肌之劑。先發其汗。開提毛竅。使痘有出路。不則凶惡疊出。悔至噬臍。如誤用黃耆。則腠理一密。瘡無出路。鬱伏不出。其死可翹足而俟矣。胡氏曰。初發不可切用黃耆。此之謂也。

辨表虛痘證

發始身熱如爐。頭汗如蒸。手足似濡。痘苗已呈。色淡腳弱。易出易長。一齊湧出。肥大明亮。而皮薄似於嬌豔。至二三日。顏面虛浮。先期進速。微熱畏風寒。時呵欠。時噴嚏。二便清調。神情昏憒。睡臥安靜。色雖鮮明。而根腳不實者。表虛也。大抵表虛。必屬陽虛氣虛也。凡表虛痘證。毛竅疏豁。陽氣從汗而泄。故忌用清涼發散解毒之劑。惟宜參耆飲加減。或加減補中之類。實表補氣。只以辨認不差為要。如誤失治。則以實攻虛。謬人不少。或至漿期。皮薄水泡清淡。或為斑爛漏痘癢塌之患。而至不可救。翁氏曰。表虛痘症。易出難收。此之謂也。

辨裡虛痘證

發始身熱。頭溫足冷。自汗微微。面青㿠白。精神倦怠。時時呵欠。飲食減少。大便易溏。小便清白。或吐利並起。或嘔食不化。或瀉利青谷。或口不渴。便泄嗜眠。並起居安靜。痘苗雖成分珠。而頂陷。或窠粒不鬆突。根暈不束領。郛郭不長者。此皆裡虛也。其治以補血為主。補氣次之。蓋補氣血。則脾胃自壯健。而三四日後。又無陷伏之患。不可必拘在初當發之說。首尾宜用補益溫補之劑。隨其證之輕重。而參斟之。其痘色以轉紅活為善。若補湯太過。則致虛證變實。當以痘色與唇舌詳辨之。翁氏曰。虛症變實者。非真實也。是病淺而用藥過深之失也。凡逢此證者。先用平劑。暫時待之。以審詳陰陽虛實。而後施治。蓋痘證氣不及則陷。血不及則塌。氣過則泡。血過則斑。始終以氣血和平為貴。魏氏曰。氣盛則泡。血盛則斑。此之謂也。

辨裡實痘證

發始遍身。大熱如蒸。前板齒乾燥濺血絲。鼻孔干黑。口氣如火。兩耳如塗朱。白睛似灑血。面顏紅赤。或紫黯。毛枯皮燥。時惡寒時惡熱。無汗肌膚乾涸。大便秘結。小便赤澀。煩渴引飲。乾嘔狂悸。譫語狂亂。如見鬼狀。熱入膀胱。則小水如紅花膏。或如醃魚汗。痘點已出。紫豔乾紅。曾不鬆突。或隱躍於皮下。逐漸紫赤焦褐者。表裡俱熱實也。若伏火伏毒。燥炙於內。則梟毒壅遏肌肉。不能發透。或有面眼兩耳如火者。或有面㿠白。口內黑氣如煤者。或有頭面如火。手足如水者。或有皮膚乾紅。痘點如水珠者。或有唇舌赤紫。乾燥欲裂者。或有唇裂舌胎如積粉者。其形狀多端。不可僂指。余可推而知也。是為裡實。而表肌不和之證也。其治在陽明之本。宜急用清涼攻下之劑。以利為度。若不早圖。則必有失血喘滿之患。謬投攻表之劑。則三日若六日而死。不可必泥在初當發之說。如下後內外鬆解。痘出快者。隨症治之。胡氏曰。裡實不泄必死。此之謂也。

辨順痘不服藥

發始見苗之時。面顏微紅。而無黯色枯滯。皮膚潮潤。磊落出來。形尖圓色淡紅。肥澤明亮。頭面胸背俱少。放苗先起口角兩腮。二三聯綴。痘出熱減。諸症自退。神氣爽快。飲食如常。二便無故。易齊易長。無諸雜證者。必順美之徵也。不藥自愈。凡治稀痘。有三禁之戒。勿清涼。勿攻發。勿解毒。謂之三禁。氣血壯者。其毒易化易消。不待服藥。而自愈。若妄施治。則紊亂氣血。而失領載之功也。若參耆太過。則不膿成水泡。芎歸地黃太過。則赤色發斑毒。術苓過用。則瘡乾涸不漿。要之溫補過用。則發餘毒。若強欲服藥。則藥性不寒不熱者可也。如五味異功散。加當歸桔梗一大匕之類。其首尾順症。則當用此湯。不可易方。至十日後。於補脾滲濕中。微加解毒之味。以省餘毒有無。是亦宜小連翹飲。醫者不可不知也。

辨熱毒壅遏肌肉痘不發透治例

初發見苗之時。大熱如燎。放點赤色。顴腮紅赤。隱隱皮下。欲出不出。及遍身如堆粟。或窠粒不鮮明。既至三日。而不齊出。此痘毒壅遏於肌肉。火毒不能發越於外。故表裡俱病也。急宜發表開提。以升麻葛根湯。或羌活散郁湯。或麻黃解表湯之類。從其輕重與之。蓋陽氣升。則毛竅透。毛竅透。則毒自臟腑出。而達於肌表。火鬱散。則痘得盡顯於皮毛。內壅自通。若謬治之。則其毒不留滯於裡。或停黏肌肉。雖有良方。難以成功。起痘之機。在此一著手矣。其歸重者。在陽明之標。其所用者。皆陽明之標藥也。此際切忌寒涼。使痘冰伏。並遠辛熱。恐痘枯涸也。必用清輕之劑。使痘有生髮之機。方無變證。此初一節之成法也。若放苗位已定。則亦宜斟酌焉。古人有言。嫂溺援以手者權也。治痘不可不知此意也。

辨表虛氣虛血虛內虛治例

初發身熱悠悠。肌膚柔嫩。自汗微微。乍涼乍熱。精神困倦。面㿠白。飲食減少。頭溫足冷。嘔吐便溏。痘點方見。隱隱不振。淡紅皮薄。三四日來。陸續不齊。難長大者。則氣虛也。氣虛則不能載毒達外。故不問已出未出諸症。急以保元湯。加紫蘇白芷防風治之。見點位定之後。本方加川芎桔梗與之。若見內虛證候者。宜加減益氣湯。或人參白朮散。使其元氣內實。調養脾胃。瘡向外出。不致內攻。縱雖血虛痘證。勿妄投滋補之藥。滋補太過。則病未愈。而腸滑有大便泄泄之患。蓋諸虛痘證。率皆依氣虛例治之。故自發始。確為虛證者。不宜投升麻葛根湯。人參敗毒湯。惺惺散。參蘇飲。黃連解毒湯之類也。

辨血熱血實血毒治例

夫血為陰。重濁象地。必資輕清之氣。以滋養一身。故見其虛。則無證為實。見其實。則無證為虛。所謂治血熱無氣虛。其理明矣。蓋血熱痘證。熱毒彌盛。而毒氣無所分消也。只宜以十神解毒湯升發之。蓋血實者。其治同於血熱矣。又痘齊而血陷不起者。是氣虛而不能領逐其血。血寒不行也。急宜補其氣焉。獨血毒者。發始毒熾血熱。色深紅不潤活。肌肉慘暗。煩躁悶渴。二便秘。腹膨脹。大熱不退。三四日期。誤失清解。則毒愈枯涸。不能上升而運化。血悖自瘀。毒陷血中。為紫變黑。如至黑陷。則乾枯焦黑。致不救矣。凡隨證之輕重。急宜以清涼消毒。行血活血之劑治之矣。若毒火衝突血分。或成血毒。或成血瘀。遍體界地不分。鋪紅肆溢。眼赤如朱。或迫血妄行。有從口鼻而出。有從大小便而出。有鮮血數升從上下而出。有從九竅而出。有從瘍瘡之頂而出。其痘或焮紅。或紫豔。或發血泡。或發紫泡。或發疔斑。身熱蒸蒸煩渴。二便秘澀。唇舌赤紫乾燥者。陰血為毒火所煎熬。而失其榮潤。錮著肌肉。而蝕正氣也。故急宜峻瀉血中之火。清毒活血湯。涼血攻毒飲之類可也。諸書多載。九竅走血者。皆絕證也。然亦費氏有言。非棄之。有屬可治者。涼血攻毒飲主之。此證希如晨星。療痘者宜驗諸。

辨火極治例

發始身體。大熱燔灼。口氣如火。兩耳灼熱。兩睛濺血。口渴煩躁。悶亂時如狂妄。氣粗聲啞。喘急不寢。面目浮腫。舌上生胎。及唇裂舌炕。(炕舌三圍。白胎通明。中央黃黑胎。焦爍者是也。)二便秘結。毛焦皮燥。肌膚火熱。是謂純陽無陰。若為火極明。則宜急下之。遲則不能斡旋。三日即死矣。惡熱者單下之。惡寒者雙解之。皆以胎減為度。切不可拘在初當發之說也。宜用十神解毒湯。加石膏大黃。或清涼攻毒飲之類。此證百中一二。不可執以為常。若下后里已寬。而肌熱未解。或泄瀉不止。或痘不現者。並續以升麻葛根湯。或錢氏白朮散之類。若下後內外鬆解。而痘出快者。宜忌升散。亦不必清熱解毒。若初謬之。或與升散。是故促趨乎黃泉也。如唇舌滋潤者。雖見急證。尤忌妄下。不可不慎矣。

辨雖利而可下治例

初發火褐大盛。原非積熱之證。既行升散之後。出齊之期。而有煩躁悶亂。乾嘔躁渴不食。譫語狂言。唇腫舌胎如粉。眼怒腹脹。或大便秘澀。或利青黃汁水。加之身熱乾涸。痘色焦紫者。四五日之間。以涼膈散。加蜜下之。以救陰氣。下後唇舌滋潤者。六日後。宜溫補之。若熱毒鬱積腸胃。則面顏如火。手足如水。時腹痛利膿血。或有下利如漆如膠數合者。如唇燥舌胎。如積粉者。宜清涼攻毒飲主之。如唇舌赤紫。無胎而燥裂者。宜涼血攻毒飲主之。如自發始。便秘失下。七日後。乃變溏泄。標瘡平陷不漿。則必死矣。是四五日期。而失下之過也。行下雖遲不過六日矣。翁氏曰。先泄者後結生。先結者後泄死。蓋以脾濕不解之故也。

辨熱毒已解相繼用溫補治例

初發熱毒太甚。則先宜以升提發散而透之。至三四日。火褐彌盛。身體熇熇如炙。煩躁悶渴。無暫安放。先用峻涼清火之劑。至四五日。內火漸退。里證略和。痘色未鬆。舌胎滑潤者。必勿太過峻涼之藥。恐致內傷脾胃。外冰肌肉。脾胃一受傷損。溏泄頻頻。忽變虛寒。至六七日。肌肉冰硬。則痘囊失綻突之勢。及七八日。而不充肥。則不灌漿。變欲倒陷。是熱證變虛。其速如反掌矣。大凡五六日期。而便一泄。則熱氣自散。神氣自虛。是痘證之常也。故驗唇舌紅白。與胎之潤燥。於此虛幾不可補。毒幾不可清。所爭在於一線之微。容少時緩之。以待其機之判。膽力不雄。先迷嚮往之路。雖外症未盡除去。已知為內虛。急與參耆丁桂附之輩。宜溫養脾胃。如識見不真。遂歸廢弛之地。故虛寒既徹透於表裡。則雖用峻補。不可及矣。如不曉熱毒已解。而失溫補之機。則致痘毒陷伏。所謂用寒勿省寒。用熱勿省熱。此之謂也。

辨虛實不切脈審內外之證

張寅賓曰。按人身以脈為主。三部九候。脈之源也。七表八里。脈之流也。傷寒諸證非切脈。不能以探其源。而痘之一證。徒驗其外。而不切其脈。其故何歟。曰珠產於合浦。欲求夜光者。必入其淵。玉出於昆岡。欲得連城者。必詣其地。痘之不切脈者。非脈之不可據也。蓋病自外輳者。如風寒暑濕之感召。病自內傷者。如飲食憂勞之所成。若不診切。焉得其詳。痘乃稟受形賦之時。吉凶已判。內重者外亦重。內輕者外亦輕。故鑿形辨色。預知其悔吝之機。範簧測臬。深得其死生之奧。不必切其脈。而存亡得失。已炳然矣。(痘疹要訣曰。範簧謂聞其聲之清濁。詳審其症者。測臬謂推明其部位之稀密輕重。究吉凶生死者也。)

曼公戴先生所傳。候痘之法曰。蓋嬰童一熱。現一點血。先詳肌膚榮枯。而一顴其形。二察其色。三驗唇舌。是為治痘之準繩。此外無復余蘊矣。蓋痘者。胎元無形之毒。積日延蔓。以呈其證。本正病也。比之雜病大異。故治法亦異也。治術亦殊也。其證自里達表。里陰也。表陽也。故陰病發於陽者生。陰病發於陰者死。血陰也。氣陽也。陽道易化。陰道易郁。故毒發氣中者生。毒發血中者死。而脈首尾見陽脈者順。見陰脈者逆。所謂驗唇舌。而不切脈者。其證與脈大異故也。若到中間期。內寒綿綿。卻見陽脈者。陰病發於標故也。若痘見陰脈。則陰病發於陰故死。訣曰。臨痘勿論脈之陰陽。宜詳其內外之症。及唇舌之紅白。以為施治之准。如以脈施治。則難任溫補。難任清涼。識見不真則惑焉。治痘之要。但在於研精陰陽盈虧之至微。提挈唇舌。以為綱領。此乃用藥之權衡也。

辨痘經用藥調養法(七條)

鄭氏曰。痘瘡熱蒸。毛竅俱開。寒暑易於感冒。故寒月勿使寒氣襲之。暑月勿使酷熱壅蔽之。雖然。庸醫有以寒月用烈火於房內。薰蒸痘兒。使痘長髮。致兒躁渴癢塌而死者。又有以暑月縱冷飲風涼。致表裡感寒。痘反陷伏而危者。是皆偏勝之害也。

又曰。制砂法。用辰砂為末飛過。再用麻黃荔枝殼煎。濃汁攄淨。再入辰砂末。同煎乾曬過。聽用。多則三五分為度。正氣弱者勿用。蓋砂能泄心氣。世人發熱。便預服硃砂辰砂。致痘沉伏不起。斯可鑑矣。

又曰。至於飲食。則不可失飢過飽。如脾胃所好。有不宜者。但少與之。以順其意。不可禁固。使之忿怒。反添火邪。亦不可過縱。致生他病。痘本稱熱病。十常九渴。世依陳氏禁水。致渴死者千萬。深可哀痛矣。

又曰。痘家最忌房事月婦。腋氣外人。孝服及醉酒。葷腥硫黃。蚊煙燒發。溝穢糞土。殺牲諸般臭血。蓋血氣聞香則順。聞臭則逆故也。亦不可以此之故常使蒼朮香菸氤氳。反致悶蔽變證。又不宜對面梳頭。不宜掃房內。睡時不可驚擾。恐傷精神。乳母經來。易衣佩香囊。

又曰。小兒多不肯服藥。故用藥宜大劑濃煎。惟用頭服。則藥力能勝病矣。又云。病深藥淺。不能去病。病淺藥深。真氣受傷。煎藥每兩。用水二碗。煎五分。以此為例。

又曰。煎藥之法。原有經權。大約補藥一兩。用水二鍾煎五分。利藥一兩。用水一鍾煎六分。是痘家常度也。然兒幼者。藥不得盡劑。如一劑五六錢。則於補藥。用水八分煎三分。利藥。用水八分煎五分。在人活變善用。所謂大劑濃煎。補不厭熟。利不嫌生者也。

又曰。人身元氣為母。胃氣為子。胃納香而忌臭。逆之則胃氣不暢。子能令母虛。故四糞散。人牙散。皆不可用。蓋穢濁之物。痘中最忌。人服貓糞則耳聾。人服犬屎則痞不消。人牙則咀嚼百物。極毒猛烈。兒胃脆弱。難堪其勢。故二方棄而不用也。

痘疹心印曰。虛弱之痘證。用人牙散。則瘡必為斑爛。以其勢猛峻也。禁不可輕用。古法雖備錄之。醫家宜慎戒之矣。

辨用毒藥攻毒

管氏保赤曰。世有見痘不起。以蟲魚腥胋。毛血牙骨、鱗角、等毒藥以發之。謂其以毒攻毒也。殊不知毒藥損人元氣。元氣既伐。毒亦愈熾。加酷烈之性。復為內攻。更有何法。以救之哉。雖萬有一中。此乃兒稟本厚者耳。不可為常例。余往往看世間娶童未痘者。一熱不問為何證。概用一角。愚以為大謬矣。蓋痘證雖火毒所致。而身熱一發。其內自虛。腠理開通。汗出而後痘瘡始見。是常例也。所謂順者。不服藥自愈。其或內外實者。火毒鬱伏。不能發透毛竅。緻密無汗。或發或解。若毒壅血熱者。先以清涼解毒涼血活血之劑治之。不得已。則用一角可也。不用亦可也。宜相時隨證。一角何必專用之事焉。夫一角者。骨之餘。其性寒。其勢猛。等人牙四糞之屬。故虛弱之人服之。難堪其勢。凡痘症極美。無可用之藥。極惡。無可治之方。其險者。在可死可生之界。若謬認投之。大傷人命。大抵痘瘡。先實後虛者多。先虛後實者少。如自發始。虛證繁多者。切勿與一角。以實攻虛。豈有可救之理哉。夫猛烈之藥服之。折神元。敗脾胃。損傷血肉。若胃氣一受傷。則內氣敗壞。溏泄不禁。標瘡平陷倒塌。其勢如反掌。若至漿期。而內虛甚者。不免利青糞。或寒戰咬牙。及內攻外剝之患。當此時雖大補氣血。終無益矣。世醫好妄投之。而令痘兒夭札甚多。實父母之過也。業醫者。宜鑑之矣。

辨廣東人參

我邦自享保年中。有一種稱廣東人參者。人不詳其產處。嘗按本草綱目。有山漆者。張受孔醫便。謂之金不換三七云。能治血症。其味似人參。今所謂廣東人參者。與古三七形狀相類。而氣味功能亦相似。疑是其屬歟。用諸血症。奏功太速。亡友醫官桂川甫周。嘗謂余曰。寬政戊午春。荷蘭入貢。余依例。與使人對語。其次質問方法手術及藥物。其醫列得吉云。貴邦稱廣東人參者。原出北亞墨利加玉兒。古西土謂之亞墨利加人參。我曹得而致之廣東。但未能躬涉其土。欲求生苗種子。而無因焉。此藥廣東人。甚貴重之。以貨換之。再轉鬻我邦。故邦人謂之廣東人參。往往驗之雜病。乃澀血之藥也。其功與韓參不同。能療血證。凡大人小兒。諸走血。或金瘡流血。或血痹血勞。或婦人產後諸症。或痘中經水先期而至。及變崩漏。榮血愈脫。瘡色忽然。灰白平塌不漿者。其功如神。雖然。痘之一症。異於雜病。大抵氣不足。血有餘之證甚多。血熱、血實、血毒、是也。若不韻者。謬過用之。陰血凝滯。氾濫肌肉之間。類血熱血毒。或出瘡赤色。焮發如火。或作疔斑。或乾枯焦黑。乍發瘙癢。外剝內攻之患立至焉。雖偶有所生者。而餘毒遷變引日。至危篤者多。是皆不詳其證。而妄用之。令氣血凝結之失也。業醫者。不可不知也。若見虛寒之症候者。只宜將國產之官揀參。濃煎用之。勝夫假韓參之名。而誤生者矣。

辨清涼溫補之衷

夫天地以陰陽為紀。以五運六氣為綱。運有大小。大運六十年而一周。小運一年而一周。歲有太過不及。氣運遷變無窮極矣。是故古今痘𤺋之方法。亦各隨其氣運而作焉。蓋錢仲陽費建中。俱因大運立言。故概主寒涼解毒。而少用溫補。陳文中聶久吾。俱因小運立言。故專主托裡溫補。而少用解毒。可謂俱有偏勝之失矣。要之察陰陽虛實之變。而悟痘厄之的合乎五運。則治痘無不中窾矣。雖然。余自寶曆年間。至於今日。視痘不下乎數千人。其與托裡補益之劑。十中常餘六七。與峻涼攻利之劑。十中不過二三耳。若夫梟炎燔灼。二便秘結。唇舌赤色者。為貴清涼攻利之峻。虛證繁多。余症平準者。為貴托裡補益之常。但病無定證。方無常策。不可拘拘熱一。辨認氣血盈虧之至理。隨症治之。為良醫之手段矣。且療傷寒諸證。古今同其規則。至痘世殊其治。且考古今之治。有年季相同。有方法相違。錢氏宋熙寧中人。費氏清乾隆年間人。熙寧乾隆相去。凡八百餘年。然二子所據相同。其以大運主焉。陳氏宋淳祐年中人。聶氏明萬曆年間人。淳祐萬曆相距。凡七百餘年。然二子所據相同。其以小運主焉。夫大運者。積歲既久。五運四節。互有緩急。故歲氣順逆之變。累累續至為彼凶年。是必然之理也。是故歲位。主少陽相火。太陽寒水之歲。則人悉感燥濕之瘴氣。其病必熱。是固歲氣之所以令然也。即因大運治之可也。夫小運者。積日不多。雖有風氣相違。亦不失其常理。故守其常而合其變以治之。則何過不及之失之有。而今治痘者。不究群賢之明鑑。妄懷偏闢之陋心。往往多用清涼攻利之劑。不知用之之過。氣血虛耗。不能收功。遂陷黃泉者。不少也。雖乃天稟素厚之兒。不幸遇此庸醫。詎得免非命之夭哉。嗟我邦數百年來。無一人議及此失者。故余備錄於此。以示門人受業者。雖然。非志此術之至深。則安知此言之不誣。亦唯俟千載之子云也爾。

先君嘗示。治痘須知大運論。始出費德崶救偏瑣言。而及其自序所言。尤為詳審。其略云。民病固因六氣而轉。六氣之運。本陰陽太乙而分。時行物生。寒暑代謝。陰陽在歲位也。總持歲紀。充積其數。陰陽有大運也。必甲子一周。而一氣之大成始伏。將來乃進。自不規規於歲位。而得滿充積之數者。是則民病之改易其應大運可知。蓋大可以覆小。小難以該大。萬化皆然。逐年歲氣。大運之散殊也。計歲位而紛更者。不明運氣之大局也。執一局而不移者。更令造物無陰陽。化工無運氣矣。往昔痘多虛寒。大運在寒水也。今多烈毒。大運在相火也。相火之為令最厲。民病多暴。邪陽烈毒。亢極似水。惟此運為然。痘值其運。無惑乎。血熱更多惡暴。間有氣虛。陽中之陰。終非昔之虛寒並例。往昔寧無血熱。陰中之陽。終非令之烈毒等象。乃知痘之不同。出自陰陽。而陽在相火。更見獨異。無論與濕土寒水陰陽殊絕。即如風木。木為火母。風且動焉。非純陽之自乎。雖火曾有待。而陽局基之。是將乘未乘之象也。如燥金。金屬秋陽。燥因火至。非純陽之後乎。雖盛余必謝。而火局猶存。是將除未除之象也。二氣不得與亢陽比議。猶謂其陰陽之界耳。乃若君火。旺夏而象離。敷榮暢茂。物皆賴焉。火故名君。純陽得令之象。若過而及熾。不幾與亢陽無別。然君火雖熾。水一制。而正令即可復也。相火獨異焉者。大虛之邪陽。不藉木生。不受水制。五行常道不能閒其局者。應痘烈毒如斯。令不御之於格外。垂斃何挽。是道不求合運氣。總以四大機關。一一深求。而參合之。迪知病真之所在。便覺運氣之所致。不求合而自冥合。得其時措之宜。操縱惟我。人見為異。我得其常。亦何偏之足云。神理不逾常道。惟在會心者得之。余之妄作。恐在暗中摸索。此費氏追補之文。學者所當參考也。然而痘本陰病。其治常宜溫補。萬古之通論也。法曰。痘出七日。氣血送毒。悉出肌表。以此日為界限之期。內必空虛。空虛則靜。靜則生寒。又曰。血化為水。水化為膿。膿者生。不膿者死。膿之約。後多實。膿之豐。後必虛。皆所謂所以宜溫補者。而歲運在陽時。猶當不離此常理。矧時運在陰乎。費氏其非不知之者。彼專在以偏救偏而已。後學不會微意。妄執殺人。實亦費氏之罪人也。汝徒當靜思焉。此奫等數年所佩服。而及觀本條論運氣。既遺此大義。錯誤亦多。蓋因生徒妄作奫豈可不辨哉。其曰錢費因大運。故概主寒涼解毒。陳聶因小運。故專主托裡溫補。此似以大運直為陽運。以小運直為陰運者。殊不知大運小運。各自有陰陽。大小之名。始非陰陽之別。此蓋不知費氏者之言耳。抑與篇首謂大運六十年而一周。小運一年而一周者。亦相牴牾。決非先君之筆也。再觀凡例云。凡痘疹必因歲氣。故今舉前哲歲氣說一二。而今編中並無載前人歲氣說。及考初稿本。乃有辨歲氣一篇舉朱噓萬。大都症候相似。氣運令然也。同時同地。一概無異。非氣運而何。大幹涸者。火鬱勝。吐瀉肉腫者。土鬱勝。枯燥喘促。金鬱勝。彼此凝伏。水鬱勝。鬱而不出。木鬱勝。火鬱清之。土鬱平之。金鬱潤之。水鬱溫之。木鬱發之。書云責之於症。不必求之於經。其此之謂歟。及費氏前文此正與凡例所言者符。而其篇末有附折清涼溫補之衷一篇。及以與本條比校。大有異同。如上層所注。觀者請詳察焉。

卷三

辨發熱三日順險逆證

夫物有其機。事有其聯。君子見微以知其顯。見幽以知其闡。若待理判勢決。然後知之。則是肉眼也。不足共語此術之壺也矣。

順證勿服藥

一凡小兒。皮膚堅厚。瘦黑光彩。此骨勝肉也。見其眼中。神光如秋水澄清。而唇舌紅潤。或滋潤。或潔淨者吉。此氣血兩盛。痘出必輕。若肌肉浮脆。而肥白者。此肉勝骨也。見其目中。光浮多白不明。兼之多痰多火者凶。此氣血兩虛。痘出必重。

一身熱和暖。或進。或退。神清氣爽。飲食二便如常。無雜症者吉。

一初熱先發驚。隨痘出而驚自緩者吉。以痘從心經而出也。是謂之驚痘。必順美也。

一初熱時。或吐。或利。隨痘出而止者吉。蓋熱毒從內解。邪氣上下得泄。毒氣內泄。吐利自止。而正氣不耗虛者為吉。

一發熱三日。即無大熱。腰腹不痛。才見點。而堅硬礙手者吉。

一凡吐瀉。而精神不減。氣不粗。口不穢。痘自出。而次數差頻者。亦為吉焉。雖大熱。唇舌滋潤者。痘出必順。

險證宜加治

一發熱時。吐瀉不止。身熱口渴者。先與升陽散鬱而發之。切忌溫熱止澀之劑。若誤用。則致遏熱毒而不出。猶以火助火也。宜三思焉。

一初熱壯盛。頭體腰腹俱痛。吐瀉咳嗽兼見者。其外感固不輕。而內毒亦必重。宜與荊防敗毒散以疏散焉。

一風寒壅盛。以致紅紫斑影。痘不起者。宜肌表發透汗。令其遍身皆出臭汗。則毒氣自散。升麻葛根湯主之。

一發熱痰甚。譫語昏迷驚搐者。是外感風寒。而內動心熱也。宜急散風去痰。兼與利小便之藥。則心熱自減。驚搐自愈。清解散主之。

一發始時。毒盛熱擁。有諸失血者。並宜涼血攻毒。要之痘出兼雜證者。多由毒氣不盡出。故宜以表藥發其汗。不則痘無出路。小毒積成大毒。先用升陽散郁以發汗。而猶血症不止者。宜投清涼行血涼血之劑。以十神解毒湯。加犀角黃連蠻紅花治之。血證甚者。涼血攻毒飲主之。

一初熱而聲遽變者重。宜以清肺利咽為主。利咽解毒湯主之。

一發始腹痛。大便秘。痘苗赤色乾枯者。宜攻毒清利。敗毒和中散。加酒炒大黃主之。

一痘盛行之時。雖未發熱。先頭痛。先腰腹痛。或頭面腫者。由受時候不正之氣也。當臨出痘而毒甚。痘出必重。故宜預解散。先用荊防敗毒散而發汗。發後諸症不穩。腰腹痛不止。發熱痘點。隱隱皮下。大便秘者。宜敗毒和中散。加酒炒大黃。以微利之。或四順清涼飲亦可也。

逆證不治

一發熱。頭面一片紅如塗胭脂者。六日必死。

一初熱時。用火照心窩間。乳盤赤色如火。或遍身皮肉成塊。其色紅赤。或紫赤者不治。

一發始時。身不大熱。惟腹脹眼合。狂躁大渴。唇燥舌裂。或無胎而乾燥者。毒根於血中。必作凶逆。宜用清涼攻下之劑。利後證不穩者必死。

一發熱頭溫足冷。或昏悶。目時開乍閉。煩渴沉吟者死。

一身熱如火。兩目紅。兩臉赤紅成塊。口唇紫黑。或破裂。舌白胎乾燥。生芒刺者。不治。

一發熱時。婦人經行不止。唇舌無紅色。發驚搐者死。

一發熱時。以手擦面頰。如紅色隨手轉白。自白轉紅者。是謂血活。雖危重多生。如擦之不白。舉之不紅。是謂血枯。雖輕症亦必死。

一初發腹中大痛。或腰痛如被杖。蠖屈曲臥者死。

一初發時。七孔二便。鮮血如紅花膏者死。

一發始時。不大熱。而遂見青黑藍斑者死。

一初發欲見痘苗。而胸乍鳩突。喘呼者死。

一初發時。面額浮青氣。或舌尖純黑。生紫黑斑點。或聲啞咽噎。神昏憒者死。

一初熱之時。肚腹大痛。泄利膿血。唇舌紫赤。而白胎通明乾燥者。六日必死。

一發熱時。婦人胎墮。而血不止。唇舌無血色。及胎不墮。而大熱不退。痘苗不見者凶。

一發熱時。吐瀉見蛔蟲者。十中難全二三。

一發熱未見痘形。先眼沿浮腫。黑色而映見者凶。

一發始一日。即現紅點。密如蠶種堆粟。焦紫乾枯。手摸不礙乎指者必死。

一發熱不見痘點。照火候之。如有如無。而煩躁不定。及唇舌赤紫。是謂之鬱伏。發始三四日而趣死。

辨見點三日順險逆證

順證勿服藥

一痘潮熱三四日。熱退而後出者。是氣血充實。毒少易收功矣。氣血充榮。灼火難療。其痘必稀而易愈。如才熱半日一日。而即出者。由氣血怯弱。毒多易感動矣。氣血衰敗。則烈火易焚。其痘必密。而難痊。初出三五相連。而見點細者。必密也。單見磊落。而肥大者稀也。

一熱一二日。而見點眼眶不腫。二便如常。脛不軟。唇不浮腫。兩頰不模糊。肌肉未浮腫者吉。如三四日。面腫增進者凶。

一痘出稀疏。表裡共涼。則毒必輕。兼大小磊落分明。不相黏連者。則托裡和中之劑。宜略飲之。以助其起發貫膿收靨之勢。如出太密。黏連模糊。雖出而毒猶盛。則托裡解毒之劑。宜多飲之。以防其陷伏癢塌黑靨之機。如雖遍體模糊。獨面上喉頸胸背之處。稀朗分珠者。必可治。

一凡痘疹一色者吉。若二色三色相合。而為豔者凶。

一先吐而後痘見。吐即止者吉。又有大吐變凶者。胃敗不能逐毒。故痘現復陷伏也。

一目光精彩。神映瞭然。且唇舌紅潤。而口角兩腮。無枯滯黯色者吉。

一痘作二三次出。至三日後。手足心才出齊。而頭面胸背稀少。摸之堅礙。根窠紅暈。大小不一。肥滿光澤。痘窠與皮膚。紅白分明。勢如筍出土形。朝暮安靜。而熟睡者吉。

一凡骨處先見點。而稀者必吉。若軟肉無骨處。先見點而密者必凶。但忌頭額先出者。以毒盛而妄參陽位也。此症必吉少凶多。

一涼而復熱。熱而復涼。連綿數日。而後從口角顴骨處。三兩成對報點。至三四五日。出齊者順也。

一看痘之法有七。一看天庭太陽方廣。二看頸項。三看地閣。四看胸背。五看肚臍。六看兩肘兩膝。七看穀道之處。此數地俱稀少者吉。視膿色亦以此部位候之。是緊要也。

險證可加治

一痘初出。頭焦帶黑色。紅紫慘黯不明。譫語狂亂。大熱不退。煩渴飲水者。此毒在血分。為血熱毒盛之證也。宜以涼血解毒為主。乃十神解毒湯。加酒炒芩連治之。如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以微利之。或宜清毒活血湯。若不早為之圖。則及乎黑陷致不救焉。

一痘初出。色白皮薄而光亮。但根窠微帶一線紅色者。此毒滯氣分。為氣血不足之症。治之。宜急以補氣調榮為主。人參歸耆湯。或十全大補湯主之。如不早圖。則癢塌而死。夫痘初出。惟是不過論氣虛血熱二證耳。治之之法。白轉紅活。黑轉淡紅。而根窠明潤。瘡皮堅實。能食。二便如常。則起脹貫漿收靨。一路無餘恙矣。

一周身勻稱。惟喉獨密者。名曰纏喉。宜清肺利咽。射干鼠黏子湯。加桔梗治之。六日後。參麥清補湯主之。應早防八九日間。水嗆不食之患。如三四日間。誤失清解。必發咽喉腫痛。飲食不入則多死。首尾甘桔湯。加大力子主之。

一自見點後。身熱不退者。毒氣太盛也。始終宜清解。如唇舌赤色。而大便秘者。急以四順清涼飲。微利之。如利後熱氣稍退者。宜從症而用托裡補氣之劑。加減益氣湯主之。

一痘出二三日。身熱不退。是即血耗。而根窠無紅暈也。忌用清熱解毒之劑。如痘色淡白。唇舌淡白。而大便易泄者。內虛也。加減益氣湯。加桂治之。

一初出而胸前稠密者。曰攢胸。宜急治之。如痘色赤紫乾涸者。宜清毒活血湯主之。

一初出灰白。頂陷不起。或起不礙手。根窠不紅活。身涼而靜者。虛症也。如身涼而痘灰白。唇舌淡白。飲食不進。或嘔吐腹脹。寒氣上逆。或泄清水。而手足不熱者。此純陰之證也。宜大溫補氣血。以木香散異攻散。輕重從宜治之。

一手指及頭上先見者。為肝甲痘。可治。又沿眼邊先見三四點者。為攢眼痘。可治。又陰囊兩邊先見者。為囊眼痘。可治。又頭上兩角先見者。為日月角痘。可治。又穀道邊先一二點現者。為闌門痘。可治。如臍中及肛門。反為堆聚攢簇之狀者。不治。

一頭上先見數粒。中有一粒極大深爛者。名屍毒痘。宜急排破。以油胭脂。和珍珠細末封之。必待膿成毒化。方可脫去。不則後聚成穴。血氣為其所奪。諸痘難長。即類疔痘。主方神功散。加芩連治之。

一凡起勢雖密。而根腳自分。太陽稀少。周身無成塊之狀。色不幹紅者。多屬可治。神功散主之。

一根盤已具。而頂不起。肌未潤鬆。痘色淡白。飲食減損。便易泄不渴者。乃氣虛也。宜加減益氣湯。應急與之。

一有一等白痘。似粉有盤。有頂而軟肥者。是氣血兩虛也。宜大補氣血。急以十全大補湯治之。

一痘白肉紅者。固系氣虛。不能拘血。然亦有因火熱遊行而致之者。宜涼血托裡。以清肌表之熱。參麥清補湯主之。

一痘內黑外白者。是毒在裡。宜以解毒行血清熱為務。清毒活血湯主之。若痘內白外黑者。是毒在表。急以升陽散郁發之。升麻葛根湯主之。

一痘出完。而熱甚氣滯。其肉腫亮。痘根滯縮不長者。見毒氣在內。宜急補氣托瘡。以固陽散火湯治之。遲則其表虛。皮薄嬌紅易破。遂成癢塌之患。待乎靨期。而內攻必斃。

一因夏月暑熱薰炙。以致煩躁發渴。而出不快。如唇舌赤色乾燥。大便秘者。宜人參白虎湯。加減治之。

一因冬月寒氣所侵。以致肌膚粟起。鼻塞聲重。咳嗽而出不快者。宜參蘇飲加減。如重者。宜桂枝葛根湯投之。

一因觸邪氣。而出不快者。外用荊芥大棗。焱燒以避其氣穢。如因被侵霖雨。而出不快者。宜燒薰蒼朮楓球避之。(楓球楓實也。形如球依名焉。在於東都官園。及仙台候別墅。他處有一二樹俗呼曰大葉加伊天。其形⿰氵⿳艹癶⿱日小如此。)

一因前有勞力。而元氣虛弱。出不快者。宜溫中益氣湯。或加減益氣湯。

一因吐瀉胃虛不食。出不快者。參苓白朮散主之。

一大便秘結。口渴而出不快者。是內有實熱也。宜清涼解毒。若便利口煩渴。而出不快者。是內虛而津液下陷也。宜溫中補脾。如內實者。四順清涼飲主之。如內虛者。參苓白朮散主之。若便利口不渴。而出不快者。氣虛也。惟驗唇舌紅不。以辨別之。如氣虛者。宜補中益氣湯。加減主之。

一見標一二日。喉痛眼紅。唇腫兩耳如火者。肝肺胃火共旺也。如痘色氣血。俱交會者。宜清涼攻下治之。若色慘暗乾紅。則氣血離散。七八日內。鼻孔出血者必凶。

一痘出而寶窠陷伏不起。時從兩眼中失血。流及數合者。六日必死。勿治。

一大熱壯盛。痘苗隱隱不起。其色紫豔礬紅。煩躁狂妄。口渴不寢。及唇燥舌胎乾燥者。宜清涼攻毒飲主之。

一伏火伏毒內熾。則面眼如火。手足如水。大便秘結。小便如紅花汁。痘色乾紅滯色。唇舌紫赤。無胎而乾裂者。毒在血中。宜急涼血攻毒飲主之。如遲則難及矣。

一敷點灰白。如桃窠肥大。按之硬手。而紅活者。尚可救。色不變者。黃泉在邇。不可救回。

逆證不治

一發熱一日。忽爾擁出。形如蠶種。灰白稠密。身熱腹脹。瀉渴不止。頭溫足冷。及色紫黑乾枯者死。

一初熱即見點。太陽、額角、髮際、印堂、司空、方廣之處。先顯紅紫色。目紅唇裂。痰鳴聲啞者。是氣滯血凝。妄參陽位也。不治。

一唇上先見痘。如堆粟者。不治。又牙床見痘。連串者不治。

一初起全不起頂。形如湯泡火刺者。是氣血兩敗。必六日後癢塌。至九日而死。

一痘已出。而熱一遍。痘又出一次。前出者。或沒。或干黑者死。

一連肉紅紫一片。兩臉如橘皮紅。不分肉地者死。

一痘自腰下見。而腰上不見者不治。

一痘色白而皮薄。光潤易敗。根窠全無紅色。三五日即長。如綠豆大者。必不灌膿。日久後。成一包清水。擦破必死。不可錯認妄與下藥。

一初出頂陷。中有黑點。如針孔者不治。

一周身勻稱。獨口唇細密者。名曰鎖口。須豫防九十朝不食之患。如發熱而口中灰黑色。則後如鵝口瘡而死。

一胸前偏多者。名曰攢胸。須早防九十朝失聲之患。如腹脹咬牙。喘渴者死。

一肩背甚密者。名攀肩痘。腳下湧泉穴。肩上肩井穴。乃暗水潛行之道路也。津液潤布於皮膚之內者。皆此井泉之水。而以腎為源也。毒盛於此地者。水道絕也。五臟皆附於背。背上太密者。臟氣傷矣。故發熱聲啞。躁渴而死。宜預防之。

一起勢不進。根腳肥闊。面色覆青氣。肌肉㿠白。熱盛神昏者。名反腳痘。至六日必死。

一初先發天庭方廣太陽處。見標一粒。突起光亮。少頃而陷伏沒者。此名賊痘。猶賊之欲陷城壘者。先以奸細探其虛實。此痘為賊之鄉導。若發之者不治。

一初熱腰痛。及報點而猶大痛不止。見苗如蠶種。面赤氣粗。煩躁昏亂者。過二三日。而口中大臭。遍身出紫黑斑。或口蜃青黑。舌上發黑疔而死。勿治。

一胃熱發黃狀。如橘皮黃。而下利者死。

一陰囊上兩邊先見痘。而他處不見。後必黑陷者不救。

一發始已報點。照燭看天庭百會巨闕人迎等處。如紅點斑。而不成分珠。乍變作紫黑塊者死。

一發熱未透。而即報苗現標。已而又沒不見。既而又出又沒者。謂之弄標。蓋痘憑熱透。透則肌肉通暢。自然易出。今熱不透。則皮膚不鬆。故隱而又出。而又沒。氣血衰弱之甚。無發泄之力。故為難治。

一凡痘疹俱極稠密。而疹亦不先解。此名狩痘不治。

一痘未出。而身有紫赤紅點。或有數。點黑斑。鼻血昏沉。身熱煩悶者。死在五六日之間。(痘出不齊者。六日死。雖然。氣血衰弱者。其死先期必進也。故特謂死在五六日之間也。驗之可知矣。)

一手足面部俱見。而身熱煩躁不穩。耳輪耳背。獨無痘者。凶症也。惟周身稀少。紅活滋潤。標粒分明。耳上不出者無妨。

一痘至三四日。腳軟弱。而不能立者凶。又天柱忽折者死。

一痘出時。譫語狂言。如見鬼狀者。且好飲冷。或斑從腰眼起者不治。

一發青紫黑斑如痣。及肌肉成塊。色青黑者。六日而死。

一肌肉裡如被杖者不治。又遍身紫泡。刺破出黑血者死。

一初出身有斑點。嘴唇崩裂。或唇腫。口出臭氣者。此胃爛發斑也。其證必死。如唇燥裂口惡臭。舌乾黑者死。又上唇紫黑色。突而如嘴。口臭沖人者死。又舌卷囊縮者死。

一凡先發無名腫毒。而後痘出者。十中八九死。

一痘出齊。而吐瀉不止。或生蛔自大肛中出者。後變壞證。而淹淹引日至死。此症九死一生也。若在初發時者。多無妨矣。

一痘稠密陷伏。煩躁狂叫。口中腥臭沖人者。此邪火煎熬。肺爛胃敗也。必成失聲。乾嘔喘促。六日而死。經曰。肺絕者。七日死。(痘之一症以六日為死期。雜病以七日為死期矣。)

一痘出陷頂。而臍窩內。有瘡二三粒者。無妨。如至四五粒者凶多。此腎經之痘也。後必加溏泄。而寒戰咬牙者。即死。

一痘出譫語不止。昏睡不食。手足厥冷者。必死。

一發熱痘苗。手足先出現。而後見於他處者。必死。

一起勢因循。而面上見青氣。其瘡隱躍不起。唇舌紫赤者死。

辨起脹三日順險逆證

順證勿服藥

一凡放痘三日。逐漸起脹。先出先起。後出後起。痘胖一分。則毒出一分。胖已盡。則毒出完。根窠紅綻。頂肥礙手。面目漸腫。飲食二便如常。而無他症者吉。此是氣盛血榮。充滿於內。發揚於外。毒必受制。化毒成漿。不藥自愈。

一凡痘瘡自初至結靨。以痘內暗晦而外光潤為善。所謂外陽內陰。少陰君火之象也。反之為凶。若內外皆光。為純陽無陰。治當補血。內外皆暗。為純陰無陽。治當補氣。

一凡痘瘡之毒。必氣以煦之。血以濡之。而後可得成熟也。故起發時。光壯者。氣有餘也。肥澤者。血有餘也。氣血有餘。表裡俱和。不須服藥。

一凡至起脹。其痘頂必有小凹。名痘眼。若根腳散大。漿色淺白。頂無痘眼者。此水痘。非正痘也。

險證可加治

一痘雖起發。乾枯無水。謂之不肥澤。乾紅帶黯色。謂之不紅活。其變為黑陷。乃血虛也。宜用四物湯。加人參麥門冬地骨皮治之。外用胭脂塗法。

一形長大。而色枯燥者。此氣至而血不榮也。治宜補血。色紅潤而形平塌者。此血至而氣不充也。治宜補氣。形平塌。色枯萎者。此氣血俱不足也。治宜大補氣血。色灰白者。氣虛也。當補益。紅紫焮發者。血熱也。當清涼行血。紅紫退縮者。血滯也。宜清毒活血。

一痘頂陷不起。而年壽之上。痘起者。不必憂慮。如年壽上。顆粒不起者。急與補托。及痘當起發。而天庭印堂不起者。亦宜以溫補為主。否則漸變氣脫。而至死。

一痘雖紅鮮。但乾燥而不充肥者。此火盛。而血不足也。治宜神功散。加酒炒黃芩與之。

一痘充肥而帶濕者。此脾中有濕。而氣不足也。治宜去濕補氣。兼風藥以勝之。錢氏白朮散。加防風白芷之類。不可太過。若太過。則損釀膿之機。

一浮囊虛起。窠中無漿水者。此氣不拘血。血不附氣。輕者。必發癰腫而生。重者。即癢塌而死。宜急人參歸耆湯主之。使氣血交會。方能化毒成漿焉。

一有因諸獸或生人驚嚇。而痘隨伏。色變者。是心失其主。血不能歸附。而氣不充托耳。宜托裡之劑。兼與安神丸。

一痘正脹之時。瘡雖起發。然皮薄不礙手。按之清水忽出。而痘色不暗者。此假脹也。宜急用大保元湯之類。提氣實膿。方可成就。不則十二日。必不能回謝。不收結而死。

一痘因觸穢氣。致倒陷。如石白硬者。宜急用參耆內托散。又外用荊芥大棗肉。以熏燒焉。

一痘漸平塌。頭面漸紅腫者。唇舌赤色。痘色乾紅。則宜極清解而起之。如唇舌淡白。瘡色灰白。則宜極溫補而興之。

一痘紫陷不起。或黑如疔者。此血分火熱。急以清毒活血湯。去參耆投之。或以辰砂益元散。和冷水兼與。

一凡戛齒噤牙者。是腎氣衰。而真陰不足也。痘主陷伏。宜補陰而逐之。潔古白花蛇散主之。以龍眼肉灑。溫服之。

一痘當起發。如四圍起。而中心平陷者。其證有二。血化成水。四圍高起。但中心略凹下者。俗呼茱萸痘。此由中氣不足。發不透徹耳。治宜補托。斟酌從證治之。或宜參歸鹿茸湯主之。又有四圍沸起。中心落陷無水。是乃死肉。其形如錢者。此名鬼痘。宜急攻發。竇氣飲和桑蟲汁與之。或兼與奪命五毒丹。不則漸變黑點。束手不可為焉。

一起壯之時。光澤滋潤。勢如水光。而根下紅色。僅有一線。以火照之。如琉璃燈樣者。此為虛起。宜大溫補氣血。托裡救表。如及六日。為此症者。參歸鹿茸湯。加桂丁子熟附治之。不則八九日間。發癢塌。而及十二日。為內攻。若痰喘氣急者。必死。

一痘瘡起發。彼此相串。皮腫肉浮。或於本痘四傍。旋出小痘。攢聚漸胖。成一塊者。最為重。宜內托消毒。切守禁忌。以防瘙癢之變。其方內托散。加陵鯉殭蠶治之。

一痘瘡起。發中心突起。四圍干。平無水者。或里紅外黑者。此由皮膚閉密。滯而不行。痘毒鬱而不散耳。治宜辛涼解肌。桂枝葛根湯主之。

一痘紅活充肥。以指捺之。隨破者。此血有餘。而氣不足也。宜涼血補氣。人參歸耆湯主之。不則後必癢塌而死。

一痘久遇陰雨。而不能起者。治宜發表。而兼燥濕。內托散主之。

一痘因傷飲食。而腹中飽悶。或痛以致中氣鬱而不起發者。治宜發毒。兼以神麯麥芽。消導之。

一遍身俱起。手足獨不透者。是脾胃虛也。宜急以錢氏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治之。

一痘舊有瘡瘍。未愈者。凶多。其初熱實者。以清熱解毒湯療之。熱毒既退者。但宜倍補氣血。佐以托裡內托散。去桂。加穿山甲大力子治之。

一痘形板實而不鬆者。血滯而毒絆也。平塌而不充拓者。氣弱不能拘毒也。滋補充托。猶可救之。若毒滯者。清毒活血湯治之。如氣虛者。參歸鹿茸湯主之。

逆證勿治

一遍身痘皆壯。而頭面不起者死。

一腰腹俱痛。遍身瘡色。紫點如蚊蚤所咬。全不起脹。或發泡。而紫灰色者。六日必死。

一痘頂陷灰白。頭面延蔓。根窠血散。更加泄瀉煩渴。唇白痰鳴。不思飲食者。是氣血俱敗也。不治。

一遍身黑陷。悶亂不寧。神氣昏憒者死。

一起脹時。啼哭不止。日夜呻吟。煩躁不寧。狂言悶亂。如見鬼狀者。不治。

一吐利不止。乳食不化。或二便走血者。死在旦夕。

一起脹時。有六七粒。細瘡成塊。其形如巨擘者。扁闊歪斜者。不治。惟於手足腿膁之間。發一二處者。宜銀針挑破。以油胭脂塗之。(用針有訣。)

一起脹時。痘證如煙霧罩定者。不治。蓋痘出六日。而氣血不分。色焦紫。而面紅腫如瓜。痘鬱伏不出。或猶煙霧罩定者。(頭面手足。瘡伏不出。則在皮下。或紅。或紫。或黑。或如錦紋罩定者。名曰罩錦。不治。)如或舌白至唇者。為內潰。急死。(案三日六日死者。實熱未解而死。九日十二日死者。虛寒而死。至此共無治法矣。)

一起脹時。手足起發。而覆沒。起而復塌者。此根本已壞。枝葉先萎之象也。不治。

一凡全不起脹。變成灰陷者。或紫陷不起。干克成陷伏。慘黯不明者。或發水泡癢塌者。此皆血離氣背。毒致下陷。而外剝也。不治。

一凡起脹時。色如白飯。平塌不起者死。此毒盛血滯。不可認為虛寒之證。唇舌必赤紫。又有舌尖赤色。中央白胎者。

一痘將起發。其中有發血泡者。此毒伏於心也。不治。又有發水泡者。此毒伏於肝也。必旋見癢塌而死。

一起發時。根窠太紅。頭面皮肉。紅腫知瓠瓜之狀者。六日死。若遍身痘頂皆黑。其中有眼。如針孔。紫黑者。六日死。若兩腮虛脹成塊。肩膊腰臀皆有塊。毒堅硬者。六日而死。若先出痘形。以漸不見者。三日死。若鬱而不出者。三日死是也。五證俱因實熱未解而死也。

一痘出而不齊者。六日死。其證痘出。郛郭不長。而先出者。沉伏不起。或帶紫黑色。後出者。雖紅覆沒不見。煩躁悶亂。唇燥舌尖赤紫。而黑紫點如痣者。六日必死。

一初出之時。半是水泡。或才起發。而戴白漿。或未成膿。而干收者。是皆火性躁急所致也。早發還先萎。要之毒火所為。倏忽之間。焰息氣絕而死。

一凡起發之時。痘瘡稠密。又見陷伏煩躁狂叫之症。口中出臭氣者。此毒火熏煎。肺爛胃敗也。或不食失聲者。咽喉潰爛也。寒戰咬牙者。邪傳腎也。悶亂者。神氣喪也。體寒者。陽脫也。或嘔或瀉者。腸胃俱敗也。經曰。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止。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厥。凡見上證者。皆不可治。

辨灌膿三日順險逆證

順證勿加治

一痘毒必由膿而化。故有膿則生。無膿則死。然膿者氣之所拘。而血之所化也。是以頂肥光潤。根窠血聚者。則自有膿。生之兆也。若見頂陷灰白。根窠血散者。則自無膿。死之徵也。

一凡四五朝。身發潮熱。根紅頂白。飲食俱進。二便如常。神氣安靜者。其熱薰蒸標瘡故也。必生。

一痘最宜守諸禁忌。蓋在起發之時。其病未久。氣血猶強。足以御其乖戾之氣。至養膿其氣耗血虧。精神減損。少有乖戾。不能任之。況正在秀髮之際。而令內氣成充實。嚮往足免凶險。

一痘至五六日。毒化成漿。初色發白。次變綠色。後如蒼蠟色。而肥滿光澤。根窠紅活。以手按之。其囊皮厚豐實。無他證者吉。

一凡根窠紅活。為陰血得宜。痘頂變白。為陽氣得宜。乃氣血交會。陰陽通運。兼之變白之中。而膿漿淳厚者。是血之所化。而毒之所附。陽中有陰。此乃陰陽交泰。吉之兆也。不則內為空谷。外為茱萸狀。氣血俱竭。其欲不死。豈可得乎。

一凡不先不後。腫過頸項。漿到胸前。其膿方帶黃色。此為真漿。頭頂與陽物。亦要漿最充滿為妙。

一兩肘兩膝。漿色不充滿。則靨後生怪疾。是肘脾經所主。膝腎經所主之故也。

一凡看痘。更須詳察。痘形先出者。光潤漿膿充足。則余痘次之。終亦無害。俱宜以補托為主。

險證可加治

一痘起脹。光澤可觀。然以手摸之。則軟而皮皺者。此漿未滿而氣餒。唇舌淡紅者。即宜大保元湯。否則難漿。如腸鳴下氣者。加丁香七粒。如大便利者。加熟附子五分。

一痘灰白。漿不滿足。皮薄易破。寒戰咬牙。欲成倒塌者。宜急回陽反本湯主之。

一痘色紅紫。漿不滿足。欲成乾枯黑陷者。急與清毒活血湯主之。如大渴引飲。好飲冷水。大便秘結。數日不通。唇燥舌胎干黑者。急與清涼攻毒飲。或兼以退火回生丹。調和冷水與之。如見血症者。涼血攻毒飲主之。如漿膿半足。色淡白而停漿。大便易泄。而兼血證者。驗唇舌紅白。以宜急溫補。十全大補湯。加熟附子主之。如誤用犀角地黃湯。則謬人速也。

一痘遍身貫膿。大便忽一溏泄。瘡直變灰白。兩眼乍開。腸鳴下氣者。是裡寒虛也。宜溫補脾胃。陳氏異攻散主之。如不及。則以參附湯。兼與。又復不及。則重以參附一倍進之。或與翁氏一粒金丹。須臾安睡。舌白轉紅者美。

一痘色紅紫。而失綻鬆之勢者。痘欲枯涸。如唇舌赤色者。屬實熱。宜急用清涼之劑。亦有因邪觸者。宜千金內托散。加減與之。

一痘已起脹。灌漿至七八日。大便久閉者。必漿色實於外。如便秘膿漿不充者。是毒壅於內。宜驗唇舌。以微利之。如至九十日。大便不解。則必靨後。發乾熱而死。或有大便不通。而唇舌滋潤者。雖見急證。而忌妄下殺人。宜鄭重焉。

一痘灌膿。飽實作痛者。不可加治。如血熱焮發。紅紫滯色作痛者。治宜涼血解毒。十神解毒湯。加減治之。甚則恐作血滯停漿。

一兩頰鼻準。額前印堂等。高突之處。稠密者。是五臟毒氣所聚。最易擦破。此地一傷。則諸痘盡伏。其毒內攻。故切宜守護。如誤抓破。即將牢封。若標瘡淡白。而根暈不收。或水泡多者。急以參歸鹿茸湯。加桂附治之。若復起充灌。他痘如常。或於空處增出贈痘。謂之翻空痘也。點雖細小。易灌易回。是餘毒得復出也。為吉兆。

一凡眼眶紫黑者。是梟毒攻衝。而肝受損也。或因久嗽亦然。

一方貫膿。即有回意太早者。須防元氣不足。宜用加減排膿湯。而兼托裡補氣。要以養血為要。

一灌漿時。聲音低細者。不妨。如忽熱聲啞。腹脹氣粗。其四關緊要之處。必有疔賊二痘。宜急辨認而剔破之。以油胭脂。和珍珠末。牢封之。四關即兩肘兩膝是也。(用針有訣)

一頭面行漿。而下部空虛。則毒陷標於上。可免危亡之患。若手足漿實。而上部空虛。則毒陷標於內。難免喪生之害也。

一痘破成坑者。此內陷也。外敷白龍膏。而內補托之可也。千金內托散主之。若連片皆破。或處處二三個。類疳蝕瘡者凶。

一方將灌膿。口渴煩熱。發嗆喘。向逆者。須用托膿之劑。兼與以甘桔湯。加大力子。

一灌漿時。發泡如彈丸大者。宜四君子湯。合參耆飲。加防風白芷治之。要在壯脾胃。以利皮膚之水。若發紫泡者。不治。

一灌漿時。痘似充肥。而中洞窠突。空軟者。此名空倉痘。極惡症也。窠略有清水。根窠起脹。血附紅活者。宜急用人參歸耆湯。加糯米一百粒。人乳好酒治之。

一灌膿時。成片作爛。膿水不幹者。宜大補氣血。兼投滲水之藥。外以敗草散或蕎麥粉。或松花散。或象牙粉。或赤小豆末等敷之。內以十全大補湯。加荊芥防風治之。

一灌漿時。色白如水晶。內無膿汁者。切勿輕下手。十一二日後。宜防癢塌。十四五日。多致命終。宜早投內托散。加丁香穿山甲與之。或木香散治之。如寒戰咬牙者。回陽反本湯主之。

一七八九日間。其漿方欲成就。而寒戰咬牙者。此裡虛故也。虛即寒也。先與異攻散。而不止者。聶氏建中湯重投之。如凶症退。而結痂者佳也。

一七八日。漿膿半足。溏泄一兩行。忽然標瘡頂陷者。倒陷也。如大便青色者。胃寒也。急用峻補之劑治之。主方異攻散。建中湯。宜參考焉。如泄利甚者。兼與七味豆蔻丸。或翁氏一粒金丹。亦妙。

一灌漿已滿。熱毒已解。至乎靨期。數日不幹者。痘色如故。則無妨。此非氣虛也。若不能收斂。或脾虛不能滲濕者。宜錢氏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治之。

逆證勿治

一夫毒假漿成。毒從漿化。故不膿者死。

一痘色紅紫焦枯。貼肉不起。而皮厚黑如鐵。堅如石。摸之不破。無漿血。謂之鐵甲痘。乃氣澀不榮。血枯不潤者。必八九日死。

一灌膿時。忽然眼開者。及目中神光不明。瞳子漸轉紅赤者。不治。

一起發時。純是清水。頂白皮薄。與水泡相似者。後三四日。必抓破遍身而死。又有內含清水。外帶黃土色者。不可認為老漿。以致不救。宜急溫補。十中生者僅一二。

一痘乾枯。全無血水者。名曰空倉痘。必死勿治。

一抓破天庭山根之間。鮮血流出者死。又抓破無血水。干黑者。或紫黑者。必死。

一兩臉光硬。色如橘皮紅。二便俱秘。目閉聲啞。腹中脹滿。肌肉黯黑者死。

一吐利不止。或二便下血。乳食不化。藥食直下。肛門如筒。及痘爛無膿者死。

一諸痘有漿。而天庭不起者。九死一生。

一紅腫早退。瘡陷無膿。目如魚睛者。不治。

一痘膿時。眉心鼻準。耳輪唇口。兩頰瘡。先焦枯黑靨者。名倒陷不治。

一頭面腫大。瘡盡抓破。黑陷深坑。惡臭異常。咬牙噤口者死。

一寒戰悶亂。腹脹煩渴。氣急咬牙。頭溫足冷者死。

一七八日間。有一等充實飽滿。挨摸不破者。不可認作好痘。以致後悔。此名鐵殼空痘。宜用酒煮麻黃一錢生附子一分。再加托裡之味。而變成爛痘。如此則屬可治。否則乾枯牢封。如鐵石必死。

一時時張口。似吐不吐。有聲無物。及聲嘶者。此胃中有瘡腐爛。為至惡之候。急用犀角消毒飲。加甘草桔梗玄參牛蒡子。早則當得生。如遲則喉爛不食而死。

一中心黑陷。四圍突起。戴漿者。此血隨毒走。氣不為用也。若中心戴漿。四畔干陷焦黑者。氣附毒出。而血不為之使也。若為血泡。色紫而易破者。此血熱妄行。而不能附氣也。通為不治。若為水泡。溶溶易破者。此火濕並行。氣血不能以斂束也。此痘若能食便調者。宜調養氣血。補脾滲水則愈。

一痘膿後。唇渣滓。而時灑血。口臭沖人。甚則至頰爛穿鼻。牙齒脫落者。名為走馬疳。是腎絕必死。

一痘出正盛。或至痘後。而聲啞氣噎者。及藥食嚥下。而腹中即鳴者死。

一痘如針孔。漿水自出者。此衛氣已敗。其液外脫也。必死。

一痘四弦突起。中間有凹。形雖光亮。看之內實。收板不化。名曰石臼痘。極不灌漿。必死之症也。

一口中無物。而時嚼者死。脾約也。

一不起脹者。九日死矣。其症痘出五六日。雖成窠粒。頂陷平塌。根暈淡白。不鬆突。如其似有漿。而或清淡空殼。乍發瘙癢。正無漿水。瘙破處。乾涸紫黑者。九日必死。

一不灌膿者。十二日死矣。其症六七日。稍有膿路。而或清水水泡。窠囊不光壯。而中間溏泄頻頻。不稠膿。根暈離散者。十二日必死。

辨收靨二日順險逆證

順證可加治

一凡痘到十日。是謂收靨之期。其證雖順美。宜必加治。但於補脾滲濕之中。少加解毒與之。後來可免餘毒熱之患而已。

一凡痘靨。自上而下者順。(按自上而下者。言自口角兩腮等處收結。非言天庭印堂也。猶易之地天泰。天氣者降。地氣者升。是陰陽交泰之象也。)從腳上。循腰以上者逆。必回謝至心窩。便死。若早提起元氣。使回漿自上而下為妙。惟口角與陽物。先收者。此又為佳候。非自下而上之例。

一痘至血化毒解。膿色如蒼蠟。從口鼻。兩傍人中。上下面部收起。漸至胸腹。次至兩腿而終者。為順。又額與腳背。一齊結靨。內症全平。飲食如故。神爽身輕者。並手足心。或手指尖。及陰處先收者吉。

一痘色蒼蠟。而有微熱者。乃燒瘢之候也。不必要治。

一痘回至頸。切忌過用黃耆。蓋痘欲回。而耆復托之。則升降不定。毒必攻內而死。

一靨後忌食五辛。恐熱熏肝隔。眼生翳障。

一凡痘系危證。氣血大虛。多服補劑。漸有膿色。而將收靨。雖有熱者。當於補劑中加涼藥。若欲靨而去補劑。單與涼藥。或用下利之藥。必速其斃也。蓋虛者復虛。反內攻致死。此必然之理也。又已然之驗也。治痘之醫。宜書紳焉。

險證可加治

一痘當靨。而流漿不已者。或因過表。以致斑爛。或因飲水過多。乃水溢皮膚。宜用白朮茯苓白芷防風之類。去濕滲水。

一水濕太過。痘被浸淫。是以潰爛難靨者。脾強則生。脾弱則死。然有因前膿未曾灌透。而色似灰桃。至十三四朝。復灌行漿。此雖愆期。其治宜補脾滲濕。

一恣食毒物。透托太過。是以熱鬱於中。作爛痛極者。治宜清火解毒。汪氏解毒飲。加酒炒黃芩主之。

一十一二日。其痘收時。有如火燒煙薰之狀者。此時當看生死如何。唇舌潤。音聲清。咽喉清快。飲食能進。二便無故者吉。反之為逆。

一痘至八九日。鼻梁上先微焦者。雖凶不死。如面部諸痘未悉漿。先鼻梁干收者死。脾經之毒鬱伏。不宣故也。

一痘當靨不靨。發熱譫語。小便不利。大便秘結。煩躁口渴。微喘者。是熱毒乘肺經。無陰氣以斂之也。急用清金解毒。如甚者宜下之。清涼攻毒飲主之。

一漿未稠濃。頂先飽滿。面腫忽退。目閉忽開。瘡腳散闊。色白皮破而乾燥。似靨非靨。或如豆殼者。此因氣血虛極。津液枯竭。不能外續。其毒乘虛內入。名曰倒靨。此症之極險者也。急用峻補之劑。如復腫起。庶幾可治。故痘始熱毒盛者。最要預解熱毒。而後大補氣血。以助灌漿。否則氣血不周灌。故為是證候也。

一膿汁不幹。身熱能食者。至十一二日。當靨不靨者。汪氏解毒飲主之。如煩渴者。加五味麥門。

一面上痘子稠密。而忽一時盡黑者。此為假收。勿作正靨。不早為之圖。必死。先驗唇舌以治之。屬氣虛者。宜補益溫補。輕重隨宜。

一痘靨時。有臭氣帶腥者可也。若全無臭氣者。名為正痘。尚有餘毒。未發者也。若氣臭如爛肉。而不可近者。即毒火敗壞之氣。是雖似結痂。未可便為吉兆焉。急與清利解毒。緩則其變多難救矣。

一痘當靨不靨。泄瀉微渴。寒戰咬牙者。此虛寒之極也。建中湯主之。如至十日。猶不幹收。當回水期。膿熟而不收者。溫表調中湯主之。如痘臭爛深坑者。宜生肌散搏之。

一痘欲收。而唇口乾紫。連結渣滓。而兩頰紅。聲嗄氣喘者。是乃將成肺癰之候也。治宜清肺解毒。

一痘臉上未收。兩耳先收者。其治有二。耳冷者。汪氏解毒飲。加枸杞破故紙川芎治之。如耳熱者。則於前方中。加酒炒黃芩黃連與之。

一靨至頸至腰。而數日不靨者。有熱能食。唇舌赤色者。宜清涼托裡。如便秘者利之。四順清涼飲主之。如無熱寢食不寧者。宜補脾滲濕。錢氏白朮散。加防風桔梗治之。

一痘成就之際。其色淡紅。或白者。宜用補養氣血之劑。白轉紅者吉。若痘痂赤紫黑。唇舌赤紅者。是熱極也。先用大連翹飲。防餘毒遷變。或忍冬解毒湯。宜參考焉。

一凡喉內鎖緊。腫痛難靨者。且飲食難嚥。煩躁作渴者。是熱留肺胃也。宜急清利。勿為泛常。倘足冷自利者。乃上熱下寒。宜隨其證。引火歸源。切忌涼藥。錢氏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

逆證勿治

一痘靨期。而遍身未見稠膿。惟口唇上下之痘。先黃熟者。是毒氣內攻於脾也。諸痘未靨。而口唇先腐爛。及唇白到舌者。並皆不活。是謂內潰。胃寒之極也。

一痘至收靨。口中無物。而空嚼搖頸者。必死。

一面部肚腹未靨。而腳先靨者不治。是陰先陽也。

一遍身臭爛。而不可近。痰壅氣促。目閉無神者死。

一發癢抓破。而不見膿血。痂疤卷如干豆皮者。不治。

一當靨期。而寒戰咬牙。手足搖動。禁口目閉。腹脹。足冷過膝者。不治。

一遍身雖靨。尚數粒似靨不結。卒痂脫。而如蛇退皮者。必死。

一被傷節氣。熱退不全者。終死。不可不慎。

一靨時。項頸胸前。耳前後。環跳之處。毒聚作腐爛。住定不愈。服藥不效者死。夫胸受氣之地。項頸陰陽升降之道路也。耳之四邊。乃少陽脈之所會也。故為死候。

一痘皮薄而軟。色白如梅花樣。而靨薄易落。疤白血色枯者。此為假靨。必十一二日。毒氣內攻而死。急宜溫補氣血。如加泄瀉喘渴腹脹寒戰咬牙者死。勿治。

一兩腮乾硬。按之如石。及泄瀉不禁色青。遍身潰爛。而聲啞足冷者死。又靨後弄舌蛇舌者凶也。

一嗆水失聲。或乾嘔不止。痂皮不脫。不思飲食。昏憒悶亂。睡臥不寧者死。此症多依蛔厥。而為壞證。急用附子理中湯。加烏梅山椒黃連治之。

一牙齦腐爛。口臭不可近者。胃爛也。不治。

一痘中有首尾見蛔者。在初發多無妨。中間後見蛔者。既妨痘功。其證有乾嘔續續不止者。或有不嘔不瀉。心下蛔厥者。又有肚腹膨脹。似寒非寒。似熱非熱。寒熱雜起。及危篤者。其形狀無定候。如糞死蛔者。十中救二三。糞生蛔者。九死一生。若至靨期。不脫證者。痘痂牢封無潤色。不思飲食。目閉鬱郁眠。情昏神憒。寒熱往來。變壞症。三七日後必死。勿治。

一痘後傷風傷食。而瘦脫者不治。蓋脾主肌肉。是土崩脾敗也。

一內攻之證。皆十二日而死。蓋八九日。漿將足而泄瀉一兩行。眼已開。鼻已通。痘頂平陷。氣血離散者。是內攻之兆也。十二日必死。

一膿功半成。至結痂期。而不成痂者。十五日後死。蓋至十一二日。而不收結。膿水淋漓不幹者。是為倒靨。若煩躁悶亂。寢食不寧也。延延引日。而後必死。

一如重證變虛寒。日久而陽不復者。後必死。

辨落痂三日順險逆證

順證可加治

一凡痘證。首尾候衣食二事。所繫匪輕。亦當詳審。蓋痘證。前實後虛者。證之常也。故五日以前。衣被宜照常。六日以後漸加暖。至於飲食禁忌。亦如此。若至此期。諸證平準。則終始宜於補脾滲濕中。微加解毒治之。小連翹飲主之。

一痘收結痂落後。瘢色紅潤。而無凹凸。飲食二便如常。睡臥常安者吉。

一瘡稠密。頭頂生蛆者不死。

一凡自食痘痂者。雖有他症不死。

險證可加治

一痘已結痂。而不焦落者。是餘毒為害也。或過服辛熱之藥。而熱留肌表也。或遍身盡落。惟頭面不焦脫者。毒聚於陽會也。並宜大連翹飲。加減服之。

一痘痂至二旬。或一月。黏肉不脫。或發癢者。此因表發太過。氣虛無力煦之。或血虛無力濡之。治宜用八物湯。加防風荊芥與之。如有寒者。加桂以達肌表。更散腠理鬱伏之火也。

一有發癢以剝去痂皮。仍復灌漿。如瘡疥者。此血熱氣虛也。宜用保元湯。加丹皮地骨地黃連翹等。涼榮之味。

一痂不落。而反昏迷沉睡。不省人事。此脾胃虛甚也。宜人參清神湯主之。

一靨後痘瘢紅紫者。血熱毒盛也。當與涼血解毒為主。

一痘痂成而後唇不蓋齒者。急與敗毒涼血。否則變為走馬疳。輕者。宜清胃瀉火之劑。重者。與清涼攻毒飲。其最甚者。牙齒脫落而死。或因血氣枯槁。而不能潤養督任二脈。如二脈急縮者。當從補養。甘露飲主之。

一痘後口禁強直。腹痛繞臍。冷汗如雨。其痛定汗止。而脈弦緊者。是因瘢痕受風寒也。宜散風養血。鉤藤湯主之。

一痂落後。眼赤痛者。餘熱留肝經也。輕者。大連翹飲加減與之。重者。急宜以涼膈攻下治之。最忌塗藥洗藥。多損瞳子。終為盲人。是醫之過也。

逆證勿治

一痂後泄瀉不止。目中無神。而面色覆青氣者死。

一忽發大喘。面頰枯槁。舌白唇白者死。

一痘痕如梅花白者。是氣血俱蓋也。如不大補氣血。必死。

一痂後發驚者。是心氣已絕。而神無所依。不治。

一凡咽作噎。喉中如鐺鋸。腹脹虛鳴。痰喘頭汗者死。

一靨落後。一病未已。一病復生。神氣虛脫。寢食不寧。時白吊者。變慢驚風。必死。

凡痘雖有數千百種之形狀。不越氣虛血實之兩途。雖有數千百種之候症。不過順險逆之三項。既言順者。不藥自愈。險者。藥所能及。逆者。治之無功。反受人之謗而已。雖然。順而陷逆者。是謂中惡。卒然趨死。順而變險者。隨治而生。又險而加逆者甚重。覆逆而加逆者。必死矣。且有純虛者。有純實者。有初虛而後實者。有初實而後虛者。有虛症變實者。有實症變虛者。千緒萬端。無一定局。故欲窮其妙境。則先當驗唇舌之紅白。及胎之潤燥。以為準墨。表裡虛實。苟不詳之。則無所施治。切不可無知妄作以匙殺人。世之業醫。不熟痘術。藏拙護短。偶治其善痘不難治者。以自誇世者。亦不少矣。余恆見世人有系痘毒而死者。十才二三。系醫毒而死者。十中恆居六七。夫人命者至寶也。王公之貴。不以換之。珠玉之重。不以代之。所謂天爵。此之謂乎。奈何視之如塵芥。視之如敵讎。屬之於庸醫之手。以速非命之天。請醫者。其可以慎矣。應請者。其最不可以不慎矣。

卷四

辨初熱三日

夫天象。雖雜陳乎推步者。見其有條而不紊。地理。雖雜敷乎堪輿者。知其有脈而不斷。醫之於痘亦然。痘瘡之症。千狀萬態。不可僂指。雖然。精究此術者。絲分毫析。隨症投藥。未嘗謬認一症。誤投一味也。所謂多多益辨者。何獨兵耶。此之謂通神之手矣。又此之謂泣鬼之手矣。

初發身熱悠悠。是宜氣血和平。惟熱輕則痘亦輕。熱重則痘亦重。又有熱重而痘輕者。有熱輕而痘重者。又熱一日而出者甚重。熱二日而出者次之。熱三日而出者又次之。唯四日而身涼見苗者為稀。如火褐大過。則正氣不勝邪。故面色為昏暗。為枯澀。為黑滯。氣血充榮。則面色為潤澤。為光彩。為淡紅。此乃勢之所必至也。

發始身熱溫和。皮膚潮潤。面眼無澀萎。兩耳如常。音聲清亮。睡中微悸。二便如故。及口渴食減貪眠。唇舌滋潤者。順痘也。凶逆者反之。先一二日。用輕揚發散之藥。以取微汗。

似是而非。若同而異。此病之所以能感人也。小兒痘瘡。其初不免乎發熱。似傷風食傷驚熱。為痘未真。是謂疑似。雖曰良工。而難辨明。於是欺世盜名之輩。妄言詭辭。令父母驚惶失措。是可哀哉。孟繼孔幼幼集日。痘瘡欲出。必先發熱。目睛黃眵。耳後紅紋。耳尖尻骨獨冷。面色四肢俱赤。惡熱而不惡寒。此痘疹之所有。而傷寒之所無也。若夫疑似之間。辨認未真。先以升麻葛根湯。惺惺散探之。朱巽痘科鍵曰。如初發微熱。面色㿠白。皮膚柔嫩。呵欠竄眼。吐利並起。精神倦怠自汗者。虛證也。加減益氣湯主之。

發始先腰痛者。為重症。腰者腎之府也。乃人身之樞紐。諸骨之根柢也。故痘家最大忌之。腹痛雖惡候亦次之。諸書所謂。發始先腰腹痛。而後發熱者甚重矣。先發熱。而後覺其痛者險也。宜急發其痘。如四肢痠痛。額前發青氣者。為大逆。如攻發痛止者無妨。聶久吾活幼心法曰。有腹痛腰痛。而煩悶者。此其毒誠重。然只當用敗毒和中散主之。大便秘。則加酒炒大黃。微利之。

發始吐利二證。俱非寒也。諸嘔吐暴泄。皆屬於熱。水穀傳化之道路。為熱所迫。輸送失常。吐利並作。朱氏曰。嘔吐者。初緣毒壅於中。不能發越也。只當發痘。瀉屬於脾。為毒壅於脾。不能上達。雖為濕熱下泄。亦有分消之義。其初出二證。俱不可止。唯宜發痘。主方和解湯。加減升麻湯之類。宜參考。如至三四日。猶不止者治之。

發始發驚搐。痘隨出而驚自止者。為驚痘吉。大抵驚搐。雖屬於肝木。而痘之驚搐。屬於陽明。故宜先發痘。痘出則止。然木能勝土。又歸心火相爭。脾土不足故也。若四日不止者為凶。丹溪捷徑曰。凡痘發熱。有驚搐者。以導赤散。加辰砂末服之。聶久吾曰。毒壅盛於皮。不能驟發於外。而驚搐狂躁者。宜用清解散以宣之。又血氣虛弱。送毒氣不出。而驚搐狂躁者。宜用溫中益氣湯以托之。費建中救偏瑣言曰。治痘前驚跌發搐者。宜此湯。疏肝透毒散主之。

發始大熱。譫語狂言。見鬼見神者。緣梟炎亂心魂。是謂純陽無陰。朱氏曰。凡見積熱形證。一熱即下。遲則不能斡旋。三日即死矣。如其為證。發始身熱如炮。二便秘結。口渴。兩睛如血。兩耳灼熱。煩躁狂妄。譫語狂亂。唇裂舌胎如粉。甚則舌炕。惡熱者單下之。以胎減為度。惡寒者雙下之。不可泥在初當發之說。此症百中一二。不可執以為常。如唇舌滋潤者。忌妄下殺人。主方清涼攻毒飲。或涼膈散。

凡升者。提清氣以上達也。發者。開百竅以四播也。俗但知以毒透毒。不知升發之義。翁仲仁金鏡錄曰。實熱壅遏。不得達表。氣粗喘滿。腹脹煩躁。狂言譫語。睡臥不寧。大小便秘。毛豎面浮。眼張若怒者。併為風寒外搏。與出不快者同治。宜羌活散郁湯主之。

凡有一日熱而出者。有二日熱而出者。有三日熱而出者。或五六日熱而出者。因風寒襲外。腠理不疏故也。丹溪捷徑曰。熱三朝便出者。此常期也。如過四五日不出者。熱綿綿無休歇。吉凶之徵未卜也。急與解毒托裡。分內外因而治之。疏者吉。外邪壅遏。而不易出者。此外因也。麻黃解表湯主之。

方發之後。所出不多。氣候和平。無他症者。即是瘡本稀。不可更發也。所謂發不至太過。守不至不及。乃用藥之圓活也。聶氏曰。其或增寒壯熱。頭痛咳嗽。鼻流清涕者。多因於外感。不可不發散也。當視兒強弱。而用藥發汗。兒體氣素壯實者。用加味升麻葛根湯汗之。體氣素怯弱者。用加味參蘇飲汗之。然皆不可出汗太多。恐發虛其表。後難起脹灌漿也。既經發汗。而身熱漸緩。兒頗安靜者。其痘出必稀少。此為順候。且勿服藥。以待之。

漢唐以來。當痘疫流布時。不擇大人嬰童。一發熱。專用升麻葛根湯為治。痘疹初熱之定奪。然余嘗稽古人之意。升麻葛根湯一方。蓋治痘瘡之常。不治痘瘡之變常者。聶氏曰。先用升麻葛根湯發之後。或身熱不退。而煩躁者。且勿峻攻。姑少待之。其或煩悶躁渴。而妄語者。用敗毒和中散清之。如大便秘結者。加酒炒大黃。微利之是也。痘自包孕之地。萌動而起。未形是謂無極。於此為氣虛已明。則先可知三禁。一勿攻發。一勿清涼。一勿解毒。始終以保元四君之加減治之。翁氏曰。治虛證痘證。以元氣為主。元氣充實。則毒易出易化。故善治痘者。惟保元氣於虛弱之前。使不致於耗散為貴。然其治法。一曰。實腠理。而固肌表。二曰。節飲食。而保脾土。肌表固。則外陷之患不足慮。脾土實。則下陷之患不足憂。更加以參耆補益之功。

夫痘有輕重。人有強弱。治有緩急。不可不辨。然挽回調劑。古人必按痘之形色。而後推敲。故施之於緩者則可。其重且急者。痘雖未形。而兒體之生命。已在涉春冰而蹈虎尾。其痘未及見。則毒雖猛。而尚未有定位。火雖烈。而尚未及燎原。此誠轉危就安之機。起死回生之會也。宜用攻發解毒之劑治之。如及悶痘定位形色已凶。則梟炎不易破矣。況形以氣見。色以血呈。凶顯形色。逆亦非淺。虛實同然。補瀉用法。唇舌是准矣。

戲猴出痘

嘗聞。俗諺野猴患痘。其歲闔鄉。出痘必稀。曏者余在岩島。偶見友人畜野猴。教以戲技。一日猴乍伏臥不起。與物不食。且如驚搐狀。翌日面上磊落。生小皰子五六粒。殆如血靨痘狀。余問之於狙公。乃云。此即痘也。按聶久吾曰。胡地極寒。其人無屋居。鮮火食。冒風霜。犯冰雪。腠理秘密。若禽獸然。即有胎毒。尚為別症。不能宣發於皮膚。而為痘疹。是以胡人不出痘。今野猴遇乎畜養。失其山野之性。不冒風霜。不犯冰雪。熟食褥臥。與人同居。故觸遇疫氣。遂致然歟。抑亦不知野猴皆患痘瘡。而人不逮見之歟。記以備參考。冀世醫諒余苦心至此而已。

初發三日用方

升麻葛根湯 初熱發解痘疹之良方。古方三日前後用之。

升麻 葛根 芍藥 甘草(各等分)

上四味銼細。水一盞煎七分去滓。溫服無時。一方加羌活。

和解湯 古方三日前後用之。

升麻 芍藥 葛根 人參 川芎 防風 羌活 甘草(各等分)

上八味。生薑三片。水煎溫服。

加減升麻湯 無論痘與非痘。但見嬰兒身熱。呵欠煩悶。睡中驚悸。嚏噴眼澀。鼻出氣粗。手足痠軟。即宜與服。如有雜證。再兼雜證藥治之。

升麻 乾葛 芍藥 甘草 前胡 紫蘇 當歸 連翹 桔梗

上九味。水一鍾半。姜三片。蔥白三寸。煎服取微汗為度。如有汗。當以小劑疏發之。

敗毒和中散 發汗之後。或身熱不退。而煩躁者。且勿峻攻。姑少待之。其或煩悶躁渴。而妄語者。此散清之。

連翹 牛蒡子(各等分) 酒炒黃連 枳殼(炒各七分) 防風 荊芥(各五分) 桔梗(四分) 前胡(五分) 升麻 紫草茸(酒洗家用根) 蟬蛻(去頭足) 小川芎(各四分) 木通(五分) 甘草(四分) 麥門冬(去心八分)

共十五味 大便秘澀者。加酒炒大黃。(一錢二分)微利之。不秘者勿加。服此覺煩悶少解。即止勿服。聽其痘出外。則中自安也。

導赤散 凡痘發熱。有驚搐者服之。

木通 生地黃 防風 薄荷

上燈心引。共五味煎服。加辰砂未可也。或加蟬蛻牛蒡子。

清解散 治毒氣壅盛於內。不能驟發於外。而驚搐狂躁者。

防風 荊芥 蟬蛻 小川芎(各四分) 升麻(五分) 甘草(三分) 酒炒芩連 木通(各六分) 桔梗(四分) 前胡 乾葛(各五分) 紫草茸(家用根六分) 山楂肉(八分) 牛蒡子 連翹(各七分)

上共十六味。生薑三片。同煎溫服。

溫中益氣湯 治血氣虛弱。不送毒氣出。而驚搐狂躁者。

人參 白朮(炒各五分) 黃耆(生八分) 當歸(酒洗) 白茯苓(各六分) 炙甘草 川芎(各四分) 白芷 防風(各三分) 南木香 官桂(各二分) 山楂肉(六分)

上共十二味。生薑一片。大棗一枚。同煎。(一服中病即止)

疏肝透毒散

殭蠶(炒四分) 蟬蛻(二分) 薄荷(二分) 鉤藤(六分) 青皮(七分) 木通(三分) 前胡(六分) 山楂(二錢) 羌活(四分) 荊芥(三分)

加燈草一分。姜二分。水煎溫服。按氣血虛弱。而表虛汗多者勿用。

羌活散郁湯 專治實熱擁盛。郁遏不得達表者。

防風 羌活 白芷 荊芥 桔梗 地骨皮 川芎 連翹 甘草 紫根草 大腹皮 鼠黏子

上十二味。為粗散。水一鍾。燈心十根。煎六分溫服。

麻黃解表湯 治勞苦之人。皮膚粗厚。腠理閉密。及外感風寒。其痘被外邪所遏。而不易出者。

麻黃(去根節酒炒黑) 升麻 羌活 葛根 防風 大力子(炒) 荊芥 甘草 蟬蛻 桔梗

上十味。各等分。水煎入燒人糞同服。

加味升麻葛根湯 此一方即是傷寒之劑。痘疹服之。發汗亦無妨。

白粉葛(一錢) 升麻(八分) 芍藥(六分) 小川芎(四分) 甘草(三分) 山楂肉(八分) 牛蒡子(炒香五分) 桔梗 防風(各三分) 蘇葉(五分)

上十味。生薑三片。同煎熱服取汗。

加味參蘇飲 用虛弱之嬰童。為痘未明。而發熱者。

人參(三分) 蘇葉(五分) 小川芎 桔梗 前胡(各四分) 陳皮 甘草(各二分) 白茯苓(五分) 粉葛(八分) 半夏(制三分) 牛蒡子(制四分) 山楂肉(六分)

上十二味。生薑三片。同煎熱服取汗。

惺惺散 發熱疑似之間。辨認未真。先以此湯探之。

人參 白朮 白茯苓 天花粉 桔梗 細辛(炒) 甘草 薄荷(各等分)

上八味。水一鍾。姜二片煎服。

加減益氣湯 治一發熱。遂頭溫足冷。不渴便溏。面色㿠白。或瀉利青谷。嘔食不化。兼身熱呵欠等症。乃氣虛也。

黃耆 沙參(一日後易人參) 甘草 當歸 川芎(五日後宜去之) 白朮 陳皮 升麻(洗酒少許) 桔梗

上九味。水一鍾半。姜一片煎服取暖為度。

停滯腹痛。或瀉酸臭。加山楂面櫱。不停滯。而唯腹痛。瀉酸臭。加乾薑芍藥。驚悸加天麻鉤藤。磨安神丸同服。嘔吐去桔梗。加煨乾姜。瀉泄不止。去當歸。加肉豆蔻。兼與豆蔻丸。四肢冷。加乾薑肉桂。有汗去升麻桔梗。加肉桂。倍黃耆。產後出痘。加赤地白芍木香肉桂。氣虛毒壅者。加蟬蛻地丁。

清涼攻毒飲 涼膈散(二方共見放苗)

安神丸 七味豆蔻丸(二方共見於後)

辨見苗三日諸證

嘗謂痘初見點。便顴顏色榮枯。蓋皮膚黃紅白。而明瑩者。氣血相旺也。然推察頭面之諸位。以預知吉凶悔吝之由。左頰屬於肝。右頰屬於肺。正額屬於心。下頦屬於腎。鼻屬於脾。正額者太陽脈之所會。唇頰陽明脈之所經。兩耳兩傍。少陽脈之所過。夫痘為陽毒。故隨陽而見於面也。然陽明胃與大腸。積陳為朽。氣血俱多。故先於口鼻兩傍。人中上下。兩腮年壽之間。先出先脹。先漿先靨者吉。反之他處先見者。為險為逆矣。先現一點血。其色淡紅而大者稀。紅赤而小者密也。敷點既定。貴圓淨。而嫌破碎。貴高聳。而嫌平塌。貴稀疏。而嫌稠密。唯出要參差。耳後項頸心胸。少於他處為佳。眉稜兩顴額前。先潤不滯為妙。

蓋放苗三日。而生死判然。候之其關竅。全在面部。面諸陽之會。天庭印堂為第一。最面部吃緊處。出痘首尾。不過論氣血毒三者。夫元氣者。以胃氣養之。故能食。脾胃健固。則元氣勝毒。應期收功。故一二日先見。四五日先長。七八日先漿。十十一日先靨。若不能食者。毒勝元氣。則內攻外剝為逆。如痘碎密。而黯灰空瘡者。即死症也。凡眼部以下先見。二三相連出。唇舌紅潤滋潤者。毒無內擁。朝見點。而暮礙手。色淡紅滋潤。而身熱漸減者。吉兆也。

痘已出。成形者氣也。成暈者血也。兩者均可驗吉凶。決生死。世醫何專言血。而不及氣。氣無形難見。血有形易見。故診氣血之法。痘窠尖圓光活者。氣之充拓也。根暈收緊紅活者。血之榮養也。故見苗色乾枯涸澀者。血虛也。頂陷不突者。氣虛也。塌陷者。氣離也。根散者。血離也。灰白者。氣滯血衰也。焦褐者。血枯也。黑者。毒滯而血干也。紅變白。白變黃者生。紅變赤。赤變紫。紫變黑者。雖作窠。而毒沉伏也。發始四日必死。見點隱躍覆沒者。六日必死。

辨虛痘治例

凡見點淡白者。屬氣虛。過赤者。屬熱毒吐瀉者。屬內虛。便秘者。屬內實。汗出如濡者。屬表虛。肌膚乾枯者。屬表實。謂之初發之六候。唇舌滋潤者。氣血和平。唇舌淡白者。氣血衰損。唇舌赤色者。熱實也。唇舌乾燥者。毒火盛也。唇舌燥裂者。毒火燎血中。白胎通明者。梟炎甚於中。然唇舌微旨。亦有多端。舉其一二以示之。凡舌三十六品為病舌。二變為七十二舌。三變為一百四十餘舌。蓋三變決生死。如響之應於聲。唇十八品。亦依此例也。雖然。唇舌之候。秘藏累世。不敢妄傳。若欲得之。則宜入余門以請焉。

凡痘證。有似虛反實者。有似實反虛者。變證百出。千形萬狀。若欲體認變幻。先須知三項。翁氏曰。氣虛之證。初發身熱。手足厥冷。乍涼乍熱。精神倦怠。肌肉㿠白。飲食減少。四肢倦怠。睡臥安常。便清自調。虛症無疑。未見點前。用參耆飲。加輕揚發散。如紫蘇防風白芷。見點之後。用參耆飲。加川芎桔梗。見點四日之後。重用參耆飲。隨病加減處治。

夫痘有純虛者。有純實者。有先實而後轉虛者。有先虛而後轉實者。惟宜斟酌。要隨唇舌治之。丹溪捷徑全書曰。痘瘡出形如平日。皮肉正色者吉。若痘常帶豔(豔者說文好而美也)而赤。其後多致癢塌。不可救也。凡帶豔者。防後日塌癢之變。為一急著。宜用疏風固表消毒之藥。使氣血充實。邪火漸退。正氣不虧。光鬆干收。如期不亂可也。固陽散火湯主之。翟繆類編曰。色白皮薄者。必用固陽散火湯主之。去荊芥生地。加白朮茯苓各五分。

凡放苗僅有數粒。色不甚紅。亦不甚白。身體溫和。神情清爽。不暗慮者為順。然其囊窠。累日不見粗肥。皮薄不起者。宜防日後倒陷之患。管橓保赤曰。初出一二日。灰白頂陷不起。或起亦軟。而不礙手。根窠不紅活。身涼而靜。此虛寒證也。人參歸耆湯主之。氣滯者少加木香。

發熱見點之時。吐瀉者莫妄用澀藥。毒在上焦者。宜吐而解。毒在下焦者。宜泄而解。毒在中焦者。即從吐瀉而解。但宜發痘。如至出齊期。而不止者。宜止之。孟氏曰。千錢買痘前瀉。蓋言熱隨利減也。若痘見點已定。而吐瀉不止者。恐損脾胃。當用人參調中湯。七味豆蔻丸主之。

發始有心氣虛弱。而毒在胸中。嘔吐不止。水食不入者。須急吐之。如當吐而不吐。則必死。吐法忌瓜蒂豆豉之類。必動內氣。轉生煩劇。朱氏曰。有可吐者吐之。吐中有發散意存焉。滴水不入。毒壅氣道者。宜吐之。飲食停痰。形色生變。陽氣鬱遏也。宜吐之。氣虛多汗者則忌。(吐方用法口訣)

附可吐一治驗

浪華。阿彌陀池。雛僧年十一歲。出痘於甲辰之春。初熱悠悠。至出齊期。嘔吐不止。始事醫兩三子。以半夏瀉心。或小半夏加茯苓之類。其吐愈劇。而加以唾血。相俱驚惶。以為不治辭去。已至五朝。邀余。往診之。煩悶不寧。水食下咽即吐。時發狂妄。狀如醉酒。或歌。或笑。神氣困憊。終日不寢。面色㿠白。痘苗隱隱。欲出不出。且唇淡紅。舌白胎通明。手足微涼。便是元氣虛弱。不能發越毒邪於皮膚。而毒在胸中也。治法宜吐。不早圖之。則必至噬臍。幸任余所處。則百無一慮。滿坐大喜。仍用家法吐藥探之。則吐白沫二三口。神氣略快。再吐之。則思食貪眠。乃用補中益氣湯。加減與之。已至六朝。精神爽。睡臥寧。痘囊發峻突之勢。至七八朝。漿色勃勃。紅暈光澤。諸症順美。十二日而全愈。因書以為握匕者之一模云。

痘已出。實熱末盡解。而早用溫補。則熱毒蘊蓄。轉至煩劇。細察其形。詳驗其色。識見不真。先迷嚮往之途。聶氏曰。察其痘形。淡淡在皮下。不見紅活。唇淡面白。或帶青。脈亦遲緩。雖煩躁驚狂譫語。亦是血氣虛。而送毒氣不出者也。溫中益氣湯主之。

氣虛痘症。父母能守禁忌。醫用藥不誤。調燮順候。則元氣充實。腠理堅固。脾胃強健。飲食如常。二便清調。不問已出未出之證。先以氣虛。為施治之要。朱氏曰。凡一發熱。遂頭溫足冷。不渴便溏。面色㿠白。或瀉利青谷。嘔食不化。兼身熱呵欠等證。乃氣虛也。宜益氣湯。加減與之。或錢氏白朮散。加黃耆。四日後。去葛根。加黃耆肉桂。

辨見苗三日清火治例

一日熱即出者。是謂火里苗痘。如連串為叢者。必作稠密。其痘原屬氣虛。宜急退其熱。當詳視其大密之中。根窠分與不分。顏色鬆與不鬆。及其元氣虛實。年紀大小。若元氣實。年力大者。痘雖稠密。而無畏慮。只要飲食。費建中曰。放點不一日。烈熱干炮。帶火而出。不論稀密。色紫豔。或焮紅。其他可知。此梟毒烈火。及早圖之。不致日後內潰。急用攻毒清肌發透。不可以初見而玩忽也。清熱解毒湯。或清地退火湯主之。

一發熱。已出未出之時。先精究頭面六十之部位。辨認出形之美惡。以成終始之計。是痘家之權機也。蓋山根年壽。鼻兩傍。人中上下。兩腮兩頤之間。乃陽明胃經脈。與太陽脈之所統也。故放苗陸續既出。火熱未減。面上一片。發紅赤色。惟山根鼻準。人中兩腮。兩頤之間。帶㿠白色者。必於腸胃之間。有壞濁梟垢。宜急下之。訣曰。其證腰腹大痛者。逆症也。不治。若腰腹不甚痛者。宜早圖之。十神解毒湯。加大黃石膏。微利之。泄利膿血穢垢數合。而腰腹痛止者吉。若三四日期。誤失下。則遍身瘡色。慘黯凝澀。不起發。不灌漿。待靨期。而致不濟焉。頭面六十之部位。其詳見於前卷矣。

凡臨痘為奇怪之狀者。悉皆由神元不足也。否則夾蛔之證乎。宜詳驗之。丹溪曰。凡痘發熱。有所妄見。而譫語者。或昏昏好睡。夢中言語喃喃者。或狂妄欲走。循衣摸床者。皆毒氣內攻。神識不清故也。急用鎮神解毒之藥。辰砂導赤湯主之。人事清爽。神彩復舊者生。若連綿不止者。魂魄將離之兆也。

一二日。既熱欲放苗。而鬱不成窠粒者。或已熱。先從手足見點者。或已熱。頭面放點。如蚊點蚤斑者。或已熱。遍身處處如堆粟。或已熱。頭面手足。痘苗已見已沒。而變紫黑者。必死。是曰五惡痘。又有似此證而非者。宜精察之。切不可以模稜之伎倆而誤人。凡稟賦氣血虛劇。神元不足者。臨局火毒必入心經。四臟紊亂。梟毒沉伏。不能發透於肌肉。而遍體悉病。故面色慘黯枯萎。額前發青氣。心煩躁悶。痘形不現。是曰鬱伏。不早圖之。則待三日六日而死。翁氏曰。發始痘點略見。已黑陷倒塌。乾枯不起。不作窠粒者。急宜奪命五毒丹。唯實熱未解者。宜於初熱見苗。四五日之間。與之是也。

夫痘貴紅潤。而惡嬌嫩。貴淡紅。而嫌赤紫。貴一色。而不好二色三色。蓋嬌嫩與血熱相類。不可不辨。嬌嫩屬虛。血熱屬實。不可妄以嬌紅者。認為血熱治之。殺人不少。宜驗唇舌以辨之。翁氏曰。初發已身發壯熱。腮紅臉赤。毛焦色枯。已出未出。三日已前。痘點煩紅。痘色與肉色無異。煩渴欲飲。睡臥不寧。小便赤澀。大便秘結。此血熱也。並皆十神解毒湯。所能治也。

凡臨局躁亂非常。或有作危怪者。世俗不知。以為神奇。懇祈巫祝而不延醫。坐視其陷鬼錄。孟氏曰。痘瘡發熱見點之時。亂言狂語。見鬼見神。尋衣摸床。昏睡不醒。此皆毒氣內攻。心神不清所致。宜導赤散。加連翹黃芩犀角木通。或牛黃丸。抱龍丸。辰砂益元散。使小便流利。精神清爽。痘亦漸出。方望生意。若昏倦軟弱。不省人事。口語喃喃不休者。不可治矣。

痘症甚猖獗。舉證言之。凶險繁劇。無所施治。其間有一二屬可治者。豈忍棄之。當於此時。膽力不雄。則不見其功。宜不惴三軍。輕扛萬鈞。然後臨之。廬詵痘疹要訣曰。痘發之時。言語精神。狂燥悶者。此心火消燥肝血。以致神不守舍。狂亂如見鬼神。外症紅紫焦燥。壯熱不寧。所謂純陽不陰之證也。退火回生散主之。(即退火回生丹也。翁氏曰。治血熱枯澀。)痘欲出火熱太盛。面眼兩耳俱赤。忽然筋抽白吊者。熱毒壅遏於內也。翟氏曰。幼兒欲出痘。發熱至二三日。全無痘點。形影忽然。而發驚搐狀。與急驚風一樣者。此亦毒氣壅遏。不能宣發所致。宜用清解散。以宣之。若時醫不知是出痘。誤作急驚風施治。或單以寒涼投之。以驅痰峻藥下之。其兒必死。如又發熱如炙。而發驚厥。二便秘結。渴煩太盛。口氣粗。手足熱。痘色紫豔乾紅。唇舌燥裂。或舌胎乾燥者。清涼攻毒飲主之。

凡毒火衝突血分。則為血熱矣。或痘出不分地界。鋪紅肆溢。或眼赤如朱。或迫血妄行。有從口鼻而出者。有從大小便而出者。有從大肛而下數升者。有從瘍瘡之頂而出者。痘或焮紅。或紫豔。或發血泡。或發紫泡。是皆因毒火猛烈也。謂之悶痘。諸書所謂。痘之失血。唯自鼻出者。屬可治。其餘雖皆絕證。亦有百中一二得生者。費氏曰。放苗小水有如醃魚汁者。有如紅花膏者。然以涼血攻毒飲。大黃為君。加桃仁。每劑和大桑蟲。日服二大劑。(袁氏全書曰。桑蟲起腎肺毒沉伏者。其功甚妙也。別煎和藥汁用之。)

凡大便。一日一次為調。一日二次為利。二三日不上廁溷為秘。欲驗痘之順逆。以大便通與不通。為虛實之候。魏直曰。若夾毒初出。色赤如火。乃毒滯不宣發之故也。當以四順清涼飲一服。大便去一二次。而斑或退。則血附氣位。即以四君子湯。加黃耆薑棗進之。如利不止。可以肉豆蔻丸。即止。

痘內遍身。有碎小密如芥子者。此夾痧而出也。如有肉色鮮紅。成片成塊者。此夾斑也。皆是毒火太盛。薰蒸於內。故一齊湧出。早宜清涼解毒。聶氏曰。有夾斑而出者。有紅赤點。而無頭粒。多隨出而隨沒。又有夾丹而出者。紅赤成片。如雲頭而突起。此皆毒火浮游。散漫於皮膚之間也。遇此者不必驚惶。惟用玄參升麻湯一二劑。散其遊火。其斑丹自退。又有夾麻疹而出者。用前法。加桔梗酒炒黃芩各六分。令麻𤺋先退。痘瘡自當起發。

附痘內夾痧一逆證

東府一侯家公子。年才三歲。染痘於戊午二月上旬。一夜發熱。次早忽然。左手腫如瓜。已過曲池。眾醫不韻其事。而妄療之。驟然驚搐無度。煩悶非常。三日使人延余。往診之。身不甚熱。而時搐時白吊。吐利一兩行。面色㿠白。頭汗如濡。唇舌淡紫。神情恍惚。眉宇不宣。照燭觀之。左手掀腫如白疹者。如有如無。隱隱似迷。頭額兩頤。赤點如蚊咬蚤斑者。隱躍於皮下矣。是非難認。眾皆疑之。余曰。是即痘也。是甚為逆。無策可施。唯待屬纊。凡左手先掀腫者痧證也。痘夾痧出。而速退者。梟邪自解。否則痘毒郁遏不宣。不能發越於肌標。是謂鬱伏。古來絕無治法。明四日應告變。侯殷勤請治。余峻辭之。乃進敗毒和中散二貼。侯問曰。今夜何如。曰。無慮矣。

凡痘鬱而不出者。三日斃。其期在明日。翌日果然。發始可下。而不下必死矣。痘出二三日。大熱大便秘者。若下之少遲。則煩躁不定。胃爛口臭。口角流血。白睛紅赤。腹脹喘滿。身發紫皰而死矣。所謂痘瘡。首尾不可下之說。又一偏之見也。若唇舌滋潤者。雖見危證。忌妄下。必殺人。費氏曰。發始已放點。有唇裂掀腫。甚有焦黑如煤。或口中穢氣不堪。或舌起芒刺。此毒火犯胃。急宜重以清火涼血解毒。必攻之。瀉黃納穀散加大黃主之。或清涼攻毒飲可參考。

如伏火伏毒。燥炙於內。煩躁悶亂。身無暫安放。而痘苗反如水珠。所謂揚湯止沸。不如灶底抽薪。凡痘內火燔灼。則須急投清火。以撲滅火褐焉。其痘自鬆突焉。朱氏曰。痘出若瘡白起㿠色。唇舌赤紅非虛。三日後漸變紅紫。尚作虛治。誤人不淺。急宜清涼解毒。清熱解毒湯。甚者清涼攻毒飲可參考。

凡痘瘡初出。當視其相去遠近多少何如。相去三五寸一粒者。必輕而稀。勿服藥。如相去一二寸者。頗密。隨痘治之。如三兩成叢而出者。必密而重。其後多變癢塌。費氏曰。若皮中窠粒。雖不甚多。色紅不至於紫。而地界不分。身熱未退者。宜托裡清涼。或神功散。加蟬蛻地丁。如唇舌赤色白胎者。加酒炒黃芩黃連。

凡小兒發頭瘡。或原有遺毒。日久不愈。而因近鄰痘瘡傳染。既觸痘氣。忽然發熱。患痘者為甚重。若痘輕稀。則十中可救一二。重則必死。朱氏曰。凡患頑瘡未愈。或新愈而見點者。此陽毒也。(有頑瘡已愈後。其嫩皮出瘡攢。聚如堆粟者。是肌表毒延漫出。非內毒之所為也。故謂之陽毒。)但瘡不幹收。不枯燥。雖重不死。初發時。勿攻發。只宜費氏清熱解毒湯。如痘得潤鬆。必易起發。如諸證平準者。用法如常。

見苗三日虛證用方

參耆飲(乃保元湯) 專治元氣虛弱。精神倦怠。肌肉柔嫩。面青㿠白。飲食少進。睡臥寧靜。而不振者。不分已出未出者皆服。

人參(一錢) 黃耆(二錢) 甘草(五分初熱生用出定炙用)

上三味。用水一鍾。姜一片。煎四分。不拘時服。未見點前。加紫蘇防風白芷。見點之後。加川芎桔梗。見點四日之後。重用此湯。隨病加減處治。若四五日間。手足厥冷。冰硬不起。加丁子肉桂黃耆川芎。

固陽散火湯 痘瘡出形。如平日。皮膚正色者吉。若瘡色常帶豔。而面色赤。其後多癢塌。而不可救也。但見帶豔者。即防後日癢塌之變。用此湯治之。

人參 黃耆 甘草 歸尾 升麻 葛根 連翹 防風 生地 木通 荊芥

上十一味。水煎服。一方色白皮薄者。去荊芥生地。加茯苓白朮各五分。如與此湯。豔色已退者。唯補益氣血為要。

人參歸耆湯 治痘頂不起。血不紅活。雖為漿。而皮薄色白。氣血不足證。

黃耆(一錢五分) 人參(一錢) 甘草(八分) 當歸(一錢) 川芎(一錢) 官桂(三分) 山楂(八分) 紅花(酒洗) 白朮(糯米水洗八分)

上九味。姜一片。水煎溫服。如氣滯者。少加木香。

人參調中湯 若痘見苗已定。而吐瀉猶不止。恐損脾胃。兼與七味豆蔻丸。或參苓白朮散類。

人參 黃耆(炙) 白朮 甘草 木香 白芍(酒洗) 陳皮

上七味。水一鍾。棗一枚煎服。

錢氏白朮散 治因吐瀉脾胃虛。而出不快者。

人參 白朮 茯苓 木香 藿香 乾葛 甘草

上七味。水煎服。

補中益氣湯 治氣虛出不快者。

黃耆(二錢) 人參 白朮 當歸 柴胡 升麻 陳皮(各一錢) 甘草(五分)

上共八味。生薑煎服。

清火用方

清熱解毒湯 治痘放點乾紅。色滯壯熱煩躁者。

山楂(二錢) 滑石(三錢) 前胡(七分) 地丁(四分) 黃連(六分) 荊芥穗 紅花 蟬蛻 木通(各三分) 牛蒡(一錢) 丹皮 青皮(各七分) 生地(二錢) 加燈心一分

上共十四味。水煎服。

清地退火湯 凡痘不退熱而出。名為火里苗。急用此方。以退其熱。則後無青黑干陷之患。

地骨皮(一錢) 地膚子(九分) 牛蒡子(炒研七分) 柴胡(一錢五分) 紫草根(八分用糯米汁水制過) 乾葛 連翹(六分) 當歸(五分) 木通(三分) 蟬蛻(二分)

上共十味。外用姜一片。水煎服。如熱不退。再服一劑。或制末藥。燈心湯下亦好。或加犀角汁。

十神解毒湯 治遍身發壯熱。腮紅臉赤。毛焦色枯。已出未出。三日已前。痘點煩紅。躁渴欲飲。睡臥不寧。蓋嬌紅與血熱。其色相類。嬌紅屬虛。血熱屬實。若小便赤澀者。此熱盛也。並皆治之。

當歸 生地黃 紅花 牡丹皮 連翹 川芎 赤芍藥 桔梗 大腹皮 木通

上共十味。心印有甘草。已上並用燈心十四根。水煎溫服。身熱壯盛。加葛根前胡。毒盛綿密加荊芥鼠黏。渴加天花竹葉滑石。小便尿血。加犀角山梔。大便黑。加犀角黃連或桃仁。吐血乾嘔。加黃連犀角。發紅斑。加犀角黃芩黃柏山梔子玄參。小便赤。加山梔。唾血。加犀角黃連茅根。小便短澀。加豬苓澤瀉。小便秘。加滑石瞿麥。大便秘。加枳殼前胡大黃。煩躁。加麥門冬天花粉。煩渴狂亂譫語。加知母麥門冬石膏。咽喉痛。加甘草鼠黏子荊芥。嘔。加橘皮。泄瀉。加豬苓澤瀉防風。毒壅血熱者。加蟬蛻地丁。

導赤散 治內攻心神。不清者。

木通 生地 甘草(各等分) 淡竹葉(三十葉) 一方有麥門冬

上四味。水一鍾。煎服。加連翹黃芩犀角木通。牛黃清心丸。抱龍丸。辰砂益元散。退火回生丹。可兼與。(已上四方見於後)

辰砂導赤湯 譫語狂言。見鬼神。皆緣熱毒亂天君。用之安魂魄。莫聽巫師。多誤人矣。

人參 白茯苓 黃連(炒) 山梔仁(炒) 石菖蒲 木通 麥門冬 辰砂(別研) 牛黃(別研)

上七味。燈心引水煎。入竹瀝。調辰砂牛黃末同服。若因蛔厥。見此證者。宜黃連安蛔湯。

清涼攻毒飲 治痘瘡大熱如火。紫豔深紅。煩渴顛狂者。此湯主之。

石膏(三錢至一兩) 黃連(一錢至三錢) 大黃(三錢至六錢) 木通 紅花 荊芥穗(各四分) 牛蒡(一錢五分) 犀角(磨汁三分) 生地(三錢至一兩) 丹皮(一錢) 青皮(七分) 地丁(一錢)

加燈草一分。共十三味。水煎。

涼血攻毒飲 治痘毒火內伏。煩渴躁亂。身體反涼。痘色紫滯礬紅。徹夜無眠者。此湯主之。

大黃(二錢) 荊芥(五錢) 木通(四分) 牛蒡 丹皮 紫草(各一錢) 赤芍(八分) 葛根(七分) 蟬蛻(四分) 青皮(七分) 生地(四錢) 紅花(四分)加燈心一分。共十三味。水煎服。如失血甚者。大黃為君。加桃仁。每劑和大桑蟲。日服二大劑。

四順清涼飲 治裡熱大便秘者。

當歸 白芍 大黃 甘草

上四味。銼細。水一盞煎七分。去滓食前服。如便泄後。諸症穩者。四君子湯。加黃耆薑棗進之。如利不止者。加肉豆蔻止之。

玄參升麻湯 治初發夾斑丹。疹出者。

玄參 升麻(各二分) 甘草(八分) 防風 荊芥 大力子(各六分)

上六味。水煎溫服。有夾麻疹而出者。用此湯。加桔梗酒炒黃芩各六分。令麻疹先退。痘瘡自起發。

瀉黃納穀散 治痘邪熱犯胃。唇口燥裂。口中膩渴。甚至舌起芒刺。嘴黑如煤。漿後身猶壯熱。而不思食者。此湯主之。

石膏 黃連 生地 丹皮 木通 炙甘草 生甘草 牛蒡 山楂 荊芥穗

上十味。重者加大黃。外加燈心。水煎。

清補用方

托裡清補湯 治氣虛毒壅者。

人參 黃耆 當歸 川芎 厚朴 防風 桔梗 白芍 白芷 木香 牛蒡子 地丁 黃芩(酒炒) 甘草

上共十四味。水煎溫服。

九味神功散 此方初出。而稠密紅紫。或帶焦黑色者可用。宜不拘時服之。

黃耆(生) 人參 赤芍 紫草根 生地 紅花 前胡 大力子(各等分) 甘草(減半)

上共九味。銼水煎溫服。熱甚者去參耆。加酒炒黃耆黃連。若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有驚搐者。加蟬蛻。

溫中益氣湯(見初熱) 四君子湯(見起脹)

案善治痘者。猶輪扁之劉輪。得之乎手。而應之乎心。雖有數千百之方法也。至其妙處。究竟在乎心會意領而已。讀者切無守株待兔。膠柱鼓瑟而可也。

卷五

辨起脹三日

凡事得其宜。則猶順風掛帆。熟路著鞭。一舉千里。其勢順也。不得其宜。則盪船於陸。御車於水。不進跬步。其勢逆也。治痘之術。以辨順逆為要。世之從事於斯者。曖昧模糊。不辨順逆。遇其逆證。不知為逆。而妄投促死之藥。或雖知為逆。而強望僥倖之功。人命之重。玩之於寸匙之。上縱令不愧於人。不怍於心乎。治痘當作是觀。

三四日痘出當齊。點至足心。勢方安定。唯須觀痘形之勢。以知氣血壯弱。及受毒淺深。其形尖圓光澤。氣滿血榮者順也。反之則逆也。驗其唇舌。以辨證之陰陽。推其部位。以明五臟六腑。氣血盈虧之候。治痘之要。不過乎此。四五日氣會血附。紅活鮮明。痘頂放光而白。而唇舌滋潤。內外俱無擁遏之憂者順也。如三四日。綿密似蠶種。及紫赤干洞。而頂陷者險也。如五六日。雖氣旺而血不歸附。其色灰陷。或水泡癢塌。破碎浮衣。氣背血散者逆也。必死。如三四日。根窠已起。但色不光壯。血暈纏繞。而頂陷者。此雖險而尚有生意。如五六日。雖氣旺而血附不厚。其色㿠白不榮。或帶昏黯灰紫者。為險。凡順者不待投藥而愈。逆者治之。不能奏效。卻招人之毀。險者藥之所及。宜以唇舌細認三項之症矣。

辨起脹三日治例

凡放標定。而漸漸起脹。痘瘡肥胖一分。是毒發出一分。肥胖十分。則毒亦出盡也。如於此時。有不起者。驗瘡色與唇舌以辨之。魏氏曰。三四日期頂陷者。血亦難聚。險者為氣弱。不能領袖其血也。以保元湯。加川芎肉桂。扶陽益陰。豈有不痊者哉。便不實者。大保元湯主之。如便青滑者。加丁子五粒。

又有至期峻突者。是氣血壯也。或有因元氣素弱。而束領不起者。或有因氣血凝滯。而不得發透者。細察內外諸證。多是於發熱放苗之時。調攝失宜故也。不早圖之。則後必難為矣。朱氏曰。三四日氣虛寒。則頂陷不起。按不堅實。摸不礙手。形不起脹。血虛寒則根窠淡白。或清。(言冷豔者)或細。(言隱伏不起者)或亂。(言隱躍出不齊者)或無。(言出而復沉伏者)或痘上如寒毛豎起。枯澀不活動。宜用以參耆補氣。芎歸以補血。肉桂以溫寒。六日後寒多。可加丁子以溫內。磨入木香。以行滯氣。辨明陰陽。唇舌是准。人參歸耆湯。或大保元湯主之。

夫痘證。有裡寒而虛者。有表寒而虛者。故發始雖實熱燔灼。而妄勿清涼大過。如其雖表色未解者。宜斟酌治之。詳唇舌紅不。以為則。翁氏曰。痘始出之時。雖為血熱擁遏。至於三四日後。身反不熱。肌膚冰冷。痘不長。烏得不進溫和之劑。如肉桂乾薑川芎之類。使內氣一暖。則外氣自和。泄瀉之後。其內必虛。雖腹脹煩渴喘急。烏得復為實熱。不過內虛陷伏成內攻而然。夫實熱之症。七八日曾經泄瀉。皆從虛治之。有木香異攻之證。進木香異攻之二散為貴。

痘之圓暈。以氣血為主。是故氣不可虧。虧則陽會不及。而圓暈之形不成。血不可盈。盈則陰乘陽位。而倒陷之禍立至矣。孫氏曰。四日來。起壯肥大。中有一小孔。自頂直下。至根腳。不黑不白。與痘色相等者。此名蛙痘。由表虛腠理疏而然。若不早圖。則大泄元氣。不能起發灌漿。急用大保元湯。大加糯米。提起內膿。以實其孔。庶致佳兆。二三劑後。孔自塞滿。如至六日。尚不塞滿者。急宜參歸鹿茸湯。加肉桂丁子。若虛寒者。加熟附子五分。

痘欲出而泄者吉。放苗位定。而泄利不止者。急止之。如至四五日。便一泄。則熱氣自散。神氣自虛者。痘之常候也。禁用清涼。如泄後續續。腸鳴下氣者。內虛也。如滑泄糞無臭氣。色青白而小水清利者。虛寒也。如痘色淡白。唇舌淡白虛冷者。表裡俱虛寒也。急宜峻補。聶氏曰。脾胃虛弱。飲食不化而泄瀉者。其泄滑利而色帶白。宜用術苓調脾散主之。又曰。泄而糞青白。泄利者。虛寒也。痘色必淡白。參朮散主之。如虛滑不止。兼七味豆蔻丸。萬氏曰。如四日後。忽然泄瀉。此宜急止之。恐腸胃虛真氣脫也。須辨冷熱虛實。如瀉而手足冷。面色青白。瘡不紅綻者。冷證也。理中湯。或益黃散。豆蔻丸。甚則陳氏木香散。異攻散。各當其證。則皆可用也。

嬌紅嬌嫩嬌豔。俱一證也。此原表裡俱虛。一齊湧出之象也。俗醫觀痘出二三日。起發鮮明。而虛脹者。愛其嬌豔。以為順痘。不置諸慮。或誤失治。六日後發癢塌。九日而死。此坐不熟練斯術。可勝嘆乎。朱氏曰。五六日當起脹時。有一等光活可愛。嬌嫩豔觀。手捺之破。燈照之如琉璃。此假脹也。又名空歡喜。急救表則或幸活。不則必癢塌而死。治之初發忌升發之劑。惟宜固表散火湯。三四日後。大保元湯。加丁子糯米。或人參歸耆湯。宜參用。如六日後。漿色虛餒者。宜參歸鹿茸湯與之。若泄瀉者勿與。(別有口訣)

痘出三四日。面先虛浮。眼先封者。險而兼逆。是所謂進銳者。退速者也。即氣虛一齊湧出之象。如至六日皺萎者。九日必死。又瘡密而七日後。眼不封。鼻不塞者。虛之極也。急防向來倒陷之患。費氏曰。五六日期。表裡無邪雖無阻礙。氣血虛弱。痘雖起發。而少光壯。淡白而不蒼老。眼不甚封。鼻不甚塞。腳雖不塌。項不能綻。體靜溫和者。稍稍解毒。中即當補益氣血。溫中保脾。如保元湯。加芎歸木香姜蠶白芷山楂。用解毒一二味。以預防漿後泄瀉。倒陷之患。

夫痘提升為要。內氣上行則生。內氣下行則死。故五六日後。眼鼻不封塞。而大孔時下氣者逆也。痘書所謂。六日後專用溫補。若虛寒甚者。峻補之。補瀉之要無他。以唇舌為蓍龜。翁氏曰。三四日續續不齊。不易長大。五六日不易成漿。少食氣餒。傷食易泄。七八日期。塌陷灰白不起。自汗微渴。或腹脹喘滿。泄瀉塌癢。寒戰咬牙。頭溫足冷。勢所必至也。驗唇舌紅白。以宜峻補。異攻散。或回陽反本湯。或參附湯宜參用。

凡痘出四日後。窠囊光壯者。氣有餘也。紅暈潤澤者。血有餘也。氣血有餘。則表裡俱實。不須服藥。萬氏曰。如形長大。而色枯燥者。此氣至而血不榮。宜四物湯。加人參麥門冬。色紅潤而形平陷者。血至氣不充也。宜四君子湯。加黃耆官掛川芎。形陷色枯萎者。此氣血俱不足也。宜十全大補湯。或和大桑蟲汁與之。

凡痘證氣虛血實者。證之常也。故痘多屬血熱。如首尾唇舌滋潤潔淨者。里內為平。不須加治。薛氏曰。已出五六日。不能長。而不生膿。或癢塌者。參耆四聖散。或排膿托裡散主之。

稟賦虛弱痘證。或痘前曾嬰大病。未全復。為初熱所困。至四五日。瘡遲滯不進。唇舌滋潤。或潔淨。或淡紅。時微渴者。只用加減益氣湯。兼與獨參湯可也。如未至大虛之前。唯培其脾元。以助灌漿收結而已。薛氏曰。治陽虛痘證。不起發。不紅活。或膿清不滿。或結痂遲緩。或痘痕色白。或嫩軟不固。或膿水不幹。或癢。或畏風寒者。宜獨參湯主之。

附經大病氣血未復忽然患痘一治驗

浪華小西伊兵衛。一子年十歲。患痘於癸丑之仲冬。放苗三日。急邀余往目之。形體虛瘦。手足如柴。顏色愁郁。天柱不舉。余怪問其故。父母答曰。患疫未日。一夜大熱如炮。醫以為再感治之。余曰。是痘也。蓋痘者以氣血。成始終之功。乃闖此兒。乞血大虛。唯所喜者。雖陸續出。未侵環跳之處。雖頂陷繼至。稍有鬆意。將內症論之。則鄰於逆。將形色言之。則瀕於險。雖然。調養脾胃。補益氣血。則應成領載之績。舉家大喜。便以加減益氣湯。加蟬蛻與之。次早診之。虛瘡略有紅意。尚與前方。加人參三分。肉桂二分。貫及五朝。眉宇微緩。陷瘡爭分光。然寢食未寧。因與大保元湯。兼用獨參半劑。六朝仍因本方。加減與之。方曉安睡。神情且清。次日窠囊突起。漿膿稍鬆。貫及八朝。漿色沛然。與以糯米粥。意色甚喜。九朝眼鼻封塞未全。而口角轉有收意。即以補中益氣湯。如法治之。已至十朝。頭面堆結而收痂厚。身體雖欠肥潤。神情逐日輕快。乃以補脾滲濕之劑。及十二朝。腫胖盡退。惟上唇如嘴腫硬。是欲發口疳之兆也。以胭脂膏。和金不換塗之。與當歸連翹飲治之。至三十八朝。而全平愎焉。

痘證至五六日。大便一泄利。忽然陽氣脫者。急宜峻補。薛氏曰。古治治瘡痘陽氣虛寒。咬開寒戰。手足並冷。或吐瀉不食。飲沸湯不知熱。用獨參湯。加好真附子炮如法者。每劑先加一錢。未應多加之。更不應加至四五錢。或等分亦無妨。俱用之以運其陽氣。如已脫者不治。用法煎法俱有訣。翁氏曰。氣虛症候盡具。而用峻補之劑。陽氣尚脫者不治。他無治法必死。

辨起脹三日清火治例

痘出位定後。欲知透與不透。要於手足細察。(四五日候)欲知足與不足。要於頭額詳驗。(七八日候)大都。於天庭印堂輔宮兩太陽邊。有幾點悅目可愛。又不瑣屑不歪斜。則雖遍身稠密模糊。亦可望生。痘書曰。出齊後四五六日內。其時日十分緊要。其形色證候最宜精察。蓋好痘全要膿漿濃滿。(是六日後候)其次亦要六七分膿。(七八日膿色六分者為險可治)方可保無慮。一齊形色顯然。其膿之成與不成。(候六七日)足與不足。(候八九日)皆可逆睹矣。除以上順候。自然膿足。不必服藥外。其有不順者。後必無膿。或膿少而清。急於此三日內。(指四五六日)觀形察色。分別寒熱虛實。用藥調治。以為灌漿收結計。猶可及也。

治痘先詳審八證。推察四節。便以內外因為準。故唇燥舌胎。內不平也。否則內平也。形萎色枯。外不平也。否則外平也。故唇舌滋潤。內處俱和平者。不可妄行下法殺人。朱氏曰。行升散後。(指見點一二日)四日間。(指三四日)猶有煩躁悶亂。作渴不食。唇腫腹脹。或大便秘澀。或瀉清黃水。外則乾枯焦紫者。四五日上。以涼膈散。加蜜下之。(行下雖遲不過六日)以救其陰。六日後好行補。(指七八九日)若四日上。便失下。(指五六日)使熱濕鬱結於胃。七日以上。定作泄瀉而死。若腹膨脹。大便秘結。唇燥舌胎乾燥者。以調胃承氣湯利之。(胡氏曰可下不下必死)季少陽曰。初泄者後結生。初結者後泄死。脾濕不泄。溏泄不禁而死。

痘出四五日來。有雖成窠而白泡乾涸。空地赤色。內火太盛。二便秘。無胎唇舌燥裂。元氣昏憒者。費氏曰。此痘以氣虛治。助其烈火。閉其毛竅。不得發泄其外。浮衣勢必破碎。如干豆皮。內囊肉色。燥赤如剝兔。並空隙之地。赤色散漫遊紅。煩躁擾亂。而莫可救藥矣。似是而非。不可不明辨矣。涼血攻毒飲主之。

發始不大熱。而痘出。乾紅滯色。項焦凹陷者。蓋屬倒陷倒塌。此症自五陷成。不可不辨。(五陷者白陷灰陷紫陷血陷黑陷也)翟氏曰。痘出稠密。到三四日。紅紫而頂陷者紫陷也。甚則轉為黑陷。此毒熱熾盛。蔽其血而陷也。仍用清毒活血湯治之。隨其症加減用之。然當其紫陷時。不過一二劑。而痘立起其效如神。及至黑陷。則受毒已深。雖用此方救療。而活者十僅二三。若不及。則涼血攻毒飲可參考。若又黑陷。唇舌淡白者。白花蛇散主之。

發始熱微。逐日內火太盛。至四五日愈劇。逮五六日。猶未解。有口氣如火。及雙唇燥裂。舌胎如粉。囊窠焦爍而乾涸者。費氏曰。假令毒火發見於外。熱如火熾。煩渴不已。口氣如爐。不拘在氣在血。均以石膏芩連犀角金汁等類。以制其陽光烈火。庶氣血兩不受炙。痘其得以起脹而榮潤矣。急宜清涼攻毒飲主之。或涼膈散。若熱毒入心經。而狂躁不知人事者。古法豬尾膏。間亦用之。而虛弱者忌用。以其性悍猛之故也。或奪命五毒丹。可參用矣。

附火極一治驗

京師。針口屋伊兵衛甥。年十有三。發熱不一日。次早見苗。證甚猛獗。始事者。凡十有二。醫皆為不治而去。時有小林順堂者。與余甚善。致書請余。往觀之。乃放苗四日也。其證身體如爐。耳目且紅。口氣如火。躁渴最甚。且熟察之。靜則昏憒如迷。躁則似魚失水。譫語狂妄。二便秘結。唇燥裂及舌炕。(炕者謂白胎通明中央焦紫陷黑者)痘隱躍於皮下。紅色且深。毒火燔灼。氣血不相依。而失負載之功。是乃火極之象也。始事者。皆知攻表之理。而不知治痘不可一定。謬投升散之劑。故致此梟。可憐其未得對病之劑。而坐視棄之。今日之策。當先攻其里。遲及明日。斷不可為。乃以涼血攻毒飲。加石膏大黃。與之且退火回生丹。加牛黃末二分。和冷水進之。徹夜靜恬安眠。次早下利黑便。六朝又下數枚。胸膈略爽。因以前劑。減石膏大黃。及七朝始認知傍人。即進白粥甚喜。且利滑便。如膠者數合。火褐漸退。內外轉鬆。乃以內托之劑。微加清涼。已及八朝。漿色半足。九朝寢食俱寧。口渴未止。至十一朝。面部略有收意。手足盤痕焮赤。煩渴頻頻。是余炎未盡。而為膈消也。因以人參白虎湯。加黃連。令一晝夜服七貼。貫至十四朝。口渴自休。痂厚收結。已及十六朝。頭頂項頸。發腫毒數塊。即以大連翹飲。貫至三十五朝。始得全功。千金之珠。必在驪龍頷下。獲之甚艱。醫之得奇續神功。亦在險逆之症。為痘者其可以易而求之哉。

辨清補治例

痘出血熱壅遏。則有用某藥。得內外分消。而無餘證。於是更拘日期。與托裡行漿。則有熱毒反蘊蓄。痘色煩紅。凶症疊出。朱氏曰。治血熱痘證。服藥後熱毒悉退。內外和平。惟不易長大者。加減排膿湯主之。然此雖保和元氣。活血行滯。以助痘成功。而前證未除。還當服十補解毒湯。不可拘以日程。而遽用之。

痘出雖掀發。而有兩顴過赤如餅。昏憒而兼氣虛者。孫朋來痘疹心印曰。四五日痘色不宜紅紫。乃熱毒不化。若血熱仍當涼血解毒。兼氣虛者。保元湯。加紫草木通紅花生地之類解之。

痘出氣血虛弱。毒氣盛熾。不能發透。兼虛兼實。遲滯不成漿。而難任溫補。難任清涼者。宜以清補之味保全之。聶氏曰。五六日起脹時。又有一種。出痘稠密。毒火既盛。然元氣虛血氣弱。津液枯竭。不能制火。以致虛火炎蒸。或煩。或渴。或咽喉痛。或鼻時出血。難任溫補。痘必不能成漿結痂。大凡年長之男女。嗜欲久開。血氣既耗者。多有此證。最為難治。今特製參麥清補湯以調之。

發始身熱不一日。而見苗者。謂火里苗。必稠密而無空隙。其症甚重。若唇舌赤色乾燥者。早宜用清毒行血之劑。若唇舌淡白者忌之。醫宗金鑑曰。痘不當收斂之時。忽一時收斂者。更現痘周身窠粒。乾燥口渴。發熱煩急不寧。此毒火壅盛之故也。宜用清毒散主之。

凡四五日候。頂陷焦紫者。毒盛熱實之象也。如窠囊大。而色淡白。以手擬之。皮薄而起皺紋軟寬者。表虛也。氣虛也。形大而掀發。根暈赤紅。枯澀皮薄者。氣虛毒盛也。滿頂紅如海棠紅者。氣虛血乘氣位而滯也。謂之嬌紅。屬氣血兩虛。痘瘡平陷。肉色與痘色。俱赤紫者。血熱毒未解也。痘色淡白。頂陷根暈散蔓者。陽虛也。氣虛也。痘色淡白。與隙地無異。遍身見青筋者。血虛也。如毒盛熱實者。宜清涼解毒。如皮薄表虛者。宜參耆補托。如頂平陷嬌豔者。宜補益氣血。如血熱未解者。宜涼血活血。安表和中。如血滯不運者。於活血行血中。兼補氣。如毒盛氣虛者。於補托中。微兼解毒。如熱毒未盡解。氣虛者。於補托中。微兼清涼。如偏氣虛頂陷者。重以補益溫補之力。如偏血虛瘡白陷者。重於滋補中。以參耆大補之功。然惟面上一二悅目可愛者。有鼎峻之勢。則驗唇舌潤燥紅白。以為用藥之准。用藥不失其期。則陷者突。枯者鬆。軟者實。薄者厚。而生生之道。存於此矣。是治痘之圓活也。

五六日候。痘頂白者。氣之充也。根紅者血之榮也。氣血兩分。而後明潤紅活者。始終無慮矣。凡痘出以七日。為界限之日。乃氣血毒之三者。悉發出於外。則內乃空虛也。故六日後。必行溫補。以使內氣實為要。蓋以其常言之。一二日宜升散。四日上才用清法。但辨唇舌紅不。而虛者遠清求補。又四日上大便秘者。才行下法微利之。行下雖遲不過六日。若唇舌滋潤者。忌下殺人。如不虛不實者。以平劑治之。然至六日天午。從證之輕重。用補益溫補。宜托裡行漿。雖遲不過八日。若加不順者。雖十日後。亦宜溫補峻補。如膿足之後。補湯太過。恐有癰毒眼疾口疳之患。是醫之過也。如痘平準者。勿服藥矣。又至十日。不結痂者。於補脾滲濕中。微加解毒治之。治痘之法。大略如斯。但當以唇舌易脈。驗其潤燥紅白。以為用藥之則。古人復起。不易吾言矣。

起脹三日虛痘用方

保元湯 痘出位定後。證平準者。加川芎桔梗。扶陽益陰。或陽氣不足者。加肉桂。豈有不痊者哉。(方見放苗)

大保元湯 治頂陷。根窠雖紅。而皮軟且薄。血有餘氣不足者。

黃耆(二錢) 人參(一錢五分) 甘草(一錢) 官桂(五分) 白朮(炒一錢) 川芎(一錢)

上共六味。加薑棗。水煎溫服。如氣不行。去肉桂。加木香。若不食。加人乳半鍾。

木香散 治瘡灰白。表虛內虛。泄瀉腹脹。其效如神。若無灰白泄瀉等證勿用。

桂心 青皮 木香 腹皮 人參 赤茯苓 前胡 訶子 半夏 丁子 甘草(各等分)

上共十一味。每服五錢。姜三片。水一大鐘。煎六分服。

異攻散 治痘表虛塌癢。內虛泄瀉。腹脹喘急。悶亂煩渴。寒戰咬牙。頭溫足冷者。急宜服之。

木香 肉桂 當歸 人參 白朮 陳皮 厚朴 丁子 茯苓 肉果(各七分) 附子 半夏(各五分)

上共十二味。每服五錢。生薑三片。棗二枚。水一大鐘。煎六分溫服。朱巽曰。此原兩方。予參合之。名木香異攻散。凡痘至八九日。凡虛寒種種即與服。奏速功。

術苓調脾散 治脾氣虛弱。飲食不化。而泄瀉其色帶白者。

白朮(去蘆皮炒) 白茯苓(各五分) 白芍(酒炒) 神麯 炙甘草(各五分) 白扁豆(姜浸去殼炒八分) 砂仁 炒香附 製厚朴(各三分)

上共九味。煨姜三片。大棗一枚同煎。或加人參。

益黃散 治脾虛寒。

陳皮(一兩) 丁子 青皮 炙甘草 訶子肉(各半兩)

上共五味為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煎六分。去滓溫服。一方加木香三分。

四物湯 治痘形長大。而血色枯燥者。此氣至。而不榮者也。以本方加人參麥門冬治之。

當歸 熟地 芍藥 川芎(各等分)

水煎服。

四君子湯 治色紅潤。而形平陷者。此血至。而氣不充者也。以本方。加黃耆肉桂。川芎治之。

人參 白朮 白茯苓(各等分) 甘草(減半) 生薑一片。棗肉一枚。共水煎服。

十全大補湯 治形平陷而色枯萎者。此氣血俱不足也。以本方。合無價散治之。(無價散方見於後)即四君子湯。合四物湯。名八珍湯。加黃耆肉桂名十全大補湯。

加味四聖散 治痘瘡已出。五六日不能長。不生膿。或癢塌者。

當歸 芍藥(炒) 黃耆 川芎(各五分) 白朮 茯苓 紫草 木通 防風(各三分) 糯米(二百粒)

上十味。水煎服。

獨參湯 治虛弱痘證。四日後。諸症不穩者。

人參(去蘆一兩) 生薑五片。棗五枚。水二鍾煎八分。徐徐溫服。大人乳母亦服。

參附湯 治瘡痘五日後。純陰無陽者。

人參(去蘆一兩) 真附子(一錢或二錢) 生薑五片。棗五枚。

上以水三鍾。慢火先煎熟附子。至一鍾半。加人參一兩。煎一鍾去滓。頻頻溫服。朱巽曰。人參補元氣。生津液。定虛喘。退虛。此雖良藥。用之不當則殺人。然用之舌無黃胎乾燥。痘無焦色紫赤方可。每用三分五分。以至五錢八錢一兩止。舌色如常。止用三五七分。淡白者。二錢三錢。淡白之極。須五錢或一兩。膿漿將足。舌色漸紅。即宜減。至一錢五分三分。務在隨唇舌之色。轉之。若痘密色紅。四五日不得排膿者。十神湯內。可加四五分。名喚漿法。

加減排膿湯 治血熱痘證。服藥後熱症悉退。內外和平。惟不易長大者用之。凡此藥保和元氣。活血行滯。以助痘成功。如前症未除。還當服十神解毒。不可拘以日程。而遽用此也。慎之慎之。

當歸 川芎 白芍 人參(初發有勃勃之勢以沙參易用亦可) 陳皮 甘草 白芷 山楂 木通 桔梗

上十味。水一鍾半。黃豆廿一粒。筍嘴五個煎服。不拘時。至六日後。當易糯米為引。

膽導法 此通大便秘結之良方也。不損中氣。強如用藥。用大豬膽一枚。以鵝瓴筒。兩頭截齊。一頭入膽中。線牢扎定。吹令氣滿。納入穀道中。直待氣通取去。

起脹三日清火用方

涼膈散 治痘疹表裡俱熱。純陽無陰之證。

大黃 朴硝 甘草(各半錢) 連翹(一錢) 山梔 黃芩 薄荷(各二錢半) 淡竹葉(五片)

上八味。銼細作一服。水一盞。煎八分。去渣入蜜一匙。和勻服。或黃連解毒湯。合白虎湯亦可。

黃連解毒湯 治心熱如灼。煩渴躁悶者。

黃連 黃芩 黃柏 山梔(各等分) 一方有連翹。

白虎湯 治大渴引飲者。

知母 石膏 甘草 糯米 水煎溫服。

三乙承氣湯 治實熱證。壅遏於陽明。而胃家實。大便秘結者。

大黃 芒硝 厚朴(各一錢) 甘草(五分)

上四味。水一盞。加姜一片。煎七分。去滓食前服。

清毒活血湯 凡痘色紅紫乾枯。或帶焦黑者。此湯主之。

紫草茸(家用根) 當歸(俱酒洗) 前胡 牛蒡子 木通(各六分) 連翹 生地黃 生白芍(俱酒洗) 桔梗(各五分) 黃芩(酒洗) 黃連(酒炒各七分) 甘草(四分) 山楂肉(八分) 人參 生黃耆(八分)

上共十五味。生薑一片同煎。煩渴者。去參耆。加麥門冬酒炒花粉。

竇氣散 治痘血至。而氣不至。歸附則厚。郛殼不長。或平或陷。不充肥者。

丹皮 荊芥 青皮 山楂 穿山甲 牛蒡 木通 赤芍 殭蠶 蟬蛻

上共十味。加蘆筍十株。臨服和大桑蟲汁。

清補用方

參麥清補湯 氣血虛弱。毒氣熾盛。瘡色淡白。是虛火炎蒸。偏難任溫補。偏難任清涼者。此湯治之。清補之良劑也。

人參(八分) 麥門冬(一錢二分) 生黃耆(一錢) 白葛粉(一錢) 前胡 牛蒡子(各五分) 炙甘草(三分) 酒炒白芍 生白芍(各四分) 當歸(酒洗八分) 川芎 生地黃(酒洗各三分) 桔梗(三分) 山楂肉(五分) 生甘草(三分) 紅花(酒洗三分)

上共十六味。生薑一片。龍眼肉三個。同煎溫服。遇此證者。此藥頻頻服。

清毒散 治痘先期速干收者。

生地 赤芍 連翹(去心) 銀花 牛蒡子(炒研) 當歸 丹皮 甘草(生) 水煎服。

清涼攻毒飲 涼血攻毒飲(二方共見放點) 人參歸耆湯(同上) 參歸鹿茸湯(見灌膿) 白花蛇散(方見於後) 當歸丸(方見於後) 參朮散(方見於後) 七味豆蔻丸(方見於後)

辨灌漿三日

痘出六七日。諸症順候。先頭面行漿半足。至六日。從口角人中地閣。先起先膿。振鼎峻之勢。至七日。從兩腮兩顴眼部山根。紅活明潤。漿色發綻鬆之勢。虛瘡方爭分光。而精神爽快。睡臥安常。飲食如故。小便秘澀。大便堅固。眼鼻俱封塞。音聲清亮。微渴者。順美之兆也。

丹溪捷徑曰。痘至膿泡。乃收功之時。手足常要和暖。過冷過熱者變也。要人事靜。煩躁昏悶者變也。六腑要元實。忽吐利者變也。音聲要清亮。忽然啞者變也。飲食要漸進。忽不飲食。反大食。或大渴者變也。或觸風寒。或犯禁忌。或傷飲食。或誤湯丸。審察處方可也。痘疹要訣日。七八九日。夫痘灌膿之時。先脹先膿。後脹後膿。漸漸灌滿。水沖頂是也。若欲知膿之有無。先觀氣血之盛衰。切須滋補氣血。令易膿易靨。此最不宜寒涼解毒。恐氣血凝滯。不能灌漿。專以補益之功為要。

辨灌漿三日虛痘治例

痘出四五日期。大便一泄。則熱氣自散。神氣自虛者。痘之常候也。如便秘熱擁。則用托裡清涼責之。然火熱全退。有出瘡冰硬。漿色遲滯者。朱氏曰。治實熱之痘證。過服寒涼。而變冰硬。或嘔瀉。或皮薄漿清。或塌陷無神。血色不活。搔癢煩渴。凡有此則唇舌必淡白潔淨。大便必不牢固。延綿不治。則腹脹悶亂。寒戰鬥牙。死不旋踵矣。急宜加減托裡湯主之。

發始雖為火熱所困。氣血虛耗。而不甚至虛。不甚至寒。寒起勢微微。證又平準。則有宜斟酌治之者。襲廷賢濟世全書曰。治氣血虛損。或觸風邪穢毒。使瘡毒內陷伏而不生。或出而不勻快。此藥活血勻氣。調胃補虛。內托瘡毒。使之盡出易靨。參耆內托散主之。(獨美按內托散之症。龔氏所論。最為的當。但治不虛不實平症之良方也。)

稟賦虛弱之兒。有臨痘而氣血平易。惟少食窠囊虛餒。根暈不收。頂陷不起者。萬氏曰。痘瘡已長。六七日膿漿將成之時。脾胃弱則氣血衰少。不能周灌於身。使之作漿。虛軟清淡。雖有漿亦水而已。宜十全大補湯。去地黃。加木香。或參苓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多服乃佳。然脾胃強弱。於食多少大便堅利。求之。如大便滑泄者。急宜峻補之。陳氏異攻散主之。

稟賦壯厚之兒。出痘稠密。里證無故。惟有氣血俱為初熱所困。不能送毒發透於肌標。而不成漿者。管氏曰。六七日。頂陷無膿。或服內托藥。而暫起。不久又陷者。貫不滿故也。宜內托散。倍加參耆當歸。煎和人乳糯米好酒服。若陽氣虛者。加熟附子三分。

凡痘出至六七日。有轉屎氣。或腹雷鳴者。腸鳴者胃氣敗。而穀氣下脫也。下氣者。五臟氣下陷也。是皆內虛之徵也。翁氏曰。痘出七八日。神氣靜氣冷。唇舌淡白涕清。嘔吐泄瀉。不渴少食。食亦不化。小便清利。大便稀溏。倦怠昏睡。皆裡寒而虛也。表裡俱虛寒者。用木香散異攻散。常看痘變紅綻。飲食如常。大便堅固為寧。

發始火褐燔灼。大便秘結者。與峻涼攻下為貴。或以痘密。不辨熱之多少。謬太過清涼。內氣自空。及六七日。忽然瘡色平陷。血澤散漫。變虛寒者。是皆清涼過深之失也。至此雖冀挽回於千一。而非猛峻之劑。不能收其功矣。費氏曰。乏其本而漿無所化。實則受其虐。而化不得行。是行漿之理也。有當制以泄其過。有當助以補其不足。不可專以保元為則矣。故至七八日。灰白錫色漿清。或漏出清水。頂陷白無血澤。神情懶倦。語話慵。氣虛之證繁多。總無烈火灼皮膚者。回陽反本湯主之。訣曰。如用之未及者。兼與參附大劑。

鄭氏痘經曰。愚每遇靨後泄瀉不止。為灸天樞二穴。在臍兩邊各開二寸。上肚腹脹。加中脘一穴。在臍上三寸。小腹脹。加氣海一穴。在臍寸半屢效。皆用本兒同身寸。若不瀉而腹脹大者。脾濕也。薏苡仁和尖米作粥。食之妙。

余以為痘中十二日。上六日屬熱。必禁艾灸。下六日屬寒。故以七日。謂之界限之日。蓋氣血領載。以逐毒達外。內自空虛。空虛則生寒。當膿期而不漿。寒戰鬥牙。溏泄頻頻。治宜峻補。如至八日。陽氣尚脫者。灸數十壯。以回其垂絕元陽。以濟其急。兼助藥力。亦能奏一時之功。依錄示諸生。

痘出稠密。中間侵氣虛。色淡白無紅暈。頂陷者白陷也。甚則轉為灰陷。此氣血衰耗。不能運化毒氣以成漿也。聶氏曰。痘出五六日內。如不順。至七八日。若膿漿不行。亦當用參歸鹿茸湯托之。若漿膿不起。則無生意矣。若有四五分。猶可望生。又曰。如痘色淡白。疱不尖圓。根無紅暈者。氣虛血縮者也。必不成膿。參歸鹿茸湯主之。如氣虛必易寒。為虛寒既明。加丁桂熟附治之。若寒甚而未應者。兼與參附大劑。

痘瘡始終忌瘙癢。然有痘症十分凶險。已過大半。而無凶癢者。便可計日以求安矣。又有瘙癢吉凶。未可知者。必視其所發。觀其所因。詳其情狀。察其唇舌。究陰陽之妙境。以施治法。以決生死而已。故瘡色及唇舌淡白。而大便。泄後為癢者。屬氣虛。治宜溫補。如痘色掀發。根暈紫赤。色燥舌尖赤色。中央無胎。大小便秘澀。而為癢者。屬血熱。治宜清涼活血。又在漿膿時。補湯太過則作癢。所謂癢乃美兆也。以其過於茂也。治之宜微行清涼。若皮薄清漿。毒不化而作癢者為重。(驗唇舌以決順逆而後治之)如內攻外剝。血散氣離。其癢猛於尋常。(內攻者。氣敗也。外剝者。形敗也。)萬氏曰。瘙癢之時。乍起乍止。精神清爽。不自抓搔。欲人撫摩者生。若搔癢無時。神氣昏沉。胡抓亂舞。搖頭扭項者。及遍身抓破。全無膿血。乾枯紫黑色者。必死之兆也。

痘出至漿期。諸症順者。七日而頭面。膿色半足。八日而額前頭頂。膿色充實。至此咽喉微痛。聲嘎少嗆水者。痘之常候也。又有根血散闊。或灰白錫光。時時瘙癢。睡臥不寧。或腸鳴下氣者。而唇舌淡白虛冷者。虛寒也。管氏曰。七八日期。漿不充實。不肯結痂。而渴瀉寒戰者。急與大保元湯。不食者加乳汁。根不紅者加雞冠血半匙。胃寒者加丁子。表裡俱虛寒者加附子。如及八日。證不穩者。建中湯主之。

附峻補一治驗

浪華伏見町。藥鋪一女兒。年僅四歲。出痘稠密。一醫療之。瘡平陷不起突。至八朝無膿路。以為不治辭之。急邀余往視之。頭面灰白。平塌如干豆皮。泄瀉無度。寢食不寧。虛寒之候悉備。余曰。此痘診之。不犯環跳之部。原非逆症也。是因其初失治。漸致氣虛。几上鬼簿。挽回之策。無他。唯在峻補之一手段。庶乎死中求生。即用大保元湯。加官揀參熟附子各五分。丁子七粒。別以人參一錢。熟附八分。濃煎兼與。至九朝略有鬆意。而寒戰咬牙。溏泄未禁。轉用聶氏建中湯。別湯中加參附一倍。兼與如前。又與回陽酒一盞。令兒醉之。迨夜安睡。次早寢食凶證半退。漿色稍鬆。至十一朝。明潤光活。膿色勃勃充肥。乃以補中益氣湯。加桂與之。次早精神爽快漸寧。貫及十五朝。痂疕高突。以小連翹飲。至甘五朝而全復。

八九日。忽然泄瀉者。為虛寒明。而有用木香異攻之類。而泄利不止。漿色虛餒。腹脹氣喘。陽氣猶脫者。聶氏曰。寒戰咬牙並起者。此真氣外發。而內虛寒也。宜建中湯大補之。或謂寒戰咬牙之症。有寒有熱。如痘色紅紫。齊湧掀發。身熱煩躁作渴。大便秘。小便赤澀。唇舌赤色者。屬實熱。宜清涼。蓋胃熱則咬牙。肺熱則寒戰也。如痘色淡白。皮薄頂陷。身涼惡寒。大小便利。煩渴頻頻。與沸湯不知熱。唇舌淡白者。屬虛寒。宜峻補。蓋胃寒則咬牙。肺寒則寒戰。以此辨之。其症歷歷。如懸鑑照物。毫無遁形也。

辨灌漿三日清火治例

發始火褐大盛。既投清涼。至五六日而半解。而後有與排膿之劑。胃火反燔灼。漿窠乾涸。及煩渴引飲。欲發走馬疳者。管氏曰。至七八日。當貫膿。身反大熱。而煩渴者。白虎湯。加天花粉葛根甘草治之。如上唇堆腫。大便秘者。胃火熾也。清涼攻毒飲可考參。

初發熱毒擁遏。則宜驗唇舌。以清涼解毒。若失而不治。則結疔毒。最忌五處疔痘。此處結毒必死。(五處耳前後心胸心背結喉兩太陽是也)慎勿認黑痘作疔。使父母驚惶。蓋七八日。行漿將足。而發疔須認黑疔。疔或黑而硬。或有紅絲。發大紫泡。未曾解毒者。龔氏曰。以神功散。加雄黃黃芩黃連大黃煎服。卻用點法。雄黃一錢。研胭脂重浸水令濃。調雄黃末。剔破疔頭。以點疔頭。立時即紅活。神法也。又曰。治疔痘。先以銀針。剔破疔頭。吮去惡血。而以拔疔膏。點疔頭即活。若貼之未活者。四聖膏亦妙也。

凡治痘之要。始解鬱火。中清實火。終治虛火。然至靨期。復歸補脾解毒。是古人之定法也。雖然。首尾非峻涼攻下。有不可救者。餘數年顓志於痘。驗數千人。漿期與猛峻攻利之證候甚鮮。但百中不過五六。審驗唇舌以治之。費氏曰。八九日期。至有梟毒烈火血熱之極。非不極其清解。其烈熱未減。紅暈不收。膿囊有斂意。謹防火褐。以致倒靨。以清涼攻毒散。重加生地黃石膏。

附首尾用清涼一治驗

浪華堂島。某一女兒。年僅六歲。己酉春患痘。見苗二日。邀余往診之。身熱燔灼。神昏不食。見點深紅如絳。二便秘結。唇燥舌尖如火。中央白胎且燥。余曰此症。梟炎熾盛。表裡俱實。不早解其圍。則將及危篤。即以十神解毒湯。加石膏大黃。貫至四朝。標瘡礬紅。而發紫疱。因用清毒活血湯。去參耆。加石膏大黃。至六朝。身熱稍減。次早思食。惟面瘡陷不起。二醫在傍曰。當漿期陷不突者。非參耆補托之功。安得綻鬆。余曰。此痘大便未解者。內實也。出瘡乾紅滯縮者。外實也。謬與補益。則是愈實實。所謂塗附塗者。子言是也。即以清涼攻毒散。倍加石膏大黃。及八朝通身略有鬆意。熱毒雖漸解而。細察其口舌。上齦其黑如煤而濺血。余曰。此乃走馬疳也。舉家驚惶。懇請良法。乃以金不換。和油胭脂塗之。以留其血。即與清胃瀉火湯。加石膏大黃犀角治之。九朝漿色半足。次早膿漸充肥。更投清補之味。至十二朝。熱復如炮。渴煩無休。再用清涼攻毒飲。倍加生地黃。及十四朝。宿便快通。凶證頓退。貫至十八朝。更以大連翹飲。至三十五朝而全愈。如此證候。寥寥乎晨星。不可執以為常。記以備參考爾。

痘出不壯突。而不能成漿者。有陰陽之分。一屬氣虛。一屬血滯。只驗唇舌與形色。以辨之。聶氏曰。六七日期。氣血流暢。則毒化為膿。膿之不成。其因有二。熱氣熾盛。則血燥而凝。故不能運化成漿。元氣耍弱。則血寒而縮。亦不能運化成膿。凡屬氣虛者。宜補益排膿。若夫痘色紅紫乾枯。或帶焦黑者。即毒熾而血凝也。必不成膿。急宜清毒活血湯主之。

辨灌漿清補治例

至漿期。氣血虛耗夾熱。而不能使毒化漿者。此毒氣肆奔潰。根血猶附。窠囊平塌不突也。若與托裡解毒。反取過深之失。況乃其元氣。素虛弱者乎。難之又難。宜三思焉。所謂難任溫補。又難任清涼。要以清涼之味為良。翁氏曰。七八日之間。毒未盡解。於溫補中。加解毒。熱毒未盡解。於補益中。兼清涼。若偏於燥劑。毒盛不能化漿也。參麥清補湯主之。或八珍湯。加黃耆麥門冬。

痘瘡素血熱太甚。至五六日。其熱全退。窠囊豐突者吉。如熱毒未解。根血焮赤。或水泡清淡空殼者。必有發癢之患。與以十神解毒一二劑。先解其熱。而後宜排膿補托。孟氏曰。八九日漿雖灌。而色大紅。根腳散漫。無一線之紅圍繞者。此血熱甚而未解。當有九朝十朝。發癢之患。急宜參耆內托散。加蟬蛻木通荊芥白芷火煅穿山甲等藥治之。更須令人看守。勿令抓破也。

痘出皮薄清淡。至七八日。瘡頭一二連串。漿水漏出者。是謂癍爛。又出瘡稠密。為片為塌。膿水淋漓不幹。是謂潰爛。一是過表發之失也。一是可發表。而不善發表之過也。萬氏曰。瘡頭膿熟潰爛者常候也。若未成膿先即潰者。此名斑爛。斑爛之由。病當發散。而誤不發散。則毒氣閉塞。喘促悶亂。(此可發不發之過也屬表實)不當發散。而誤發散。則毒隨陽氣暴出。遍身皮肉潰爛。(此不可發而誤發散之過也屬表虛)此當發而不發。與不當發而發之過也。治之宜調脾進食。令大便順快。以養榮衛。生肌解毒。解發不至冷。調養不至熱。乃方良法也。宜十全大補湯。多服之佳。(訣曰去桂加防風連翹治之)如大便秘者。以膽導法潤之。

灌漿三日用方

加減托裡湯 治實熱之證。過服寒涼。而變冰硬。或嘔瀉。或皮薄漿清。或塌陷無神。血色不活。瘙癢煩渴者。凡有此等症。則唇舌必淡白潔淨。大便不牢固。延綿不治。腹脹悶亂。寒戰鬥牙。死不旋踵。

黃耆 人參 肉桂 當歸 白芍 白芷 木香 陳皮 山藥 甘草

上十味。水一鍾半。糯米一撮。煎熟臨服時。加人乳半盞。酒釀數匙同服。如痘色灰白平塌者。加肉桂附子。

參耆內托散 治氣血虛損。或風邪穢毒沖觸。使瘡毒陷伏不出。或出而不勻快。用此活血勻氣。調胃補虛。內托瘡毒。使之盡易收易靨。

人參 黃耆 當歸 川芎 厚朴 防風 桔梗 白芍 白芷 官桂 木香 甘草

上十二味。水一鍾。糯米一錢溫服。(參耆內托散者。龔氏所論即治痘瘡之平症。而不治險逆之症乎。余按此方托裡發解之劑也。故二三歲小兒表肌大虛者。忌過服愈表虛皮薄。變為水泡清淡漏痘。而及危篤者多矣。)

千金內托散 此方治前證。乃於參耆內托散中。去桔梗加山楂子。生薑一片。龍眼肉三個。同煎入好酒和服。(聶氏活幼曰。痘色淡白。疱不尖圓。根無血暈者。氣虛而血縮者也。必不成膿。急用參歸鹿茸湯。或千金內托散。按此二方。其功用不等。參歸鹿茸湯。托裡滋補之劑也。治氣血虛弱。而痘失峻突之勢。不能化毒成漿者。千金內托散。托裡發解之劑也。治氣血虛損。而毒壅遏肌表。不能起突化漿者。世醫不辨。謾執以蹈其過。而二三歲小兒。有表肌大虛。出痘平塌。皮薄不成漿者。概以托裡發解之藥責之。其痘愈虛。窠頂平塌。致不救者甚多。治痘者鑑之。記以備參考。)

回陽反本湯 治痘瘡氣血虛劇。皮薄漿清。錫皮灰白。虛惕寒戰者。

人參 黃耆 鹿茸(酒炙銼片用酒煎膏配藥) 當歸 川芎 肉桂 甘草 山楂 熟附子

上共九味。外加大棗二枚。共水煎。

參歸鹿茸湯 專托膿之妙劑也。

鹿茸(酒塗炙去毛勿用酥炙恐其膻也三錢) 嫩綿黃耆(蜜炙一錢五分) 當歸(酒洗一錢五分) 炙甘草(六分) 人參(一錢二分)

上五味。加生薑一片。好龍眼肉三個。同煎去滓。入好酒一杯溫服。兒若能飲酒。濃煎藥汁。與酒相半和服。亦好。虛弱未甚者。服此一二劑。其痘即轉紅活而行漿。如困倦手足冷。飲食少者。加木香三分。丁香官桂各五分。寒戰咬牙者。再加官桂三分。製附子八分。泄瀉者去當歸。加曲炒白朮。酒炒芍藥。白茯苓各八分。木香丁桂各三分。別用參朮散止瀉。(余按夫脾者。惡苦好甘。而參歸鹿茸湯六味悉甘。調補滋潤之品。而腸滑之劑也。故稟賦脾胃脆者。常易泄。若六日後。重與此湯。則必腸滑泄利內氣下脫。窠囊陷塌。失起突之勢。必然不漿。至期隨症。欲投此湯者。必於本方中。加漢術桂丁子熟附與之。該宜防腸滑之疴。否則溏泄頻。以致不漿。終難救乎。聶氏每用此湯。必兼與參朮散。以防溏泄是也。)

回陽酒之方 治虛寒八九日。色㿠白如水泡。頂陷根白。癢塌。咬牙寒戰者。

鹿茸(酥炙) 大附子(曲裹煨去臍) 嫩黃耆(炒) 當歸(酒洗各六分)

上四味。銼好酒煎服。(訣曰。以好酒一合半。清水一合半。文火煎熬。待煎減及一合半。頻頻溫服。以醉為度。)

建中湯 凡至八九日。寒戰咬牙甚者。此真氣外發。而內虛寒故也。先用木香異攻之類。而無其功者。以此湯大峻補之。

人參(二錢) 蜜炒黃耆(三錢) 白朮 當歸(各一錢五分) 川芎(八分) 大附子 乾薑(炒帶黑色) 肉桂 炙甘草(各一錢) 丁子(五分)

上十味。生薑一片。同煎溫服。一服立止。甚者不過二服。如收靨後。寒戰咬牙者。用此方調治。如虛寒甚者。以參附大劑兼與。

十全大補湯(見起脹) 木香散異攻散(二方共同上) 參苓白朮散(見放苗)

灌漿清火用方

十神解毒湯 神功散 清涼攻毒飲 涼血攻毒飲(四方共見放點) 清毒活血湯(見起脹) 參麥清補湯(同上) 托裡清補湯(同上) 膽導法(同上) 白虎湯(見收靨) 參朮散(見丸散部)

按治痘之窾。以唇舌為要。然至其妙處。不必拘拘。猶九方皋之相馬。求之於牝牡驪黃之外。但此意也。難與庸醫言。未免向癡人說夢之誚也。

卷六

辨收靨三日

夫進德通伎者。不遠釣利弋名之心。則未有能入其神理矣。然他藝猶有忘利遺名。而樂其業。不知老之將至。獨為醫者。率多利名之徒為之。故不免訪病遲疾其輿。執匙良惡其藥。苟以利名之心求之。則何所不至。古云。陽作惡者。人誅之。陰作惡者。鬼誅之。其可不怕鬼神之誅哉。況痘瘡小兒之科。將長而折之。將壯而夭之。乖戾天運之理乎。

陰有瀾痘疹一覽曰。痘瘡自八九日。至十一日二日。內外大熱已定。灌漿滿足。膿汁漸干。或如蒼蠟色。或如葡萄色。或如香灰色。先從人中上下口鼻兩邊。收起漸至項下額上。遍身及兩手兩足。一齊收盡。痂厚色黑。逐漸脫落。飲食二便如常。身體輕快。別無他證者。此大吉也。

又九十日候曰。瘡痘成膿之後。鮮明肥澤。飽滿堅實。以手拭之。瘡頭微焦硬者。此欲靨也。然大小前後。最宜漸次收結。既不失於太急。又不失於太緩。其已靨者。痂殼周圓。而無凹凸。及乾淨黃潤。無淫濕破濺者。是為正靨。

凡人中者。督任二脈。交會之衢。痘疹先從此處出。收斂結靨。為陰陽和暢。若於頭顱手足。先痂先褪者。攻心莫救。痘瘡收靨。貴整齊。而干如螺靨者上也。頂破膿出。結如雞屎殼者次也。破爛無痂者下也。凡遇此等收結。便須詢察其犯何逆。若血氣本實。誤投補藥。邪毒得補。反饋正氣。如火爍而爛。宜天水散解之。邪火退。而收結齊矣。

痘至十日。毒氣已解。則膿轉黃色。又變蒼蠟矣。元氣實者。靨必循次而結。如口角與陽物。先結者正收也。身漸輕快。腫漸消解。眼朦朦欲開。食倍常量。二便無故。從上至下。逐漸收靨。結痂後色紅者。可無慮焉。

如結靨時。身忽發熱。亦不必慮。乃蒸熱作靨也。凡一時靨盡。或隨即落者。毒火爍也。急宜清涼解毒之品解之。此證必膿未充肥故也。如聲啞。煩悶喘促不食者。死期迫矣。如毒在肉裡者。必發癰腫而生。如毒在皮毛者。必為臭爛而生。

鄭氏痘經曰。痘出稀少。四五日。胖如豌豆。六七日血靨。痂干亦似丹砂。九日痂落。此氣血充足。隨出隨痂。不及釀膿也。此痘極佳也。百無一死。此名血靨痘。(按此痘痂後。只有餘毒者。十中五六。不早圖。則多為廢人。自九日後。宜補脾解毒驗之可見。)

翁氏曰。痘瘡八九日。漿足之後。別無他證。並以此方。調理氣血。資養脾胃。不拘氣虛實熱之二症。先可服之。保嬰百補湯主之。有餘毒者。去生地山藥。加防風荊芥連翹。名小連翹飲。若惟九十日。漿足之後。虛寒未盡去者。乃保嬰百補湯。加黃耆肉桂與之。

辨收靨三日虛痘治例

凡痘出時。一點血化為水。水化為膿。膿滿為結痂。封藏斂束。渾如螺靨。此毒從外解。是正靨也。而膿成之後。不結痂者。反成腐爛。和皮已脫。當靨不靨。是氣血虛寒故也。聶氏曰。九十日間。膿足而色蒼蠟者。必且發熱薰蒸。此回水之候也。蓋真陽運化。其水自然消爍。而收靨也。其元氣不足者。不能及時回水。而當靨不靨。此虛寒也。身涼而手足冷。唇舌淡白者。須大補氣血助之收結。宜用溫表調中湯主之。

凡痘瘡八九日期。倒陷倒靨者。有二證。一攻發而生。一溫補而活。蓋攻發而生者。緣風寒穢氣也。溫補而活者。緣內泄虛寒也。如瘡掀發。忽然為癢塌破損者。外感也。急宜攻發。如根血塌闊內泄。唇舌淡白者。內虛也。急宜溫補。如面上瘡破壞者。與藥後復加腫灌。額前手足。原無瘡處。又復出一層痘。雖則細少。朝生暮膿者活。不膿者死。是謂翻空痘。翟氏曰。如痘色淡白。皮薄頂陷。身涼惡寒。大小便利。寒戰咬牙者。建中湯主之。

痘出中間。雖多侵氣虛。而首尾不失調理。其漸奏功。而及九十日。忽然乾熱。當靨不靨者。表裡俱虛故也。孫氏曰。痘系危證。氣血本虛。多服補劑。而漸有膿色。將收靨。雖有熱者。只於補劑中。加涼藥可也。若謂將靨。而去補劑。竟與涼劑。更加下利藥。欲令速靨。是速其斃也。蓋虛者復虛。反內攻而死。此必然之理。已然之驗也。十全大補湯。去地黃肉桂。加防風桔梗山楂。如內虛者。人參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治之。

痘症氣血虛薄。漿色虛餒。中間夾證雜出。則有至九十日。或泄或渴。或不食。雖漸收功。而痂薄不幹結者。萬氏曰。或泄瀉氣虛。脾胃弱津液少。肌肉虛而不收者。內服陳氏木香散。外用敗草散。或因渴飲冷水過多。以致水漬脾胃。濕淫肌肉而不收者。內服五苓散。如因食虛而不收者。人參白朮散。去葛根。加桂主之。已上證。以法治之。已潰者結。痂薄未潰者。結痂。方為佳兆也。若痂皮俱不收結者。成倒靨不治。如虛寒證甚者。建中湯可參考。

凡痘瘡漿足後。將靨而或微渴。或微熱。或微癢者。痘之常候也。不可加治。如其病愈甚。而成猛烈之勢。宜察唇舌之紅白。究陰陽之變幻。以施治。翟氏曰。八九日漿膿足。諸證平準。只煩渴不休者。急宜補中益氣湯。合生脈散治之。如九日後。發癢剝去痂皮。或血出。或不出。仍復灌漿。如瘡疥者。此血熱氣虛也。宜八物湯。加紅花紫草牛蒡子治之。

若瘡欲靨不靨。其痂欲落不落。當辨其寒熱虛實施治。若身熱作渴飲湯。此脾胃氣虛也。參苓白朮散。木香散。六君子湯。治之。

聶氏曰。九十日後。若其發熱稍緩。頭熱面不甚熱。手心熱。腳心不熱。手背腳背不熱。精神困倦。大小便利者。虛熱也。宜用補中益氣湯治之。萬氏曰。若九十日後。晝日安靜。夜間發熱者。血虛也。宜用四物湯。加柴胡山梔子治之。痘前發驚者。多生。痘後發驚者。九死一生。蓋痘後發驚搐者。氣血虛耗。毒氣亦未盡解。故其治甚難。藥要其時。又要其當病勢早退。小水利者生。不利者死。蓋脾虛而肝木乘之。動於心火故也。張霞飛痘疹集成曰。用清神散火湯。而痘後驚搐。藥對病者可治。若連發不止者。死證也。極惡者一發。必三日死。朱氏曰。驚發痘後。諸書莫救者。是目閉無魂。而兼吐瀉。及唇白肢冷等證也。如痰熱內甚。小便閉澀。或素有驚疾。又屬可治。鎮驚丸。安神丸。兩藥俱可服。

丹溪捷徑曰。傷寒吐蛔者屬寒。痘疹吐蛔者屬熱。所謂初發之驗也。翁氏曰。痘中蛔蟲出者。死難聞生。余往驗數千兒。初熱之時見蛔。而其形褐色。如爛者屬熱。多無妨。若五六日後。見生蛔或自口鼻出。或自大孔出。其色㿠白。自搖動者。屬胃寒。急則九日十二日死。或延綿引日。寒熱往來。好睡默默不食。變壞證而死者。十中八九。萬氏曰。屬熱者。黃芩加半夏湯。加烏梅川椒。屬寒者。理中湯。加烏梅川椒黃連。如虛寒甚者。加熟附子。

附痘中見蛔一治驗

東武木挽町。佐久間彌右衛門孫。年已四歲。出痘於丁巳春。始邀三兩醫觀之。皆為不治辭之。仍急邀余往看之。瘡甚稠密。無空隙地。頭面灰白。平塌不鬆。瘙癢將起。雖其勢猛烈。幸離環跳之部。是天不令此兒夭死矣。但起脹六日。而溏泄未休。寢食不寧。神情昏憒。是表裡俱虛故也。乃問前狀。父母答曰發熱三日。俄吐生蛔一條。爾後乾嘔略安。但雖憶食。不能口之。余曰。痘中見蛔者。必鄰於逆。雖病藥適合。多不得生。辭之。再三懇請。即以大保元湯。加減與之。次早瘡色略有鬆意。泄泄未止。即照前法。兼與參附大劑。既及八朝。頭面漿色半足。凶逆稍退。時利青糞。因投聶氏建中湯。雜與參附濃煎如前。貫至十朝。膿漸充肥。神情未爽。複利活蛔數條。寒熱交起。大類壞證。乃案是蛔厥之證也。此痘確雖得生。而凶險之症未悉除。今欲治之。宜先治蛔蟲為要。更與附子理中湯。加烏梅川椒黃連。貫至十五朝。面瘡收功。內證未除。引日寒熱。時起時止。寢食稍寧。尚以前方。去附子以與。逐日痂疕厚突。後發腫毒數核。仍投忍冬解毒湯。三十五日而全快焉。此症甚夥。詳見夾蛔方論。

辨收靨清火治例

凡靨後諸症。千端萬項。難悉盡於筆端矣。大都惟辨中間諸證。及膿之豐約何如。則諸症炳如觀火。若漿色豐滿。則靨後諸症多屬虛。此宜補益。如漿色疏約。則靨後諸症多屬實。此宜清涼。如虛實不詳。則驗唇舌紅不。以處方乎。無不中的矣。

汪若源痘疹大成曰。十一十二日。身不潮熱。飲食不減者。不須服藥。若發熱當靨不靨。及痂落無托靨者。宜解毒飲主之。又醫宗金鑑曰。痘不當收斂之時。忽一時收斂者。更現症。周身窠粒。乾燥口渴。發熱煩急不寧。此毒火壅盛之故也。宜用清毒散主之。

凡雖梟毒太盛。而毒在表者。痘雖稠密。不足畏慮。但中間或涉春冰。靨後復蹈虎尾等之痘證。尤為險重。盧氏曰。或六七八日。痘色紅兼紫毒盛者。或十日後。壯熱不結痂。雖結不實。狀如蠟滓。不幹結者。犀角解毒飲。加淡竹葉三十片主之。

痘出至六七日。有臭氣者逆也。是肌肉腐壞之氣也。必死。痘巳收結。九十日後。才有臭氣者。此痘成就之氣也。邪毒自內而出也。故為吉。李少陽曰。臭痘原來徹陽明。膚囊潰破流漿。膿臭盡毒除。成美痘。若教凹爛痘還空。觀此痘之臭者。泄其梟毒。而不至殤傷。臭而爛者。戕其元氣。而竟難全活。若痘臭或靨或破者生。囊不盡脫者生。紅活見血者生。身熱氣蒸者生。不癢不燥者生。此臭痘生之徵也。皮肉黑爛者死。破處干黑速收者死。傳人毒痛者死。頭額脫皮者死。指爛入筋者死。陽球爛穿者死。口內惡臭者死。兩脅汗不幹者死。此臭痘死之徵也。

痘後餘毒遷變。氣血敗壞。痘素稠密。膚皮脫落不收者。乃似癩病。是謂痘癩。萬氏曰。氣血虛弱痘瘡。易感穢毒疫癘惡氣。瘡本稠密。身無完膚。瘙癢難任。肌肉潰爛此為梟。急用大補氣血。清熱解毒之法。庶可求全。凡瘡破成癩者。用十全大補湯。微加清解之味療之。外用滅瘢救苦散塗之。

痘至結痂之時。察其結局。必以五驗。一曰疹。二曰癰。三曰目疾。四曰走馬疳。五曰疳蝕瘡。再觀餘毒有無淺深。當疏利者。急宜疏利。當調補者。急宜調補。若身熱煩渴。二便秘。唇舌赤色。或白胎通明者。是餘毒也。宜隨其證治之。聶氏曰。結痂厚實。無他症不必服藥。如結痂後發熱。或煩渴。當辨其虛實調治之。發熱壯盛。胸腹手足頭面俱熱。大便秘。小便赤澀者。餘毒猛盛。即當解毒。大連翹飲主之。若解毒遲。則痂落後必發癰毒。如夫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微利之。如虛症變實。而有餘毒者。宜忍冬解毒湯主之。

痘後餘毒太盛者。遷變種種為大患。多屬誤治。嘗謂疹癍丹。及癰痍。眼疾。疳蝕瘡。走馬疳。其名狀雖不同。是皆梟毒擁遏於肉裡骨空皮毛之間之所致。其原歸於一也。故雖有輕。重而屬可治。臟內實無郁毒故也。費氏曰。毒盡元虛。保元為要。縱有實中虛。虛中實。亦權其緩急輕重。而因應之。不可遺其重且急。而反迂務其輕且緩也。若執以痘後無實證。總歸虛治。誤之甚矣。治痘痂褪大局無慮。痂少榮潤。熱欠清和。防餘毒竊發者。忍冬解毒湯主之。痘稠密者。當靨結時。青蠅慕其臭氣來。於痂殼厚嵌處。集𦵯膿黏。偶或遺卵則直成蛆。是謂蛆痘。此痘必無死證吉兆也。袁顥孟痘疹全書曰。痘里生蛆。八九朝。蛆盤臭達。命堅牢。逐蛆法。內用清涼解毒之藥。外噙絲瓜葉。搗汁噴之。痘上其蛆自出。又有痂皮厚不能出者。須用銀針挑破。滴香油在內。凡蛆蟲見油即出。或又以忍冬菊花。(各等分)花椒(少許)和沸湯薰洗亦可也。

痘至十日後。煩渴未休。而有身熱者。有不熱者。宜詳虛實而治之。萬氏曰。痘根煩紅。漿色充足。能食渴者。肺熱也。經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治在上焦。人參白虎湯。加黃連一大匙。如自利而渴者。屬少陰虛。治在下焦。宜溫之。異攻散主之。如不能食而渴者。脾胃虛也。治在中焦。參苓白朮散主之。

凡及靨期。如火燒煙薰者。生死最難決焉。如聲亮神爽。寢食無故。二便清調。唇舌滋潤。爬破血膿淋漓者得生。治於補托中兼清涼。如唇舌乾燥。或胎黃黑。二便秘結。譫語呢喃者。單宜清涼解毒。如聲啞不寢不食。破處干黑。煩躁氣喘者。必死莫治。費氏曰。九十日後。至梟毒烈火血熱之極。早圖之。如火褐未解。皮表牢封。無所泄。故乾熱成倒靨。不可救矣。汪氏解毒飲。加黃連蝮蛇治之。(或代白蛇好)如火褐太盛。煩渴引飲。神氣不寧者。清涼攻毒飲。宜參考。

附痘毒不混他病一治驗

浪華南堀江傭夫。年二十四歲。己亥秋出痘。原患黴毒。骨節痛疼。因疲瘦非常。神情困倦。兩耳項頸間。發腫毒數塊。乃如瘰癧狀。一夜發熱。放點堆聚。簇簇無縫。至灌漿期。面上一片模糊。不分口鼻。但當以意摸索五竅。然精神略亮。寢食稍寧。瘡自掀發。且有鬆意。已當靨期而不靨。至十二朝。干蠟如火燒煙燻。壯熱如蒸。譫語狂妄。煩渴不休。此雖里毒全解。而餘毒壅遏於皮毛。痂殼牢封。而無所泄。故余炎不能宣發。依是為此梟惡之症也。因以汪氏解毒飲。加黃連蝮蛇一大匙與之。次早遍身頭頂。剔破如龜甲。膿血淋漓。臭惡沖鼻。凡過一百餘日。並舊疾而愈。舉家大喜。如得拱璧。比及周年。頸項腫毒。漸發如故。乃知痘毒之不混他病也。姑存案備參考之一云。

凡痘稠密者。以十二日。為開眼期。如痘密不及期。而開眼者。便類倒靨。又有過期而不開者。宜驗密之。聶氏曰。有忽然頭頂大痛者。餘毒上攻也。或因多服熱藥所致。若不急治。其毒注於兩眼。而目病大作矣。宜用大連翹飲。去木通車前滑石。加升麻(六分)川芎薄荷(各四分)服數劑。以解散上攻之毒。庶可免目患。若又痘瘡首尾平準。而十二三日之後。卒然目赤痛者。急以本方。加大黃。宜微利之。應手必愈。

凡痘稠密。至十二三日開眼者。痘之常候也。都十二日後開眼。至十六七日。再複目閉不能開。而淚汪汪出者。目中必有赤脈。是欲作眼疾之徵也。急圖之。遲則多生翳膜。難愈。翁氏曰。如十二日後。毒熱留於肝經。則為目翳為赤色。急用瀉肝清涼之劑。羚羊角散主之。所謂眼疾餘毒。悉皆屬誤治。故業醫者。不可不知。萬密齋曰。痘後欲開兩目。而向暗則開。兩目不赤。嚮明則閉。又不流淚。此肝經火邪未去也。是謂羞明。涼肝明目散主之。

痘十一二日。而面腫漸退。即開眼者。症之常候也。若他處腫消。而上唇獨腫不退。唇外牙齦。時濺血者。欲作口疳之兆也。急宜治之。朱氏曰。凡口疳皆胃熱之所致。有輕者。有重者。有生者。有死者。滿口白糜。或紅點簇簇。或齒齦濺血者。輕症也。急金不換擦之。如唇舌腫硬。牙齦黑爛。臭氣衝鼻者重。先以清胃瀉火湯。加犀角石膏療之。或清涼攻毒飲主之。如面腫唇腫。穿鼻破頰。潰喉腐熟。寢食不安者。臭惡甚。連齒脫落者死。俗呼走馬疳是也。

出瘡稠密。而氣血為之耗虛。藥餌不謬。漸得生活。雖然有經數日。而氣血不歸元者。丹溪曰。凡痘收後。手足忽然拘攣。不能屈伸運轉者。此因血少不能養筋。又或感風寒濕氣。致此症者。不可輕用發散。恐反耗其血。只補血此秘訣也。用當歸桂枝湯。如感風寒骨節痛。加羌活防風。如氣虛加川烏引經。再加人參。

又曰。痘痂褪後。面目虛浮。四肢腫滿者。此屬於肺。因表虛受風濕之氣。宜汗解之。用五加皮湯。或腹脹如鼓。目胞微腫者。此屬於脾。因脾胃素虛。飲水太多。水蓄於中。滿而不去。五苓散。加燈心滑石。如有餘毒。口渴不休。全身腫脹者。忍冬解毒湯。加燈草滑石。又傷食脾胃不能消化。濕熱內蓄者。宜以利解。厚朴湯主之。如虛腫者。不可妄投藥。隨症治之。又宜萊菔丸主之。

又曰。痘瘡出後。衛氣最不宜傷。故收靨之後。衛弱而汗出也。汗常出者。謂之自汗。睡中汗出。寤則干者。謂之盜汗。此由胃弱不能斂束。六腑榮間有熱。而為汗。此證在內為血。在外為汗。以黃耆湯為主。盜汗以當歸湯為主。

又曰。痘後有神昏喜睡者。但精彩不與人相當。形如醉人。亦多妄語。此邪熱入於心。心為君主之官。不肯受邪傳於胞絡。治法以導赤解毒湯主之。兼與安神丸。加牛黃末。亦可也。

凡痘後餘毒遷變。有遍身生瘡疥。而為種種之狀者。或有日夜痛癢難忍。其形如疥。痂痕侵淫。皮膚潰剝。膿血出者。謂之檮杌痘。又或有發落爪拔。遍體生瘡。如癩十指悉臭腐。而為廢人者。二證俱屬可治。急以托裡清熱解毒之劑治之。又或有身發紅點。不痛不癢。不作窠粒者。是乃癍也。急宜投化斑湯。加玄參地黃。又或有發赤火丹瘤者。此惡候也。其毒紅腫作痛。流移上下手足。其治法。內用小紫胡湯。加生地黃。或玄參化毒湯。加犀角。外用砭法。去其惡血。否則頭上起者。下過心即死。足上起者。上過心腎即死。此證甚逡速者也。處方不應者。宜清涼攻毒飲。此數項有志痘者。最宜書諸紳矣。

收靨結痂用方

保嬰百補湯 治痘瘡八九日。漿足之後。別無他證者。

當歸 芍藥 地黃 白朮 人參 茯苓 山藥 甘草

上八味。水一鍾。加棗二枚。煎六分溫服。如或十日後。無餘證者。去地黃山藥。加防風連翹荊芥。名小連翹飲。所謂補脾滲濕之中。微加解毒之味者。即此方也。

溫表調中湯 痘至九十日。當靨不靨。此虛寒證也。必身涼而手足冷。唇舌淡白。須大補氣血。而助收結。此湯主之。

蜜炙黃耆(二錢) 人參 白朮 白茯苓 官桂 大川藭 當歸身 炒乾薑(各一錢) 防風(八分) 白芷 丁香 熟附子(各五分)

上十二味。生薑一片。同煎溫服。

五苓散 治飲水過多。以致水漬脾胃。而瘡不收者。

豬苓 澤瀉 白朮 茯苓 肉桂(各等分)

上五味。水煎溫服。

六君子湯 即於四君子湯方內。加陳皮半夏者也。

生脈散 滋生精氣。培養真元。補心潤肺之良法也。

人參(三錢) 麥門冬(三錢) 五味子(十五粒)

上三味。水煎溫服。

黃芩加半夏湯 初發二三日之內。治熱毒未解。而蛔厥者。

黃芩(一錢五分) 甘草(炙一錢) 白芍(六分) 半夏(二錢) 大棗(二枚) 生薑(一錢) 共六味。水煎服。蛔蟲屬熱者。加烏梅川椒。

理中湯 治痘證五六日後。變虛寒而蛔厥者。

人參 白朮 乾薑(炒) 甘草

上四味。水煎服。雖蛔蟲屬寒者。加烏梅川椒黃連。(少許)是主方也。叵虛寒甚者。加熟附子五分。或蛔症熱為凶惡者。即加黃連五分。加烏梅川椒。此名黃連安蛔湯。又加鷓鴣菜可也。

汪氏解毒飲 十一二日。身不潮熱。飲食不減者。不須服藥。若發熱當靨不靨。及痂落無托靨者。此方治之。

當歸(酒洗) 芍藥 人參 山楂 黃耆(蜜炙) 荊芥 牛蒡(炒研碎) 防風(各二分) 炙甘草(一分)

上九味。煎溫服。若是陽證。各照本方。加黃連(四分)黃芩。(共酒洗二分) 或熱甚者。加生黃芩生黃連銀柴胡各三分。若是陰證加肉桂。

清神散火湯 治痘後驚搐。此藥對病者生。若不對而連發不止者死。

木通 麥門冬 玄參 黃連 梔子仁

上五味。燈心引。水煎。研辰砂末調服。大便秘者。加大黃。自利加人參。

清毒散 痘不當收斂之時。忽一時收斂者。更現證。周身窠粒乾燥。口渴發熱。煩急不寧。此毒火壅盛之故也。此湯主之。(方見於起脹部)

犀角解毒飲 治十日後。壯熱不結痂。雖結不實。狀如蠟滓。而不幹者。

生地黃 牡丹皮 犀角梢尖 芍藥(各一錢) 五味子(七粒) 連翹 牛蒡子(炒) 玄參 甘草(各三錢) 人參(一錢)

以上十味。水一鍾半。煎六分或三分。不拘時服。或研為末。煉蜜為丸。如彈子大。每服用一丸。燈心草二十根。棗二枚。煎湯化下。又加淡竹葉三十片。亦可。

大連翹飲 十二日後。發熱壯盛。胸腹手足。頭面俱熱。大便秘小便澀。餘毒太盛。即當解毒。此湯主之。

連翹 牛蒡子 柴胡(去蘆) 赤芍 防風(各八分) 木通 當歸 車前子 荊芥穗 黃芩(酒炒) 山梔子(酒炒) 滑石 甘草 蟬蛻(各五分)

生薑一片。俱十五味同煎。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一錢五分。

忍冬解毒湯 痘痂初褪。大局無慮。疤少榮潤。熱欠清和。防餘毒竊發者。此湯主之。

金銀花 土貝母 甘菊 荊芥穗 牛蒡子 紅花 甘草 木通 連翹 地丁

上共十味。外加胡桃煎服。若大便秘者。兼與四順清涼丸。(以四順清涼飲。為末以糊丸之。)

羚羊角飲 治痘餘毒不解。上攻眼目。生翳羞明。眵淚俱多。紅赤腫閉。

羚羊角(磑碎) 黃芩 黃耆(生) 草決明 車前子 升麻 防風 大黃 芒硝(各等分)

上共九味。水一鍾。煎半鍾。稍熱服。

涼肝明目散 治痘後羞明者。

當歸 龍膽 蜜蒙花 川芎 柴胡 防風 黃連(酒製)

上七味。各等分。雄豬肝煮湯煮服。一方加蟬蛻。

清胃瀉火湯 治口疳輕者。宜此湯。若重者。乃宜用清涼攻毒飲。留濺血塗金不換妙也。

連翹 桔梗 黃連 梔子 黃芩 玄參 升麻 生地 薄荷 甘草 葛根

上十一味。水煎服。或加犀角石膏。若大便秘結者。加生大黃一錢。

甘露飲 治虛證口疳。(又牙根臭爛出血並治喉舌生瘡)

天門冬 麥門冬 生地黃 熟地黃 枳殼 黃芩 石斛 茵陳 枇杷葉 甘草

上十味。白水煎服。

當歸桂枝湯 治痘後手足。忽然拘攣。不能屈伸運轉者。

當歸(酒洗) 白芍(酒炒) 川芎 甘草 桂枝 黃耆 蒼朮(制) 黃柏(酒炒)

上八味。水煎服。如感寒骨節痛。加羌活防風。如氣虛。少加川烏引經。再加人參。

五加皮湯 治痘收之後。或面目虛浮。四肢腫滿者。此屬於肺家也。

五加皮 蒼朮 桔梗 木通 防風 桑白皮 姜皮 豬苓 澤瀉

上九味。水煎服。

厚朴湯 治腹脹如鼓。目胞微腫者。此屬於脾家也。

厚朴 陳皮 蒼朮 大腹皮 白茯苓 豬苓 木香

上七味。水煎服。傷於水濕者。加澤瀉滑石車前子葶藶。傷於食物者。加神麯山楂子三稜莪朮枳實。喘者加葶藶杏仁。萊菔丸。(方見於後)

四苓散 治痘中過服飲水。而痂後腫滿者。四苓散加燈心滑石。

黃耆湯 痘收之後。衛弱而汗出者。此湯主之。

人參 黃耆 黃連(炒) 甘草 桂枝

上五味。水煎溫服。

當歸湯 睡中汗出。寤則干者。謂之盜汗。此方主之。

黃耆 當歸 生地 麥門冬 白芍(炒) 炙甘草

上六味。用麩麥為引。豬心以竹刀批開。煮湯煎服之。

導赤解毒湯 痘後有昏昏喜睡者。若連日不醒。口中喃喃自語。或有睡而復醒者。形如醉人。亦多妄語。此邪熱入於心也。此方主之。

茯神 木通 生地 麥門冬 山梔仁 人參 石菖蒲 甘草節

上燈心引。九味。水煎服。兼與安神丸。加牛黃末妙也。

化斑湯 治痘淋色紅。

人參 知母 石膏 牛蒡子 連翹 升麻 地骨皮 淡竹葉 甘草 糯米

上十味。水煎服。以米熟為度。馮氏秘錄曰。化斑加玄參地黃。

小柴胡加生地黃湯 治赤火丹瘤。其毒紅腫作痛。手不可近。流移上下者。

柴胡 人參 黃芩(各三錢) 甘草(炙二兩) 生地黃 半夏(各二兩湯泡七次)

上六味。為粗末。每服三錢。水一盞。生薑三片。棗一枚。煎至半盞。去渣溫服。萬氏心法曰。治痘癰。

玄參化毒湯 治痘後赤火丹瘤。

玄參 歸尾(酒洗) 紅花(酒洗) 連翹(去枝梗心) 軟石膏 赤芍 地骨皮 防風 荊芥穗 木通(等分)

上共十味。加淡竹葉水煎服。如其急者。置紅腫處。徐徐以銀剔針破。吮去惡血。亦可也。

案古人有言。當局者惑。傍觀者明。治痘亦尚如此。平素不研究之。一旦臨局。其能無狼狽疑惑歟。世醫其思諸。

卷七

辨女子出痘

夫善治痘者。譬如曾無疑畫草蟲。方其落筆之際。不知我之為草蟲草蟲之為我也。方臨痘局。不知我之為痘痘之為我。然後乃可通其神理。而百無一誤矣。此卷於女子出痘之方論。托出得盡。觀者不可認作浮論空說矣。

女人出痘候曰。婦女之痘。最難醫焉。要之女者陰質。血常不足也。然其平準者。出形起發。灌漿干收。咸等童男。唯怕時逢天癸期至耳。蓋痘瘡始終。以氣血為主。氣以充之。血以濡之。一有不足。則變症百出。不可屈指。故女子十四以後。出痘不免起發成就之時。天癸一行。內動其血。變為陷伏者多矣。

女子痘疹。發熱之時。經水適斷。憎寒壯熱。神識不清。視瞻怪妄。言語荒誕。此為熱入血室。血室衝脈是也。而肝主之。肝藏血。沖為血海。行經之後。血室空虛。天行邪熱。乘虛入里也。肝藏魂。開竅於目。神不清者。魂亂也。目妄視者。心亂也。譫語者。肝移熱於心也。瀉肝散主之。如大便秘結。宜清涼攻毒飲。

凡發熱之時。適當經水方斷。而血分空虛者。須早服柴胡四物湯。以防毒邪乘虛而入。若憎寒壯熱。神識不清。見聞狂妄。言語錯亂。尋衣撮空者。此即血室空虛。而熱邪已入者也。宜四物湯。合導赤散。加麥門冬。兼與安神丸。若發熱之時。經水適來。而非正經之期者。此由毒火內甚。擾亂血海。迫血妄行。故月事不時而下也。急以涼血地黃湯。加解毒藥。使熱得越。毒解痘出而經止為度。逡巡隱忍。直待中氣虛弱。瘡伏不出。乃責諸醫亦晚矣。

發熱之時。經水以期而來。則畜血得出。熱隨血解。乃吉兆也。但至四日其經當止。若不止者。此即熱血入室。迫血妄行也。涼血地黃湯。加人參主之。

凡女子出痘。經水忽行。乃暴瘖不語者。蓋心主血。舌乃心之苗也。血去則心虛。心虛則少陰之脈。不能上榮於舌。故暴瘖不語也。宜先以當歸養心湯。養心血利心竅。待其能言以十全大補湯調之。

如值月事大行之故。瘡不起發。不光壯。不飽滿。不紅活。或灰白。或黑陷。或灰陷。或青干者。此皆裡虛之候。痘復陷入也。治之宜十全大補湯。如唇舌淡白者。加熟附子。固其陽氣。如虛寒者。兼與參附湯。而峻補之。凡女子崩漏未止。氣血已虛。而感時氣。直患痘則必不能以任其毒。宜用十全大補湯。以補氣血為主。若灰白平陷。難發難漿者。加熟附子一二片。使裡氣充足。毒不停留。而自能飲食。自能起脹。庶可保全。不則倒塌不治矣。寒甚則兼與參附大劑。

凡七八九日。起發泡漿之時。月事大來。瘡應起發。而不起發應泡漿而不泡漿。頂平形塌。或如灰白。或如黑陷。此皆為陷伏。乃壞瘡也。急用補中托裡。以調元內托散主之。外用胡荽酒噴之。瘡起發腫脹。或於空中再出一層痘。此大吉之兆。若腫滿喘急。寒戰鬥牙。手足厥冷者。乃死兆也。

夫孕婦出痘。熱能動胎。胎墮則氣血衰敗。而痘不能起發灌漿矣。凡治之之要。始終以安胎為主。切不可用丁桂燥熱之品。及禁食諸毒物之類。其初發熱。先以參蘇飲之類發之。既出後無凶症者。多服安胎飲保之。或渴或泄者。用人參白朮散。加減治之。如痘色灰白。頂陷不起發者。用十全大補湯。加木香糯米服之。總之不問輕重。如有熱證者。悉以清涼安娠為主。如毒火燔灼於內。則雖大黃石膏亦可用。是乃安胎之妙要也。

蓋孕婦出痘。正當盛時。忽有臨正產者。勢必氣血俱虛。亦宜以十全大補湯。大補氣血為主。如虛寒者加熟附子。如虛寒愈劇。陽氣猶脫者。急以參附大劑兼與之。凡胎之墮也。非血熱。必氣虛也。急宜峻補。而陽氣猶脫者不治。他無法方。

凡當初熱見點起脹之時。而胎墮者多生。至灌漿期。而胎墮者多死。至收靨期。而胎墮者無妨。但不問日期。胎墮之後。內氣下脫。而痘倒陷。不成漿者必死。故急宜以峻補之劑。實其元陽。外此無復他策。如證平準。宜審症施治。不可妄為多疑之慮。反到變證也。

又曰。孕婦出疹。熱極不易退者。內實故也。必墮其胎。胎墮則疹隨熱內解而愈。古人所謂。麻宜內虛。痘宜內實。此之謂也。

凡方產之後。半月前後。適逢出痘者。其症雖重。而無胎孕擊累。惟氣血尚虛。治宜大補榮衛為主。若出瘡密者。隨其證而用其方。如投連翹大力子之類。大便自利者。用肉果炮姜之類。余照常例而治之。惟雖孕婦首尾無夾症者。應於日期。用法如常。

婦女孕婦主方

瀉肝散 

羌活(六分) 當歸(一錢) 山梔 龍膽(各五分) 川芎 防風(各八分) 大黃(蒸三遍六分)

一方有木通柴胡黃芩。無大黃。如證重數日大便秘者。四順清涼飲。或涼血攻毒飲。清涼攻毒飲。可參用。

四物湯

導赤散

安神丸(三方共見於前)

涼血四物湯

白芍(桂炒) 當歸梢 生地黃 升麻 條黃芩(酒炒) 酒紅花 酒黃芩 連翹 牛蒡子(炒) 甘草

上十味。水煎服。

柴胡四物湯

柴胡 人參 黃芩 當歸 川芎 生地 白芍 地骨 麥門冬 知母 淡竹葉

上十一味。銼細。水一盞煎七分。去渣溫服。不拘時。

當歸養心湯

人參 當歸 麥門冬 甘草 升麻 生地(各等分)

上六味。加燈心水煎服。

涼血解毒湯 女人出痘。非經期。於發熱之時忽至者治之。

當歸(一錢一分) 白芷(五分) 升麻(四分) 紅花 赤芍 連翹(各一錢) 紫草根(一錢五分) 燈心(二十根) 桔梗(八分)

上九味煎服。重身者禁之。

調元內托散 痘發起泡漿之時。月事大來。瘡應起不起。應灌不灌。頂平形塌。或灰白。或黑陷者。此皆附伏。乃壞瘡也。急宜托裡。此湯主之。

黃耆 人參 當歸 桂枝 木香 青皮 赤芍 川芎 大力子

上九味。水煎服。虛者加熟附子。

安胎飲 初熱既退。諸證平準。以安娠為主。

人參 白朮 黃芩 熟地 川芎 當歸 芍藥 砂仁 紫蘇 陳皮 甘草

上十一味。生薑三片。紅棗三枚。水煎服。

安胎飲 痘出定後。無餘症者。此湯主之。

大腹皮(酒洗) 人參 陳皮 白茯苓 砂仁 白芍藥 紫蘇 香附子 甘草

上九味。外加糯米水煎服。如有汗者。去紫蘇。加生黃耆。胎漏者。加阿膠百草霜。

胡荽方(出於麻疹部)

四順清涼飲

涼血攻毒飲

清涼攻毒飲

十全大補湯

參附湯

參蘇飲

人參白朮飲(以上共見於前)

辨麻疹諸證

(一名膚疹。一名騷疹。一名糠疹。一名麩疹。一名瘄子。一名痧子。一名赤瘡。)

古謂麻即疹也。疹出如麻成朵。痘出如豆成粒。皆因其形而名焉。夫胎毒一也。玉案曰。初見時。大小不一。有色點如疿者。曰之疹。又瑣屑紅點。隱隱肉間。曰之痧。同其證異其形。是皆膚疹也。夫天地之癘氣一動。則所稟之毒。隨感而發。陽感之則疹出焉。陰感之則痘出焉。陽浮而淺。故疹易出易收。陰凝而深。故痘難出難收。所謂疹出心肺。然至言鼻涕咳嗽噴嚏。眼胞浮腫。眼淚汪汪。面腫腮赤等證。陰陽混雜。自非具眼。不可辨認。既曰。疹出於腑。心肺獨非臟乎。如一蒸熱。則五臟百骸。共受之傷。發熱無汗。毛竅閉塞者。先以辛散發之。如葛根麻黃荊芥羌活西河柳之類。若熱毒郁遏。煩躁譫語狂妄。二便秘。如見鬼狀者。先以苦寒清之。如黃芩黃連石膏大黃犀角之類。初發行辛散。則毒從毛竅而出。是非侵心肺而出於皮膚乎。若鬱火伏毒。燥炙於內。心火煉肺金。則血燥液竭。而皮膚乾涸。出疹變紫黑色者。必死。急以苦寒清解之。蓋此因何部以治之。古今無究其源者。余深考之。痘麻二證。雖出命門之陰陽。而其治之。以風候為主。此余之所以躬試心得之訣也。九原如可起。則余當從軒岐而定是非而止。聖濟總錄曰。疹者其邪在腑。發為細疹狀。如蚊喙所螫。點點赤色。俗號麩瘡。

三因方曰。細粟如麻者。俗呼為麻。即膚疹也。

幼幼集曰。麻即疹也。謂形亂如麻為朵也。

痘毒動於陰分。賴陽氣升提。沉陰出於陽分而解。不可損氣陷陽。麻毒動於陰分。賴陰血滋潤。浮陽解於陰分而化。不可損血燥陰。蓋痘之成功賴氣。麻之成功賴血。此之謂也。

初發身熱麻𤺋欲出之圖說

<figure> <img alt="𤺋之出形圖"> </figure> <figure> <img alt="痧之出形圖"> </figure>

按麻如麻。痧如沙。但大小不同耳。所謂痘疹麻疹痧疹風疹隱疹之屬。蓋指初出赤點。皆謂之疹。疹與𤺋古通用。發熱之初。多似傷寒傷風。唯疹則咳嗽噴嚏。鼻流清涕。眼胞腫。其淚汪汪。面浮腮赤。噁心乾嘔為異耳。但見此候。便宜謹避風寒。戒暈腥厚味。以表散之。如使皮膚通暢。腠理開豁。則疹毒易出也。如已發熱。唇舌赤紅滋潤者。疹出最快。如唇乾燥。舌白胎通明。而火熱無汗者。急宜峻發得汗。而後見疹。則止後服。

如初發雖大熱。而時寒時暖。宜以辛平之藥發之。升麻葛根湯。加牛蒡子西河柳之類主之。如唇舌赤紫無胎者。勿用峻涼。疹冰伏不出。

翁仲仁曰。麻疹出於六腑。然麻疹一症。先動陽分。而後歸於陰經。故標屬陽。而本屬陰。其熱也。氣與血分相搏。故血多虛耗。其治也。先發散行氣。而後滋陰補血。凡動氣燥悍之藥。皆不可用也。大抵疹欲出已出之間。雖寒勿用桂枝。雖虛勿用參朮。雖有痰嘔。勿用半夏南星。

疹喜清涼。痘喜溫暖。然疹子初出。亦須和暖乃易出。所謂出苗之初。得毒出盡便解也。發熱之時。不問已出未出之諸證。以升葛之味發透之。如發熱咳嗽甚者。宜瀉白散加減。

麻𤺋用方

升麻葛根湯(方見於前) 不拘時服之。又檉河柳為細末。加一錢調服亦可也。

瀉白消毒散

桑白皮 地骨皮(各三錢) 牛蒡子(炒研) 荊芥穗 桔梗 甘草(各一錢) 浮萍(曬乾二錢)

上七味。為粗末。每服三五錢。水一盞煎六分。如毒熱鬱壅於皮膚。或出不快者。加檉河柳一錢。同煎服。

翁氏檉葉散(一名獨聖散)

檉河柳(又名西河柳。又名青絲柳。又名三春柳。又名觀音柳。又曰兩師。俗呼御柳。)

上青茂時。採葉曬乾。為末。每服一二錢。茅根煎湯調下。或於煎湯中。加之和勻服之亦可。乃治疹之聖藥也。赤檉柳。治痧疹聖藥也。得之疹毒自出。而可不死。

發熱疹已出未盡出。而唇舌赤紫滋潤者。急宜以清解之劑發之。若發熱太盛。煩渴譫語。頭面遍身。赤色如火。唇舌共赤。薄胎通明者。宜化斑湯。

麻疹未出時。發熱吐瀉交作。三日內出。耳後項上腰腿。先出一日出三次。二日再出六次。見點貼紅活顯露。形小鮮明。 頂尖不長。隨出隨沒。三四日方收者。順證也。如疹出熱退。唇舌淡紅滋潤者。不服藥自愈。是毒從吐利而解。如不愈者。宜四苓散。加牛蒡子訶子。

麻疹未出時。發熱熇熇。如干霍亂。身體烘熱。欲出不出。隱伏不發。口渴氣粗。唇舌赤紫。或乾燥。或燥裂者險症也。急宜作升麻葛根湯。合白虎湯。加牛蒡子玄參檉河柳發之。如初發熱蒸甚。則必咳嗽。宜清熱透毒。嗽尚不止者。宜繆氏清揚飲子。

白虎湯

石膏 知母 甘草 粳米

上四味細銼。水一鍾半。煎至一鍾。以米熟為度溫服。

繆氏清揚飲子 麻疹之主方。

麥門冬(去心三錢) 西河柳(五分) 玄參(二錢) 鼠黏子(炒研) 葛根(各一錢一分) 蟬蛻 知母(蜜炒) 荊芥穗 甘草 薄荷(各一錢) 竹葉(三十片)

上甚者加石膏(五錢研) 冬米一撮。愈甚者加黃芩黃柏黃連。

翁氏曰。既發熱咳嗽甚者。已是心火刑肺金。是乃賊邪。其症當重。何反輕於痘。每治疹但據見證。宜瀉白散。加西河柳末投之。雖為危症。亦無不得其效者。

瀉白散

桑白皮(一兩炙黃) 地骨皮(一兩) 甘草(半兩炒) 粳米(百粒)

上四味水煎。加西河柳末。食後服。

看疹之法。於暗室中。照火候之。看耳後項頸胸前腰腿。此部先出現。其色鮮紅。(嫌紫黑色也)頂尖而不長。其形小粒而湧均。音聲明亮。唇舌滋潤者為吉。

若頭面赤色。如朱丹而帶紫。眼有赤脈。口有黑氣。唇舌乾燥。或燥裂。二便秘結者。內火燔灼。毒氣大成者。宜化斑湯。或白虎湯。合黃連解毒湯。主之。

化斑湯 治疹子已出。火熱不退。色大紅者。

人參(舌赤色或白胎乾燥者去之) 知母 石膏 牛蒡子 連翹 升麻 地骨皮 糯米 淡竹葉

上共十味煎。以米熟為度。

消毒飲 治瘡疹已出未出。不能勻齊。又治一切諸證。胸膈黏痰。咽喉痛者。

大力子(二兩炒研) 甘草(銼炒半兩) 荊芥(二錢五分)

上三味。水煎服。

黃連解毒湯 治熱毒盛者。

黃連 黃芩 山梔子 黃柏(各二錢)

上四味。水煎服。

如面色青㿠白。疹子已出。色白。或淡白。或唇舌俱帶白色者。此榮血不足也。人參養榮湯主之。

人參養榮湯

人參(去蘆頭) 當歸 紅花 赤芍藥(桂水炒) 甘草

上五味。水煎服。

若疹現其色紫赤。而如煙火。肌膚乾枯暗晦。異平時者。乃火鬱甚。而毒亦深。如喘滿氣急者。邪熱壅於胃。乘於肺故也。急以竹葉石膏湯治之。或兼與辰砂益元散。所謂養陰退陽之義也。此乃半死半生之危症也。或大青湯。大小無比散。亦宜詳其症而用之。若黑色如灑墨。空竅失血者。乃熱毒敗陰絡也。必死。須明察之。切勿妄執以施治矣。

繆氏竹葉石膏湯

石膏(自一兩至五錢) 知母(自一錢至二三錢) 竹葉(三十片或百片) 粳米麥門冬(自三錢至五錢) 加玄參 薄荷(二錢) 西河柳(兩許)

上八味水煎。一方加當歸五錢。

辰砂益元散 治疹出熱不減。小水澀。心煩作渴者。

白滑石(飛過六錢) 甘草(極細末二錢) 辰砂(二錢)

上三味。量兒大小。和勻冷水調下。大人自五錢至十錢。如心煩氣急甚者。再加辰砂一錢。甘草一錢。以淡竹葉煎汁和調。候冷頻頻與之。

翁氏大青湯 治色大紅。或微紫而血熱者。或疹出毒火甚者。

大青 玄參 生地黃 石膏 地骨皮 知母 木通 荊芥穗 甘草(各等分) 

上銼細。共九味。水一盞。淡竹葉十二片。煎七分。去滓溫服。

心印大無比散 治疹已出。熱毒太甚。驚狂譫語引飲者。

桂府滑石(飛過六兩) 粉草(一兩) 辰砂(飛三錢) 雄黃(飛一錢)

上四味。為末。每三五歲服一錢。十歲服二錢。

心印小無比散 治壯熱口渴。小水澀。大便秘。口氣熱。煩躁不寧。或焦紫。或紅斑。

桂府滑石(飛過六兩) 石膏(飛過一兩) 粉草 寒水石(各五錢) 鬱金(蟬肚小者甘草湯煮干為末七錢)

上五味。俱制淨末和勻。每五歲者服二錢。大人再加。冬月燈心湯下。夏月井水調下。如熱甚不解者。井水磨犀角汁調下。

生生子曰。麻疹咳嗽喘急。每用痘門中大小無比散。服五七分。大者服一錢。即刻喘定。而睡醒後。神安氣和。而屢用屢驗。乃熱毒從小便出也。(余往往驗之。奏功如其言然。依以記之。)

正疹欲出。發熱頭痛。面不甚紅。唇舌赤紫。或白胎通明。煩渴徹夜不眠。大便三四日不通。躁亂不寧。是毒火內伏。煎熬陰血。而內實故也。急宜涼血攻毒飲主之。

費氏涼血攻毒飲

大黃(二錢) 荊芥穗(五分) 木通 蟬蛻 生地黃 紅花(各四分) 牛蒡子 丹皮 紫草(各一錢) 赤芍(八分) 葛根 青皮(各二分)

上共十二味。外加燈心一分。若熱毒熾盛。加石膏二錢。檉河柳五分。

發熱之時。疹欲出未出。不口渴者。但以檉河柳一錢粗煎。和六一散少許。頻頻與之。如大渴者。宜人參白虎湯。加黃連治之。乃生津解毒而已。若恣飲冷水。恐生水畜症。其說見於諸書。故茲略之。

管氏六一散(一名益元散) 滑石(飛過六兩) 粉草(炙一兩)

上二味為細末。冷水或溫湯。任意服。

疹出之時。咽喉腫痛。不能飲食者。此毒火怫鬱上薰也。宜甘桔湯。加玄參牛蒡連翹山豆根。外以玉鎖匙吹之。不可妄用針出血矣。

甘桔湯 治咽喉腫痛。

桔梗(二錢) 甘草(一錢五分或等分)

上水煎食後服。一方加防風一錢五分。一方加山豆根等分。一方加玄參牛蒡連翹各一錢。

玉鎖匙(方見於痘瘡部) 治咽喉腫痛。或帝鍾拕下不收。及咽喉舌強硬者。

發熱四五日後。疹子卻不見出。此皮膚堅厚。腠理閉密。又或為風寒所襲。曾有吐利。而猶不發見者。乃內伏也。急宜投托里發表之藥。即用麻黃湯調和檉河柳末一大匙發之。外用胡荽酒。如自初發大便不通者。火毒與瘡毒相搏。凝結腸胃。伏里而不出也。急以四順清涼飲。或七物升麻丸。解之發之。再不出者。忽然煩躁氣急。變凶惡而死。

翁氏麻黃湯 治襲於風寒。而不發見。

麻黃(去根節制過) 升麻 牛蒡子(炒研) 蟬蛻(洗淨去足翅) 甘草(各一錢)

上五味。煩渴加石膏四錢。銼細加臘茶葉一錢。或替用檉河柳亦佳。水一盞煎七分去渣服。

翁氏胡荽酒方

胡荽四兩細切。好酒二盞。煎一二沸。入胡荽再煎。少時用。物合定放溫。每吸一大口微噴。從頭至足勻遍乃止。病人頭面左右。常令有胡荽氣。即能避去穢氣。疹瘡出快。(痘瘡麻疹。宜避穢氣。余往往用此方。其功如神。因以錄之。)

四順清涼飲(方見於痘門中) 治熱實大便不通者。或加薄荷二葉。西河柳一錢。不拘時服。若小便不利者。可兼與益元散。

七物升麻丸 治毒火甚於內。疹伏而不出。大便秘結者。

升麻 犀角 朴硝 梔子仁 大黃(各二兩) 淡豆豉(二升微炒) 黃芩(二兩)

上七味。共為末。煉蜜丸如黍米大。凡覺四肢大熱大便難。則服取微利乃止。

疹已出之時。自利不止。或瀉清水頻數者。有吉有凶。惟要看其疹之形色如何。若遍身稠密。其勢大盛。或赤色。或紅鮮。或紫赤者為吉。蓋毒在大腸。非泄不解。惟用升麻葛根湯。合黃芩湯。加西河柳末一匙治之。若吐利不止者。宜黃芩湯。加蘆根茅根。兼與辰砂益元散。

黃芩湯 治熱泄。

黃芩(一錢五分) 甘草(炙一錢) 白芍藥(六錢)

上三味。銼細。加大棗二枚。水煎服。

如自利甚。則裡急後重。而為滯下。宜加味黃芩湯。兼與益元散。大抵疹家。吐利滯下為最要。上焦毒多。乃吐而解。下焦毒多。乃泄而解。中焦毒多。乃從吐瀉而解。如以此症推之。痘毒亦當相同。

加味黃芩湯 治自利甚。裡急後重者。

黃連 黃芩(各一錢半) 白芍(三錢) 甘草(七分) 滑石(末三錢)

上共五味。水煎服。血痢加地榆紅花各二錢。

聶氏曰。麻出有毒氣流注。而成痢者。宜清熱導滯湯。

清熱導滯湯

黃連 條芩 白芍 枳殼(炒) 山楂肉(各一錢) 厚朴(去皮薑汁炒) 青皮 檳榔(各六分) 當歸 甘草 連翹 牛蒡子

上水煎溫服。紅多者。加紅花三分。地榆五分。秘澀甚者。加酒炒大黃一錢二分。疹毒甚者。加檉河柳五分。

痘與疹其色為異。大柢痘子。怕大紅皮薄。易破而必生瘙癢。疹子喜通紅。疹發於心。其色紅者。心之正色也。若色淡白者。心血不足也。養血化斑湯主之。色太紅。或微紫。而唇舌赤紫。無胎而熱煩者。血熱也。並宜大青湯主之。若疹黑紫。如青黑斑者必死。

養血化斑湯

當歸 生地黃 紅花 蟬蛻 人參(各等分)

上五味。水一盞。生薑一片。煎六分。去渣溫服。

大青湯(方見於前) 若疹出遲滯者。加西河柳一錢。

大抵疹子出沒。常以六時為準。假令子後出者。午後即收。午後出者。子後即收。乃陽生陰成。陰極陽生。造化自然之數也。凡此旋出旋沒者輕。若一出連綿。三四日不收者。乃陽毒太盛。宜大青湯。或檉葉葛根湯。如唇裂舌胎燥。生黃刺者。加石膏四五錢解之。如逡巡不出。皮膚無鬆潤者。乃風寒緊束皮膚。毛竅閉密。不得出汗也。急宜荊防敗毒散主之。

繆氏檉葉葛根湯 治疹子已出。未盡出。陽毒太盛者。

葛根 西河柳 前胡 麥門冬 荊芥 貝母 玄參 知母 甘草

共九味。水煎服。如天寒甚。則痧毒郁於內。不得透發。喘渴悶亂煩躁。舌上白胎分明。唇乾燥。神情不寧者。加制麻黃一錢。急發其汗。

荊防敗毒散 治風寒襲皮膚。難出者。

前胡 防風 桔梗 柴胡 川芎 荊芥穗 枳殼 羌活 獨活 茯苓 人參 甘草

上共十二味。銼細。加薄荷五葉。水一盞煎七分。

如熱勢太盛者。用白虎湯。去人參。加西河柳一錢五分治之。惟忌升麻黃耆。若痧疹欲發未發。喘嗽煩悶躁亂者。急宜獨聖散。如麻疹出齊。煩渴不止。煩躁不寧者。三黃石膏湯主之。

繆氏三黃石膏湯 治疹出後。煩渴者。

石膏 麥門冬(各三兩) 竹葉(三十片) 黃柏 黃芩 黃連(各五錢) 知母 檉河柳(各一兩)

上八味濃煎飲之。煩躁定而愈。

疹退之後。微微咳嗽者。此餘毒未盡也。瀉白散。合消毒飲。(方皆見於前)

若咳嗽甚。氣喘連聲不住。甚者飲食湯水。俱嗆出之。此熱毒乘肝肺而然也。宜門冬清肺湯。加枇杷葉。如見血症。加茅根汁阿膠主之。

門冬清肺湯 治疹咳嗽不止者。

天門冬(去心) 麥門冬(去心) 杏仁(去尖) 牛蒡子 知母 貝母 款冬花 馬兜鈴 桔梗 甘草 桑白皮 地骨皮

上十二味。銼細水煎去渣。食後溫服。如疹收後。咳嗽不止。咽喉痛者。本方加石膏檉河柳治之。

凡疹子收後。遍身微熱。唇舌滋潤者。此乃虛熱也。不可加治。只待氣血舒暢而自痊。蓋痘宜內實。麻宜內虛。所謂不宜補益也。然又大虛不補。氣血其何由回。大實不瀉。邪毒其何由去。若疹漸收。而虛症繁多。怔忡驚悸。心神困倦。睡臥不寧。循衣摸床撮空等之證。是皆大虛之候也。惟辨審唇舌之紅白潤燥。以明為虛證焉。急宜人參養榮湯主之。虛候少退。速止後服。蓋痧疹首尾為火熱燥證。故忌用參耆桂薑朮苓之類。

人參養榮湯 治疹已收後。氣血虛耗。餘熱不退者。

人參 麥門冬 遼五味 生地黃 歸身 知母 白芍 陳皮 甘草

共九味。煎服。如實熱兼見者。以沙參代人參。或三七參無妨。

疹應期收。後大熱不退。或日久不減。急宜柴胡麥門冬湯。甚則宜黃連解毒湯。合白虎湯主之。若發枯毛堅。肉消骨見。漸漸羸瘦。寒熱雜爭者。柴胡四物湯主之。

柴胡麥門冬湯 治疹已收。後大熱日久不退者。

柴胡 龍膽(各五分) 麥門冬(八分) 甘草 人參 玄參(各半錢)

上共六味。煎服。

柴胡四物湯 治余炎未竭。日久寒熱雜起。欲變骨蒸者。

柴胡 人參 黃芩 地骨皮 麥門冬 當歸 川芎 白芍 知母 生地黃 淡竹葉

共十一味。水煎不拘時溫服。若見血症。加犀角磨汁。

疹後熱未除。忽作搐者。不可作急驚風而治焉。只用導赤散。加人參麥門冬與之。兼送下安神丸。小便清利者可治。短澀者不可為矣。

導赤散 治發搐者。

生地黃 木通 甘草(各等分)

上水煎服。一方用黃芩。

安神丸 治昏悶神氣不清者。

黃連 麥門冬 當歸 茯神 甘草(各五錢) 硃砂(一兩) 龍腦(二分半)

上七味。為細末。湯浸蒸餅。和豶豬心血。搗勻丸如黍米大。每服十丸。燈心湯下之。

丹溪捷徑曰。若疹子既收。而其毒不解。邪火怫鬱。渾身發熱。晝夜不退。發枯膚瘦。漸成疳瘵。治法以清熱除疳丸為主。若不早治。以致睡則揚睛。口鼻氣冷。手足厥逆。微微瘛瘲。變為慢脾風者。多不治矣。

清熱除疳丸

黃連 當歸(各二錢) 龍膽 陳皮 青皮(各一錢五分) 川芎 干蟾頭(燒各一錢) 使君子 蘆薈(各一錢二分)

上九味。為末。神麯丸米湯下。

又曰。如渾身壯熱。未至羸瘦。但多搐掣煩躁者。此熱在心脾之二經也。治法須用當歸養血湯。黃連安神丸。相間而服之。以神爽身涼為度。

當歸養血湯

當歸 川芎 麥門冬 木通 淡竹葉 甘草 山梔子 燈心

上八味。水煎服。大便秘者。微加大黃。

黃連安神丸

即於前安神丸方內。去麥門冬甘草龍膽。加石菖根(一錢五分) 全蠍(七個) 龍膽。(二錢)

製法同前丸。硃砂為衣。燈心湯送下。

孕婦麻疹。但當以四物湯。倍加白朮條芩艾葉。安胎清熱為主。使胎無虞。而後疹易沒也。如胎氣上衝。急用苧麻艾葉湯。磨檳榔並服之。更多服上藥為妙。雖表熱壯盛。而唇舌滋潤者。忌妄用石膏大黃金汁犀角芩連等類。則傷胃中精陽氣。不能升呈胎氣。其胎必墮。而母子共亡者多。是皆峻涼太過之失也。

一熱毒薰胎。胎多受傷。而母實無恙也。蓋疹與痘不同。痘宜內實。故胎墮而母亡。麻宜內虛。故胎墮而母安。與其胎去而母存。孰若子母俱全之為愈也。大抵諸證平順。則用法依定例治之。

凡疹後熱毒。鬱伏胃中。牙齦黑爛。肉腐血出。臭氣衝人者。為走馬疳。治法宜清胃火。輕者以清胃瀉火湯。加石膏大黃檉河柳治之。外以馬鳴散貼口中。重者以清涼攻毒飲清解之。若面頰浮腫。環口青紫黑。頰穿齒脫。唇崩鼻孔腐壞者。必死勿治。如唇口多瘡。其聲啞嗄者。謂之狐惑。以化䘌丸主之。更煩躁昏悶。失聲者死證也。

清胃瀉火湯(方見於痘門收結部)

翁氏馬鳴散

人中白(即溺底白垽刮取用新瓦盛之火煅如鹽者五錢) 馬鳴退(即蠶退紙火燒過二錢五分)

五倍子(二錢一錢生用一錢入礬內燒) 白礬(一錢碎入五倍子一錢火煅過用)

上四味。為極細末。先以米泔濃汁攪。口內貼之。痘門金不換亦可。

費氏清涼攻毒飲(方見於痘門放苗之部) 治胃中伏火伏毒太甚者。

麻疹收後。去大力子。加檉河柳一錢。燈心一分。水煎食前服。

翁氏化䘌丸

黃連(五錢) 川椒(去閉目並目與子蒂炒去汗二錢) 苦楝根白皮(干者二錢)

上三味。為末。用烏梅七個。艾湯浸去核。搗爛和丸。艾湯送下。

辨死證

凡麻疹黑暗乾枯。一出即沒者死。鼻扇口張。目無神者死。疹出漸變黑色者。熱毒最甚。加煩躁氣急者死。犯禁忌卒爾毒氣擁遏。渾身如紫黑藍癍。疹混不見者死。熱極喘脹。胸高肩息。狂言譫語。搦手搖頭。尋衣摸床。嘔噦秘口。出屍氣者必死。氣喘心前吸氣。而口如魚口者死。鼻青糞黑者死。疹頭面一向不出。遍身稍出現者死。面色青。衄血成流。精神昏憒者死。大熱煩渴。遍體先發紫黑癍。皮爛如墨者必死。發熱丹疹。先從四肢起。而後入腹。頭面疹不見者死。熱毒內甚。至四五日。紅點不見。譫語狂亂。如見鬼狀。兩目如血。唇舌紫黑色。乾澀者必死。疹欲出所襲風寒。皮膚閉密不出。則宜早圖之。毒成內攻。如悶亂煩躁搖頭。呼吸促迫者必死。疹欲出未出。熱毒攻大腸。下利鮮血。既止者生。如屋漏水。不止者急死。喘咳不止。血從口鼻出。聲啞嗄。面色枯皺者死。麻後牙疳。有五不治。臭爛者不治。自外入內者不治。無膿血者不治。白色者為胃爛不治。牙落者為腎敗不治。一有正氣不足。不能逐毒外出。則毒伏於內。喘脹而死者。是俗名悶痧也。疹已出。或一片白。一片赤一片紫。一片黑。如錦紋者死。(是乃斑症也)疹收後。身體枯瘦。露睛口鼻氣冷。忽變慢驚風者。死證也。

夫世俗所謂水痘。以每歲被行。痘瘡三年。麻𤺋三七二十一年。率為定期。然而其間有遲速傳染之異。是皆歲氣順逆所致。故未始必有定期也。寶曆壬申夏。列國麻疹大行。時余壯年在鄉。初療數十人。余亦患之。疹後餘毒變痢。裡急後重最甚。殆為鬼奴。乃用聶氏導滯湯。而全平復。又安永丙申。客於藝州嚴島。是歲群國又大流布。於此益勉療之。愈數百人。又享和癸亥。自春至秋。王公士庶。嬰麻厄者。不可勝數。當時余在茲地理療。不下數千餘人。自壯至老。得親驗此厄者三焉。古人有言。三折肱。豈此之謂乎。因今攟摭古人之方。以為治疹之的。登之於痘科之尾。其方論皆平生所躬試。而非捕風捉影之類。讀者察諸。

卷八

辨夾蛔本原

痘瘡夾蛔者。古來以為難治。而其症候多端。且無定局。余往在京浪之間。每值此症。茫洋不能下手。苦心熱腸。漸有所得。乃撰為數條。以示門弟子云。

安永天明之間。痘瘟行於京浪之地。其時夾蛔者。十有二三。自寬政九年之秋。迨翌歲之春。東都市廛列戶。大人嬰童。罹蛔梟者稍多。十已有五六。是亦非歲氣之所以令然者耶。文化三年。痘疫大行。乃夾蛔者強半。殊見怪異之凶候。但據古人之立法。以審探而治之。則藥之奏效。如桴鼓相中。影響相應也。又自翌年丁卯之冬。越丙辰之春。夾蛔症者。十居七八。皆在初熱、見點、起脹、灌漿、收靨之期。凡在初發之期。蛔蟲自口鼻出者險也。尚屬可治。如夫變逆。則生蛔自大肛出。而搖動者。十之八九。不免死也。蓋糞死蛔者。多無妨害。凡候察之法。雖固無定局。而就法視之。辨認伏蛔蛔厥之二項。則起死回生之績。如反掌矣。翁仲仁曰。痘中見蛔者。死難聽生也。萬密齋曰。痘中夾蛔者作重。謂之狐惑。甚罹忌危也。朱丹溪曰。痘中見蛔者屬熱。是初發之驗也。

夫蟲者。待天地之氣。以成形者也。何為而在於人之腸胃中乎。蓋人乃小天地。故人氣亦天地之氣也。而且蛔之生於腸胃中。豈無假而成形乎。飲食入胃。不能消化。或魚果、肉醢、生曲、硬飯等之類。停蓄胃中。濕熱相釀。薰溽黏膠。以為其形。譬如糞場汙穢中。自生蚯蚓也。余因稽之。蛔者陰蟲也。其變必有胃寒也。若糞死蛔者。乃腹中陽氣。未竭盡之徵也。寒陰在腑。故是為險症。然得生者多。如糞生蛔者。臟腑悉寒。而為純陰無陽。故是為凶逆。其死在於旦夕矣。凡糞死蛔者。唇舌青紫淡紅而渣滓。糞生蛔者。唇舌淡白虛冷而滑潤。乃陽氣欲絕之徵也。蓋痘之熱毒。五臟百骸。無不激動。故蛔蟲為熱所困。無所蟠屈。而後為此凶梟乎。又有常伏蛔者。其長五六寸。或尺許。又有痘之毒火。薰蒸於胃。以產蛔子者。其形分余。或寸許。如白繭絲。數條作塊。繞宿糞而出。解碎視之。則蠢然搖動者。乃蛔子也。其形狀不一。不可不察也。疏工醫。每逢此證。倉皇失措。或以為毒氣內攻。袖手待斃。真可哀憐也。蓋痘毒內攻者。出瘡平陷。根暈離散。煩躁悶亂而氣急也。如夫蛔蟲。沖沖心腹。則諸瘡遲滯。煩悶頻渴。寒戰咬牙。凶逆疊出。時止時起者。是其候也。又案對薇玉案。獨舉肺蟲之說。其言無據。不足信矣。余又考之。蛔伏胸肋之際者。必從口鼻而出者。潛腸胃之際者。必從大肛而出焉。發始時。生蛔卒自口鼻出者。多無害。中間以後。生蛔自大肛出者。為凶險。此亦不可不辨知也。

辨夾蛔諸證

一發熱放苗時。心煩悶渴。胸腹時痛。動氣上下不定。嘔吐乾嘔。身熱微微。痘點遲滯。血色影影。心氣鬱冒如醉。言語錯亂。為奇怪之狀者。蛔蟲上衝心下也。先用升陽散郁之劑。開提毛竅。兼與殺蟲之丸散。

一見點之期。痘色平順。寢食無故。熟睡寤後。妄談狂言。無暫安放。漸醒如常。時煩時渴。心下有動氣。鬱結不宣。痘苗隱躍於皮下。而不鬆突。唇舌淡紅。痰黏激口中者蛔厥也。其治如前證。

一痘點已出。腹脝時疼。腸鳴心下悸。正飲食而嘔噦不已。午前頻渴。申後且休。或動氣在心下。時煩時渴。或睡已寤。譫妄狂言。不省人事。醒復如常。無定局者。蛔蟲也。急宜與黃芩加半夏湯。加烏梅川椒鷓鴣菜。

一初熱微微。瘡出平準。至三四日。身熱干炮。悶渴乾嘔。時起時止。唇堆腫如火。舌淡紅滋潤。神氣昏倦。思食嘔氣頻發。或生蛔自口鼻出者。是為險症。急宜治之。主方如前證。

一發始因吐瀉。而發透者。放苗淡白。曾不起突。越二三日。胸腹時痛時止。悶渴好沸湯。睡臥不寧。心下痞塞。或吐涎沫。手指足指共厥者。氣血虛耗。加夾蛔之症也。急宜用加減益氣湯。加烏梅川椒地丁蟬蛻。

一火熱二三日。痘點已現。赤色如火。大便未解。小水赤澀。腰腹時痛。痛脹不定。煩渴引飲。須臾復休。神氣昏憒。狂妄非常。動氣衝心下。及呼吸促迫。手足時冷。寢食不安者。急宜解其圍。於是見蛔梟之候者。宜四順制蛔湯。大便一通。表裡自和。則斟酌可治之。不必盡劑。

一痘出至四五日。瘡色如絳。起突不快。按候心下。脹痛不可忍也。動氣時起時止。發渴不定。飲食略易。睡中稍搦。寤後譫語躁亂。如鬼魅之作祟。殆失其常。時吐白沫者。蛔蟲之候也。若當此時。蛔症重者。不拘治痘。先宜治蛔蟲為要。黃連安蛔湯主之。或二陳湯。加烏梅川椒黃連。

一痘出平易。至五六日。溏泄一兩行。諸瘡平塌。失鼎峻之勢。根暈淡白。根腳不實。寒戰咬牙並起。唇舌淡白者。虛寒之候也。急宜峻補氣血。若加之。渴飲且頻且休。寒戰咬牙。忽休忽起。寢食或寧或不寧。不終日見變局者。蛔蟲也。此症雙唇堆腫燥裂。舌淡紅者也。宜與附子理中湯。加烏梅川椒炒黃連鷓鴣菜治之。

一痘至六七日。漿色將向充實。忽然遲滯。平塌不進。心中煩悶。寢食不寧。煩渴或止或起。脅腹動氣。發作有時。肚腹微痛。乍止乍起。大便快通。小水清利。睡寤妄言錯亂。為奇怪者。夾蛔之候也。急宜殺蟲之劑。理中安蛔湯主之。

一六七日以上。寒戰咬牙。唇舌淡白虛冷。眼鼻不封塞者。虛之極也。痘色淡白。根血不實。若當此時加溏泄者。表裡虛寒。而陽氣將下脫之徵也。急宜以峻補之劑救之。若瘡色未至淡白。根暈如故。或唇堆腫焦紫。而形如嘴舌尖純紅滑潤。動氣上衝心胸。腹痛上下不定。發渴乍休復起。手足煩熱。類壞證者。夾蛔之候也。先用木香散異攻散之類。兼與理中安蛔湯。若寒甚者。加人參熟附各二三分。

一七日以上。痘稠密而乎順、惟漿色不滿足。精神略倦。寢食共易。雖無他凶證。而生蛔二三條。從大肛走出。色㿠白動搖者必死。

一七八日。漿膿半足。肌肉腫亮。眼甚不封。鼻甚不塞。鼻孔稍開。流清涕者。起發不充之候也。於是有寒戰咬牙之證。而肌表懍慄。手足微涼。寒熱往來。唇舌乾紅燥裂。二便清調者。似熱非熱。似寒非寒。陰陽變幻。殆不分明者。夾蛔為壞症也。不拘熱候。急宜溫補氣血。兼與理中安蛔丸。

一八九日。遍身之痘。頂陷漿色不充。此痘必當靨不收結者也。凡眼鼻略開。雙唇堆腫如嘴。語音啞嗄。沉吟聲微。寢食不寧。鬱冒神倦。心下痞硬。時有動氣。腸鳴時痛。利青糞者夾蛔。為胃寒也。急用聶氏建中湯。溫補脾胃。以兼與理中安蛔湯。如寒甚者。加人參熟附子各三分。若糞死蛔者。多生。糞生蛔者。多死。

一痘出稠密。中間雜症並起。漿膿不充。漸至九十日。靨痂乾澀牢封。形色似鐵甲。而不澤突。精神虛餒。睡臥不寧。飲食略安。言語啞嗄。兩眼矇矇。欲開。鼻孔如塗煤。脅腹時痛。心下時悸。小水清利。大便稀溏。舌尖紅赤。雙唇淡白。帶水光。寒熱往來者。是為狐惑。乃伏蛔之候也。此證綿綿引日。於三七日之間。下利生蛔。則不待三日而必死。

一十十一日。收靨之定期也。而面腫略緩。小水清利。精神爽。寢食寧。唇舌滋潤者。生之兆也。若痘稠密者。瘡痂不盡干收。惡臭沖人。或有蒸蒸熱未除。唇瘡如堆粟。而黃硬者。或有其形如蕎皮。而舌淡白無神者。或痂殼厚。如老鬆皮。手足水疱。如葡萄樣。痂疕濕不幹。鼻開聲啞。寒熱交起。譫言妄語。動氣在心下。寢食不安。胸腹雷鳴。時疼時悶。無定極者。蛔蟲之候也。若糞生蛔者。多至十二日而死。緩則至十六七日而必死。

一十一二日。收靨之終也。於此期夾蛔者。當唇不靨。為蛔熱所困。氣血虛耗。至期不能回水。面腫未消。眼欲開而未開。雙唇乾澀。而作渣滓。舌心淡灰滑潤。小水頻數。大便滑泄。寢食不寧。胸中煩悶。鬱冒不宣。語聲沉吟。筋抽脈惕。心腹微痛。蒸蒸心熱。證自壞。煩渴不飲。或好熱飲不知熱。默默好食。困憊嗜眠。其無定程者。乃蛔蟲為梟也。而寒熱交起者。為壞症。又雙唇堆腫。如嘴作渣滓者。為狐惑。延綿引日。越三七日。而後利生蛔者。不待三日。而必死矣。若利死蛔者。十救二三。惟宜理中安蛔湯主之。若餘毒遷變。為凶險者。兼與忍冬解毒湯治之。

夾蛔用方

加減升麻湯 發始身熱。為痘未明白。疑似之間。以此湯探之。若有夾蛔症。兼與黃連消蛔丸可也。(方見於初熱之部)

加味升麻葛根湯 痘苗已現未齊。兼蛔梟者。於本方中。加烏梅川椒與之。若身熱甚者。加酒炒黃芩。(方見於初熱之部)

黃芩加半夏湯 治初發見點。二三日之間。蛔蟲沖沖心下。嘔吐不止者。(方見於收靨之部)

加減益氣湯(見於初熱之部)

四順制蛔湯 痘已見。至三四日。火熱未解。下唇純紅。如石榴花。腹肚時痛。大便未通。小水赤澀。動氣衝胸肋者。蛔蟲也。此湯主之。

當歸 芍藥 大黃(酒炒) 鷓鴣菜(各大) 甘草(減半) 烏梅 地丁(各中) 胡黃連 雄黃(各少許)

上水煎溫服。臨欲飲時。加雄黃末。

黃連安蛔湯 治蛔熱為壞者。

即理中湯方內。加黃連(姜炒一錢)烏梅川椒(黑炒)鷓鴣菜。(各五分)水煎溫服。為丸亦可。

二陳湯 治痘中有痰飲。嘔吐不止。夾蛔者。

半夏 茯苓 橘皮(各等分) 甘草(減半)

上生薑二片。加烏梅川椒(各一錢)黃連(炒五分)水煎溫服。

理中安蛔湯 治痘出五六日後。內變虛寒。而蛔厥者。

人參 白朮(黃炒) 乾薑(黃炒) 甘草(炒) 烏梅 川椒 黃連(姜炒減半)

上水煎溫服。若溏泄頻頻。虛寒甚者。加熟附子五分。若蛔蟲綿密者。加鷓鴣菜一大匙。此湯或為丸亦可。

木香散

異攻散(共見於起脹之部)

聶氏建中湯(見於灌膿之部)

忍冬解毒湯(見於收靨之部)

消蛔丸 治首尾蛔蟲之要方。

白朮(黃炒) 茯苓 乾薑(黑炒) 甘草(生) 烏梅(各一錢) 黃連(姜炒) 胡黃連 雷丸(各五分) 雄黃(少許)

上細末糊丸。如麻子大。計兒之大小與之。自五粒至十粒二十粒。一日兩三度。白湯送下。

清熱除疳丸 治痘經數日。蛔熱作壞。欲成疳療者。(方見於麻疹之部)

痘中夾蛔之候。有多端焉。大凡與殺蟲之劑。則有速下蛔蟲數條而愈。又有其病全愈而蛔不下者。由此稽之。其所蟠屈。應有腸內腸外之別也。蓋在腸胃之中者。直奏殺蟲之效。又在腸胃之外者。即怕其藥氣。直遁而伏腑下膜原之際。故雖不速下。而凶逆自退。表裡俱平。如此症者。痘後宜用消蛔丸。或有經日下數條者。亦有終不下者。是即從容消解之完策也。門人某語余曰。往有以罪被刑者。其人平生病喘。故請□官。而剖體視之。肺之二葉。枯凋凝結。其堅如石。且於肋骨間。看死蛔二條。余聞此言。抵手喜曰。余發明蛔蟲腸內。腸外之說久矣。然古人未或之知也。故無書之可證。而今得此徵。乃益信吾說之確乎不可易。

凡夾蛔之症。余精驗之。曾無定狀。欲究其奧。臨局懵然。蓋有痘症素輕。而夾蛔之故。凶逆蜂起者。庸醫不知其為夾蛔。妄執以為痘毒內攻而治之。遂至不救。可憐不用對症之方。而斃於非命矣。凡順痘加蛔者。隨治而生。若謬失治則死。險痘加蛔者。死生相半。逆痘加蛔者。必死勿治。但不抱偏闢之心。不泥痘瘡之方。專以治蛔梟。為大緊要。此可謂變通妙諦也矣。

卷九 附錄

異證治驗十一條

記試痘一治驗

浪華高麗橋。油屋四郎兵衛。女年五歲。痘於丙午仲冬。一日發熱。雙唇腫胖。上下共現一大痘。其色光赤明潤。乍起乍漿。謂之雙鎖口。此最為痘家之所惡也。而通身無痘象。既及五朝。迎醫某請治。醫曰。此不足慮。雖身熱未除。痘粒稀朗。不待服藥而愈。家人以日晡壯熱。神氣不爽。故不信其言。嘗聞余有治痘之術。急邀余請治。往診之。身熱未解。唇觜二粒。其勢甚猛。悶渴啼號。日夜不穩。眼如灑朱。兩頰乾紅。不見點粒。余曰。此非正痘。殆鄰乎逆。其先出者。謂之試痘。今雖見其稀朗。應有深藏鬱伏之毒於內。如不急攻發之。則大熱復發。悶痘湧出焉。蓋其症險。則隨治而生。若逆則無方可治。然未有百發百中之策。乃辭之。病家累請不止。仍如法以銀針剔破二痘。吮去惡血。以藥貼之。又以加味升麻葛根湯。加蟬蛻地丁牛蒡子與之。少焉赤點一齊湧出。但離環跳之部。頭面盡為分珠。其症幸出乎險矣。已至六朝。投以神功散。加酒炒黃芩蟬蛻地丁。及七朝。身熱略穩。頭頂稍突。唯顴額平塌未起。手足未鬆。蓋發始為熱所困。故為此不快也。因以大保元湯。加桔梗防風糯米與之。貫至十朝。精神爽。寢食寧。痘漿逐期收功。用忍冬解毒湯。十二朝。小水清利。面腫隨消。唯上唇腫未消。齒齦濺血絲。是乃欲為口疳之兆也。因塗金不換。止其血。以清胃瀉火湯。地黃一大匙。加犀角汁與之。至十九朝全愈。

記鼻口兩陰失血凶證

周防某侯書記。二宮彌三郎。天明戊申春。在於浪華常安橋邸而患痘焉。年方二十五。一夜微身微熱。次早增寒增熱。面容變改。慘慘黯黑。額前浮青氣。痘象先從手足而萌。陰伏皮間。似蚊點蚤斑。見者曰疹。曰斑。其議不一。請余視之。其症通身無熱蒸。而腰腹疼痛。不堪愁楚。余曰。非疹非斑。是即痘也。因耳語傍人曰。此痘概論之。凶逆殊甚。斷不可為。蓋出點過赤者。後必變紫。甚者逐漸轉黑。此痘如痣。不為窠粒。是毒邪陷伏血中而然也。最為痘家之所惡焉。然神識如常。飲食無故。其所作不異平素。庸醫以為無憂。此乃余之所以甚憂也。古人不云乎。病人好平素者。痘症之大逆也。此症雖外無熱蒸。而深藏鬱伏之熱。甚猛於內。意至第七日。必告變矣。病人不耳餘言。殷勤請藥。余以與其人有雅。情不容卻。乃以敗毒和中散。加大黃石膏與之。臨去復囑傍人曰。此藥如不奏功。則宜延他醫焉。翌朝診之。其證依然如故。告唾血一二口。余曰。此痘素逆。今又加逆。死期邇矣。其家與淡輪醫某相近。乃急迎之。其醫頗以雜病被知於世。然未研治痘之術。至診畢曰。是疹毒內攻之症也。因與赤小豆湯。其方內有桂。余曰。此痘梟炎鬱伏。內必煩擾。若用辛熱之味。則血愈妄行。遂干衝脈。走空竅乎。醫曰。先與此湯。而後再議。余已悟為死症。故不強爭。須臾溺血如紅花膏。唾血亦數口。已至五朝。便血續續。自合至升。因又急迎前醫。醫稱異病。率門生數人往議之。至六朝口鼻及兩陰。鮮血走出數升。至第七朝。果如余言然矣。嗟乎。前賢往哲。雖時不同。然其所見皆符。千載之下。宜奉為圭臬也。痘書云。陽絡敗。則血走於上。衄血嘔血。陰絡敗。則血走於下。尿血便血。陰陽俱敗。則血自上下出者。其此痘之謂乎。

記痘聚於咽喉一治驗

鵜殿某二男。年十四。戊午冬。俄遭痘危。發始當沍寒時。醫妄用辛熱之劑。以防寒氣。而熱毒與梟邪相搏。上聚於咽喉。呼吸促迫。舉家驚惶。請余視之。灌漿中日也。其瘡陸續出。而無起勢。窠頂平塌。如紫浮萍。咽喉腫塞。飲食藥汁。絕不入口。將飲而嗆。其聲如破。壯熱躁渴。雙唇腫裂。舌瘡似蜂窠。其症扁倉將望而走矣。蓋初發誤失清解之所致也。但觀口角兩腮之間。猶有一二窠鮮明紅活。可以冀生者。凡火毒蘊畜。蝕乎咽喉者。宜投清涼利咽之劑。誤用參耆丁桂之類。如塗塗附。因急制玉瑣匙以吹之。又意此症投托里清補之味。而痘膿提起。則得轉危機矣。即甘桔湯。加黃芩大力子山豆根以投之。又以內托散。去參耆桂。加黃芩牛黃末二分。相間服之。至九朝凶逆略寬。尚用前方。及十一朝。漿濃半足。次早始吃粥汁一二口。薄晚下大便干黑者數塊。此夜大雪。寒威凜凜刺膚。忽然戰慄咬牙。其候甚危。余來視曰。此痘素逆。今復加逆。其如之何。請辭。不可。因急制聶氏建中湯二貼投之。而後諸症稍平穩。唯舌喉唇內。痛楚如劈。煩渴引飲。無暫安放。急與補中益氣湯。加五味子麥門冬玄參。至十二朝。寢食頗安。面瘡稍有收意。仍以前方。貫及十四朝。遍體漸次收結。但餘毒聚於左膝三里穴處。臭氣衝鼻。頗類疳蝕瘡。乃製藥汁洗之。去其惡臭。而後更以白龍膏傅之。日兩三次。竟以忍冬解毒湯收焉。其成功實出於天幸。人力安能及於此乎哉。

記熱毒入血室發狂妄一治驗

金城武庫監。小佐手某女。年方十六。在於浪華。出痘。辛亥之春也。其症鷙猛。數醫相議處方。放苗四日。證愈猖獗。仍致書請診。余往視之。一醫在座。曰。令愛氣虛殊甚。今非參附大劑。則不可救。藥已煎矣。直欲進之。余止之曰。推症言之。伏火伏毒。燥炙於內。煩躁悶亂。無暫安放。言語錯亂。眼怒如見鬼狀。若誤投辛熱溫補之藥。則猶抱薪向焰火。豈不危哉。夫兩眼如朱。雙耳似燎。而痘苗隱躍皮下。欲出不出。其色紫豔礬紅者。是血熱壅皮間也。神識不清。譫語狂妄。而眉宇愁蹙者。火褐太盛。以亂神魂也。口氣如爐。便秘溺如油。及唇裂舌尖赤色。中央干黑者。是梟炎焦爍五液也。蓋此症痘前。天癸既到。今復不日而來。血室空虛。邪熱乘虛。而侵衝脈。故為血妄行。而內動中虛之憂也。所幸此痘素血有餘。今又經水非期而到。故免血熱枯燥之梟。而逆轉為險。所謂險者從治而痊。但內火燔灼。表裡俱實。即純陽無陰之症也。如不急解其圍。則死期正促矣。醫聽之以為河漢。捲舌而去。父母乃曰。嗚呼信哉。先生之言。請惠一劑。余以症甚險。辭之。乃再三請曰。嘗聞死生有命。如服先生之藥。而死實無悔矣。因以清涼攻毒飲。石膏大黃各一大匙。加大桑蟲汁與之。一夜五貼連服。兼以退火回生丹。和冷水頻頻進之。次早凶逆稍退。略著安眠。寤後始認父母之言。至六朝。小水快利。火褐半退。但出瘡乾紅。而不鬆突。因以前方。貫至八朝。始進白粥一二口。神識略亮。睡臥稍寧。九朝藤田某醫在傍。問曰。當漿期無膿路者必死。其如此痘何。余答之曰。此女稟賦壯厚。毒當從血漏而解。是所謂逆變為順者也。但用峻涼攻利之劑。一開其牖。則內火自衰。標瘡雖不悉漿。必待靨期。而發癰腫。生意其可庶幾焉。因以前方。照至十二朝。忽然大渴引飲。尚以前方。倍加石膏大黃生地黃與之。貫至十三四朝。渴欲既休。神氣愈靜。寢食益寧。額前可愛者。四五窠。漿色鮮明。漸覺有便氣。乃與四順清涼飲。十六朝。下黑便數塊。而後神氣自爽快。至十八朝頭頂與腿臁。發腫毒數塊。及偏身出如疹痧者。是乃餘毒欲解之徵也。因以大連翹飲。一百餘日。而全收功。

記嬌嫩一治驗

播州某侯一公子。年才三歲。在於東都邸。丁巳患痘。一夜發熱熇熇。次朝見苗。一齊湧出。瘡雖頗屬稠密。悉為分珠。而通身如爐。色似紅霞。小脈家。以其嬌豔。誤為血熱。乃進十神解毒湯。兒素幼。痘亦不稀。侯甚危之。偶聞余家累世有治痘之術。回急使人邀余圖。往而細察之。唇舌淡紅滋潤。此梟邪悉發肌肉。內已空虛也。蓋症雖平順。發始為熱所困。遂犯氣虛。頂陷腳塌。紅赤非常。即氣弱而不能流血。故血氾濫。妄乘氣位。而為此凶候。是非血熱。乃嬌嫩也。夫嬌嫩與血熱。其色相類。蓋血熱屬實。嬌嫩屬虛。虛即氣虛也。翁氏有言。氣虛不補。則必死。若不早圖之。五六日期。滑泄不禁。寒戰咬牙並起。遂至危篤之症矣。急補益神元。調養脾胃為要。是治虛痘之完策也。侍醫在乎左右。殷勤請治。余曰。宜邀前醫議之。今置前醫而從命。余所不顧。固辭不許。余曰。人命之重。不翅泰山。如侯不許。私示余所考之方。君等宜處進之。且余自傍逐期為痘計。乃使加減益氣湯。去升麻加人參一分。肉桂二分進之。翌朝兼以人參五分。熟附子三分。生薑二分。大棗一枚。如法濃煎。於本方間交進之。次早候之。頭面赤色半退。輔顴略有起勢。貫至六朝。窠頂猶未鬆綻。眼已封未緊。鼻欲塞猶通。漸有欲陷塌之勢。乃使以大保元湯。加丁子熟附子糯米進之。又參附如前。七朝漿色自口角。呈至額前。及九朝。漿濃稍充。口角略有收意。但滑泄未禁帶青色。腸鳴下氣。此欲虛寒續至之候也。直與聶氏建中湯。且謂侍醫曰。意今夜乘寒酷烈。宜防外感。乃使人參一錢熟附子六分。如法濃煎。徐徐兼進。其夜果寒戰咬牙。勢頗猛猖。二方共交進之。垂曉稍穩。十朝收結微臭。寢食俱寧。及十二朝。諸證漸退。神氣始爽。靨厚如血靨而收焉。終使小連翹飲進之。逐日全愈後。二醫生感服余術。束脩備書。誓為門下弟子。乃齋藤常庵。辻元李庵也。

記峻涼太過變為壞症一治驗

備中某侯臣。青木某。在於東都邸舍。其孫年方八歲。患痘於己未三月。數醫始事。既至靨期而不靨。溏泄頻頻。家人驚駭。更迎他醫圖之。咸為不治。手額而去。乃走迎余。余往視之。蓋靨期中日也。其證溏泄數行。煩渴引飲。如渴水之魚。頭腳熇熇似火。痰喘氣急。腹脹如鼓。皮薄如麩。根暈散闊。然手足漿膿粗鬆綻。神情不昏。寢食俱寧。且梟邪不侵環跳之部。故證雖危篤乎。猶可為也。余推日以目之。蓋此痘而有此症者。無他中間謬清涼太過所致也。古人謂之三禁之失。一醫在坐曰。如諭。累日以石膏硝黃芩連犀角汁之類與之。其凶熱益猛。不能禁止。乃邀先生。以求長籌。余曰。今腹肚膨脹。泄泄頻頻者。腸胃俱寒也。大渴者。津液下陷也。頭腳熇熇者。虛火炎上也。唇乾燥者。五液將涸也。雖然。虛寒未客留於藏內。故舌色淡紅滋潤。此兒尚有幸焉。但不早圖之。則表裡俱寒。終致不救。舉家聞之。拜謝請藥。乃以補中益氣湯。減柴胡升麻。加肉桂一大匙。丁子十粒與之。服一兩次。暫時安眠。口渴半退。次早溏泄自休。手足根暈。緊緊收功。終以錢氏白朮散。去葛根加黃耆肉桂與之。貫及念五朝而愈。

記血從痘頂走出一治驗

浪華天滿街。莊村屋仁兵衛。一子年既十歲。辛亥春痘。一醫任之。其症甚獗。故苗四日。邀余需治。乃診之。身熱如炮。口氣似蒸。放苗分珠。居稀密之間。遍體如紅霞。兩顴赤赬殊非常。而至山根鼻梁。口角兩頤之際。帶青㿠白色。其必胃中有稠垢也。神情昏憒。煩渴且猛。唇裂舌尖。而色赤紫。中央白胎。小便如醃魚汁。大便干黑如墨。是亦瘀血在胃中也。若不早解其圍。則變為壞症。遂不可救矣。因謂家人曰。幸今四日。尚可為也。遲至五日。雖和緩不可如何。乃以涼血攻毒飲。倍加大黃石膏黃連犀角與之。翌朝凶惡少緩。且及午天。乍下一黑物。而滑泄兩三次。其黑如漆。至六朝。火褐半退。寢食稍穩。精神亦亮。乃投十神解毒湯。加石膏大黃黃連少許。次早窠囊聳突。凶惡將轉順。鼻孔之瘡卒然作癢。兒何以指搔之。鮮血從指流出。幾半杯。父母驚遽。以為衄血。急忙來報。因往察之。即非鼻衄。蓋當鼻孔之痘頂。血絡泛溢。從搔破而走出。乃以藥留其血而歸。爾後早晚。走血數盞。忽然寶窠平塌。全無根暈。面色如脂粉。余再敷藥。以止其血。且曰。此痘素頻於逆。幸雖以藥挽回。而再作血箭之凶。是為痘家之所大忌也。今痘雖血澤不緊。形色失勢。唯所賴者。精神不昏。寢啖俱寧耳。仍囊兒兩手。使傍人從左右守護。固禁挨破。乃以十全大補湯。加鹿茸血見愁糯米投之。貫至九朝。瘡色復故。根暈紅活。漿膿肥充。人中口角。略有收意。次日大渴引飲。余曰。中間因罹失血。不盡火熱之治。故余炎與剩毒相搏。而渴焉耳。再以清涼攻毒飲。加石膏一大匙與之。其夜下利如煤者數合。至十三朝。火褐盡解。煩渴從休。頭頂足踁發腫毒。而後漸膿化。諸症平準。乃以忍冬解毒湯治之。五十餘日。而奏成功云。

記靨後結痘疔一治驗

余寓於京師東洞紫水亭時。室街有按摩醫。其家貧困。不畜奴婢。自抱其兒年僅四歲者。來曰。此兒頃者。出痘順美。不藥而愈。既三七日後。一夜發熱如灼。次朝於腹肚兩脅腰臀之間。再現痘形數十點。已經六七日。大半自退。而未除者過半。紅腫掀發。其色如火。翌日變紫。紫又轉黑。其黑如墨。服御醫某藥。今又四五日而全不退。伏冀先生之診。余乃視之。神情爽快。嬉戲如常。解衣自臍之左右。自丹田氣海京門五樞。及腰臀等處。連續不絕。勢甚猛悍。其形大者如錢。小者如黑豆。凡二十四窠。見者無不恐懼。余曰。靨後結疔者是也。此痘素屬血熱。家人不和。恃其稀朗。不服藥之所致也。蓋血熱不盡解。則久必血瘀。而後成此梟乎。且夫痘疔與黑痘相類。蓋黑痘捏之如痘。疔者其形似螺蓋。捏之肉中有核、割之不知痛癢。四圍紅腫掀發。其頂陷入肉中。而如墨黑。如石硬。腐肉突出。則其根寸許。抑人之五臟。皆著背骨。獨腸胃者。自著肚腹。故疔根為楚。則徹透腸胃。腐壞則與腸癰等。若荏苒經日。遂至危篤。是可不畏乎。醫曰。幸遇先生妙手。是再肉骨也。死不忘矣。乃以神功散。加黃芩大黃雄黃少許與之。已及五朝。其大者一二窠。爛化拔去。其根甚淺。直貼黃油膏愈。其餘逐漸腐出。貼膏如前。後與內托之劑而全愈。此百中一二之症也。其可不謂奇也哉。

記疫癘痘一治驗

浪華天滿與力街。寺西時藏。年方十八。染痘於己酉初夏。數醫以為死症。乃不得已迎余。往視之。蓋當放苗四日也。火熱未解。自汗滴滴。遍身如蒸。面部出瘡稠密。無有隙地。而瘡色乾枯。焮腫不鬆。腹背稍疏。頭頂手足。瑣屑攢簇。頂尖如針。摸之似刺手掌。其狀非常。殆類鬼痘。神氣昏倦。譫妄渴煩。嘔噦不食。二便秘結。形色雖頗凶逆。以神元與唇舌言之。猶屬可救。此證疑痘前觸冒瘴氣。未幾而染痘瘟者。夫天地之間。氣候百變。痘症亦隨百變。書云。痘之形狀。一百六十樣。故痘前慎擇風土之宜。以避癘氣。則痘發自順美。乖之自逆。古人既有確論。豈可不遵奉乎哉。老母進曰。誠然。前日出釣於郊外。其夜大熱脛痹。次日赤點。一齊湧出。雖迎數醫。皆辭而去。願君救焉。余曰。此疫癘痘也。亦名曰漿痘。其症雖凶猛屬險。猶幸唇舌滋潤。此即內毒。發出於肌膚之候。故不誤治。則得所願。乃以十神解毒湯。加黃芩黃連大黃石膏大力子。清之解之。六朝利黑便數枚。而里症稍緩。表毒凝結。牢封未宣。故與參麥清補湯。加白蛇黃連。貫及八朝。窠頂漸鬆突。次早膿囊發。鼎峻之勢。眼鼻俱封。因以內托散。去桂。加黃芩大力子白蛇與之。及十一朝。口渴殊甚。蓋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也。睡眠不穩。口呢喃者。熱毒焚於胸堂也。乃投白虎湯。加黃連一大匙。煩渴半減。漸入佳境。十二朝。宿垢未利。與以四順清涼飲。下一塊糞。至十四朝。結痂厚。加雞屎。內外鬆解。但餘毒變遷不息。乃與大連翹飲。及二十一朝。面腫悉消。獨上唇腫大。濺血淋漓。是余炎蒸於中宮。發為走馬疳者也。因以金不換塗之。重以清涼攻毒飲。凡三十餘日。而霍然起矣。

記痘中見蛔乾嘔不止一治驗

南紀儒官。竹內士言。號吹臺。一男子年方九歲。出痘於丙寅初夏。一夕身熱如炙。次朝益猛。煩躁悶渴。數醫相議。與以涼膈散。而口糜乾嘔。續續不休。俄吐生蛔二條。因投理中安蛔湯。乃嘔益甚。眾醫束手。不能如何。舉家驚歎。致書迎余。乃往察之。其兒稟賦虛弱。形體枯瘦。面顏㿠白。兩睛白吊。雙唇紅赤。舌淡紅滋潤。中央薄胎似粉。蓋痘中見蛔者。虛中有實。實中有虛。故禁食悶渴。唯好冷飲。陰陽糅雜。而無定局。殆似水逆之狀。小水清利。大便秘結。頭溫手足如冰。痘苗隱躍皮下。遲滯不現。其凶險不可僂指。推症論之。是皆蛔厥之候也。治法不問痘症。先投殺蟲之劑為要。冀合死中求活之策焉。乃用黃芩加半夏湯。加殺蟲之品與之。服之數次。乾嘔稍靜。因與加減益氣湯。加地丁蟬蛻。補托內氣。發解標瘡。既至五朝。痘粒隱伏不齊。水穀入口噦聲不絕。而舌中央轉微灰黑。益好冷飲。是胸中有虛氣。噎塞不通而然也。因以參連沸湯探之。虛痞自散。兒隨求藥。尚主理中安蛔。兼與以溫中益氣湯。貫及七朝。手足漸溫。而痘未起鬆。乃以參歸鹿茸湯。加丁子肉桂熟附少許。濃煎與之。欲使痘瘡提突。其夜下死蛔七條。相續大便滑泄。凶惡略緩。次早又糞死蛔一條。尚主安蛔如前。面瘡猶未起突。絕無血澤。時見將寒慄之勢。急投聶氏建中湯。貫及十朝。又糞死蛔五條。面色略鋪紅。摩之陷不礙手。而嘔氣愈穩。睡臥亦寧。卒然齒齦流血。察之幾似走馬疳之狀。乃傅金不換。以留其血。此蓋辛溫之藥。卻助邪火。以與胃火相搏。而攻唇口故也。速以實胃瀉火湯。加犀角石膏。兼與以黃連安蛔如前。其夜又下死蛔五條。口疳之梟隨乃緩紓。十三朝。始思食。乃吃白粥一二口。神情快爽。遊嬉怡怡。然猶蒸蒸煩熱者。虛火炎上也。此無他故。清涼太過。使虛愈虛之咎也。不如以清補之味。而虛實並治。乃與參麥清補湯。貫至十五朝。面瘡雖有生意。而手足平塌不起。余深稽之。夫手足者。太陰脾經之軸也。此兒脾氣素虛。而不能達透於四肢。故為此凶惡之症矣。與以保嬰百神湯。即脾胃自實。漿膿半充。諸危證逐日順美。但大便秘結。已六七日。乃投四順清涼飲一貼。隨乃快通。糞中又見死蛔三條。預防餘毒遷變之害。與以忍冬解毒湯。漸次收靨。至十九朝。俄然腹肚膨脹。即於本方內。加酒炒大黃。餉時下黑便數塊。及爛蛔一條。至晚又下死蛔一條。然後全收結焉。凡發始吐生蛔二條。中間至終。下死蛔尺許者。二十二條。合二十四條。此治雖中間有溫涼之轉。而首尾不爽。隨變處方。遂奏再生之功。余頻年治痘。不下數千人。雖然。此症而有此功者。廑廑乎如晨星。嗟亦難夫。

記舌上生黑痘一凶證

東都儒官。柴野彥輔。號慄山先生。其孫女年僅五歲。一夜身熱。灼灼如火。次朝邀余。往視之。面色如絳。兩耳雙睛。並似抹朱。神情昏憒。眠食不寧。余謂慄山曰。今春痘瘟行於傍鄰。孫女雖未明為痘症。而不可不預備焉。請用輕陽發散之劑。開其毛竅以試之。可乎。乃以加減升麻湯與之。次朝候之。滿面痘象稠密。火熱壯盛。唇舌赤紫。而舌上生一黑痣。仔細察之。證甚猛獗。余乃辭曰。諸書所謂。舌上生黑痣者必死。此痘是也。請求他醫議之。慄山曰。諾。請先煩君。余不得已。制拔毒散。和油燕脂。敷黑痘頂上。與以十神解毒湯。加石膏黃連牛黃辰砂末。而後退火回生丹。加真珠末少許。和冷水更用之。其夜黑痘。忽然消除。三朝往診之。舌上異處復生一黑痣。家族哀號。愁容可掬。主方如前。未幾而除去。慄山曰。自再昨招眾醫。使議此因。無一人認症者。唯告危篤辭去。我思與使其天凡醫之手。寧煩君矣。既至四朝。痘現於足心。而外瘡略鬆。二便快通。火熱稍退。神氣略亮。始吃白粥一二口。慄山莞爾見矧。余曰。此痘古人未嘗言其治方。幸以余心得之方。得除其梟痘。雖然因循逶迤。至乎漿期。而不膿化。必待九日。告變矣。乃攜金囊秘錄。往示慄山。慄山看了。嘆曰。嗚呼命哉。天既亡之。其謂之何。至六七朝。乃以排膿之劑。百般盡心。然窠囊枯萎。毫無膿化之勢。已及九朝。果如前言。余自壯年業醫。遇此痘症。八十餘人。皆屬泉下之客。其間得生者。僅二人耳。錄之以示門人。庶為痘術之一軌轍去。

卷十 方選

初發三日用方

升麻葛根湯 初熱發解痘疹之良方。

升麻 葛根 芍藥 甘草

上四味。水煎服。

和解湯 發始三日前後用之。

升麻 芍藥 葛根 人參 川芎 防風 羌活 甘草

上八味。生薑水煎服。

加減升麻湯 無論痘與非痘。嬰兒身熱。先宜與之。

升麻 乾葛 芍藥 甘草 前胡 紫蘇 當歸 連翹 桔梗

上九味。姜三片。蔥白三寸。煎服取微汗。

敗毒和中散 治發汗之後。身熱不退而煩躁者。

連翹 牛蒡 黃連(酒炒) 枳殼 防風 荊芥 桔梗 紫草 蟬蛻 川芎 前胡 木通 升麻 甘草 麥門冬

上十五味。水煎。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

導赤散 治初發為痘未明而驚搐者。

木通 生地黃 防風 薄荷

上四味。燈心引煎服。加辰砂末可。或加蟬蛻牛蒡子。

清解散 治毒氣壅盛於內。不能驟發於外。驚搐者。

防風 荊芥 蟬蛻 桔梗 川芎 前胡 葛根 升麻 甘草 黃芩 黃連(共酒炒) 紫蘇 木通 牛蒡子 連翹 山楂肉

上十六味。姜三片。同煎溫服。

溫中益氣湯 治血氣虛弱。痘瘡難發出而驚搐者。

人參 白朮 黃耆(生) 當歸 茯苓 甘草(炙) 川芎 白芷 防風 木香 官桂 山楂肉

上十二味。生薑一片。大棗一枚同煎服。

疏肝透毒散 治平素肝氣盛臨痘驚搐不止者。

殭蠶 蟬蛻 薄荷 鉤藤 青皮 木通 前胡 山楂 羌活 荊芥

上十味。加燈草一分。姜二片。水煎服。按氣血虛汗多者不用。

羌活散郁湯 治實熱擁盛郁遏不得達表者。

防風 羌活 白芷 荊芥 桔梗 川芎 地骨皮 連翹 甘草 紫草根 大腹皮 鼠黏子

上十二味。水一鍾。燈心十根。煎六分溫服。

麻黃解表湯 治皮膚粗厚。腠理閉密。及外感風寒。不易出者。

麻黃 升麻 羌活 葛根 防風 荊芥 蟬蛻 大力子 桔梗 甘草

上十味。水煎入燒人糞同服。

加味升麻葛根湯 此方傷寒之劑。痘疹服之發汗亦無妨。

白粉葛 升麻 芍藥 川芎 甘草 山楂肉 牛蒡子 桔梗 防風 蘇葉

上十味。姜三片。同煎服取汗。

加味參蘇飲 治虛弱之童。為痘未明而發熱者。

人參(一二日代沙參) 蘇葉 川芎 桔梗 前胡 陳皮 甘草 白茯苓 粉葛 半夏 牛蒡子 山楂子

上十二味。姜三片。同煎取汗。

惺惺散 發熱疑似之間。辨認未真。先以此湯探之。

人參(一二日代沙參) 白朮 茯苓 天花粉 桔梗 細辛(少) 甘草 薄荷

上八味。水一鍾。姜三片煎服。

加減益氣湯 治一發熱頭溫足冷。不渴便溏。面色㿠白。嘔食不化者。

黃耆 人參(一日代沙參) 甘草 當歸 川芎(五日後宜去之) 白朮 陳皮 升麻(酒洗) 桔梗

上九味。姜一片。水煎服取暖。

見點三日虛痘用方

參耆飲 元氣虛弱。精神倦怠。肌肉柔嫩。面色㿠白。飲食少進。睡臥寧靜而不振者。已出未出皆治之。

人參(一錢) 黃耆(二錢) 甘草(五分初發生出定炒)

上三味。用水一鍾。姜一片。煎四分服。未見點前。加紫蘇防風白芷。已見點後。加川芎桔梗。

固陽散火湯 治瘡色嬌豔皮薄者。

人參 黃耆 歸尾 升麻 葛根 連翹 防風 生地 木通 荊芥 甘草

上十一味。水煎若色白皮薄者。去荊芥生地。加茯苓白朮。

人參歸耆湯 治痘頂不起血不紅活者。

黃耆 人參 甘草 當歸 川芎 官桂 山楂 紅花 白朮

上九味。姜一片。水煎服。如氣滯者。少加木香。

人參調中湯 見苗已定。而吐瀉不止。宜用此湯。兼與豆蔻。

人參 黃耆 白朮 甘草 木香 白芍 陳皮

上七味。加棗水煎服。

錢氏白朮散 治因吐瀉。脾胃虛而出不快者。

人參 白朮 茯苓 木香 藿香 乾葛 甘草

上七味。水煎溫服。

補中益氣湯 治氣虛出不快者。

黃耆 人參 白朮 當歸 柴胡 升麻 陳皮 甘草

上八味。姜一片。同煎服。一方加官桂。

見點三日清火用方

清熱解毒湯 治痘苗乾紅色滯。壯熱煩躁者。

荊芥 紅花 蟬蛻 木通 牛蒡 丹皮 青皮 生地 山楂 滑石 前胡 地丁 黃連

上十三味。加燈心水煎服。

清地退火散 火里苗痘。宜用此湯。(火里苗痘詳於論中)

地骨皮 地膚子 柴胡 葛根 蟬蛻 牛蒡子 紫草根 連翹 當歸 木通

上十味。加姜水煎服。或加犀角汁。

十神解毒湯 治身壯熱。腮紅臉赤。毛焦枯。已出未出。肉色與瘡色無異。血熱甚者。

當歸 川芎 生地黃 紅花 牡丹皮 連翹 桔梗 赤芍藥 木通 大腹皮

上十味。用燈心十四根水煎服。

導赤散 治內攻心神不清者。

木通 生地 甘草(各等分) 淡竹葉(三十葉)

上四味。水煎服。一方有麥門冬。

辰砂導赤散 譫語狂言。見鬼神。熱毒亂心神者。

人參 白茯苓 黃連 山梔仁 石菖蒲 木通 麥門冬 辰砂(別研) 牛黃(別研)

上七味。燈心引。水煎。入竹瀝調辰砂牛黃。

清涼攻毒飲 治痘瘡大熱如火。紫豔深紅。煩渴顛狂者。

石膏(三錢至一兩) 黃連(一錢至三錢) 大黃(三錢至六錢) 木通 紅花 荊芥(各四兩) 牛蒡子(一錢五分) 犀角(磨汁三分) 生地黃(三錢至一兩) 丹皮(一錢) 青皮(七分) 地丁(一錢)

上十二味。加燈心一分。水煎服。

涼血攻毒飲 治毒火內伏。煩渴躁亂。身體反涼。痘紫滯礬紅。徹夜無眠者。

大黃(二錢) 荊芥(五分) 木通(四分) 牛蒡子 丹皮 紫草(各一錢) 赤芍(八分) 葛根(七分) 蟬蛻(四分) 青皮(七分) 紅花(四分) 生地(四錢)

共十二味。加燈心一分。煎服。如失血甚者。大黃為君。加桃仁。每劑和大桑蟲汁。日服二大劑。

四順清涼飲 治裡熱大便秘者。

當歸 白芍 大黃 甘草

上四味。水一盞。煎七分。食前服。

玄參升麻湯 治初發夾斑丹疹出者。

玄參 升麻 甘草 防風 荊芥 大力子(各六分)

上六味。水煎服。如夾麻疹者。加桔梗酒炒芩連各六分。令疹先退。痘瘡自發。

瀉黃納穀散 治痘邪熱犯胃。唇口燥裂膩渴。甚至舌起芒刺。嘴黑如煤。漿後猶壯熱而不思食。胃爛發斑症。

石膏 黃連 生地 丹皮 木通 炙甘草 生甘草 牛蒡子 山楂 荊芥

上十味。重者加大黃。外加燈心。水煎。

清補用方

九味神功散 治初出稠密紅紫。或帶焦黑色者。

黃耆(生) 人參 赤芍 紫草根 生地黃 紅花 前胡 大力子(各等分) 甘草(生減半)

上九味。水煎服。熱甚者。去參耆加酒炒芩連。如有驚搐者。加蟬蛻。

托裡清補湯 治氣血虛弱兼毒壅者。

人參 生黃耆 當歸 川芎 厚朴 防風 桔梗 白芍 牛蒡 白芷 地丁 黃芩(酒炒) 甘草

共十三味。水煎溫服。

起脹三日虛痘用方

大保元湯 治頂陷根窠雖紅。而皮軟且薄。血有餘氣不足者。

黃耆(炒二錢) 人參(一錢五分) 甘草(炒一錢) 官桂(五分) 白朮(炒一錢) 川芎(一錢)

上六味。加薑棗。水煎服。氣滯者。加木香山楂。去肉桂。不食者。加人乳半鍾。

木香散 治療灰白。表虛內虛。泄瀉腹脹者。

桂心 青皮 木香 腹皮 人參 赤茯苓 前胡 訶子 半夏 丁子 甘草(各等分)

上十一味。每服五錢。姜三片。水一大鐘。煎六分服。

異功散 治痘表虛塌癢。內虛泄瀉。腹脹喘急。悶亂煩渴。寒戰咬牙。頭溫足冷者。

木香 肉桂 當歸 人參 白朮 陳皮 厚朴 丁子 茯苓 肉果(已上各七分) 熟附子 半夏(各五分)

上十二味。每服五錢。生薑三片。棗二枚。水一大鐘。煎六分溫服。

術苓調脾散 治脾氣虛弱。飲食不化泄瀉者。

白朮(炒) 白茯苓(各五分) 白芍(酒炒) 神麯 甘草(炙各五分) 白扁豆(姜浸去殼炒八分) 砂仁 炒香附子 製厚朴

上九味。煨姜三片。大棗一枚。同煎。或加人參。

益黃散 治脾胃虛寒者。

陳皮(一兩) 丁子(三錢) 青皮 甘草(炙) 訶子(半兩)

上五味。水一盞。煎六分。一方加木香三分。

四物湯 治氣至而血不榮者。

當歸 熟地 芍藥 川芎(各等分)

上共四味。加人參麥門冬。水煎溫服。

四君子湯 治血至而氣不充者。

人參 白朮 白茯苓(各等分) 甘草(減半)

上四味。加黃耆肉桂川芎。生薑一片。棗肉一枚。水煎服。

十全大補湯 治氣血俱不足。(本方中合無價散用之無價散方見於後)

當歸 川芎 芍藥 生地 人參 白朮 茯苓 甘草 黃耆 肉桂

上十味。薑棗水煎服。

加味四聖散 治痘瘡已出五六日。不能長。不生膿。或癢塌者。

當歸 芍藥 黃耆 川芎(各五分) 白朮 茯苓 紫草 木通 防風(各三分) 糯米(一百粒)

上十味。水煎服。

獨參湯 治虛弱痘症四日後諸症不穩者。

人參(去蘆一兩) 生薑五片。棗五枚。水二鍾。煎八分。徐徐溫服。嬰兒乳母俱服。大人亦可服。

參附湯 治瘡痘五日後純陰無陽者。

人參(去蘆一兩) 真附子(制熟者一錢或二錢) 生薑(五片) 大棗(五枚)

上以水三鍾。慢火先煎熟附子。至一鍾半。加入人參余藥煎一鍾。去滓。頻頻溫服。

加減排膿湯 治血熱痘證。服藥後熱症悉退。內外和平。惟不易長大者。

當歸 川芎 白芍 陳皮 人參(初發有勃勃之勢以沙參易用亦可) 甘草 白芷 山楂 木通 桔梗

上十味。水一鍾半。黃豆二十一粒。筍嘴五個。煎服。六日後加糯米。

膽導法 此通大便秘結之良方也。

用大豬膽一枚。以鵝翎筒兩頭截。一頭入膽中。線牢扎定。吹令氣滿。納入穀道中。直待氣通取去。

起脹三日清火用方

涼膈散 治痘疹表裡俱熱。純陽無陰之證。(或黃連解毒湯合白虎湯服之亦可)

大黃 朴硝 甘草(各半錢) 連翹(一錢) 山梔 黃芩 薄荷(各二錢半) 淡竹葉(五片)

上八味。水一盞。煎八分。去滓。入蜜一匙和服。

黃連解毒湯 治心熱如灼煩渴躁悶者。

黃連 黃芩 黃柏 山梔(各等分)

上四味。煎服。一方有連翹。

白虎湯 治大渴引飲者。

知母 石膏 甘草 糯米

上四味。水煎。候米熟服。

三乙承氣湯 治實熱壅遏於陽明。而胃實大便秘結者。

大黃 芒硝 厚朴(各一錢) 甘草(五分)

上四味。水一盞。加姜一片。煎七分。食前服。

清毒活血湯 治痘色紅紫乾枯。或帶焦黑。毒盛而血凝不成膿者。

紫草根 當歸 前胡 牛蒡子 木通(各六分) 連翹 生地黃 生白芍 桔梗(各五分) 黃芩(酒炒) 黃連(各七分) 甘草(四分) 山楂肉(八分) 人參 生黃耆(八分)

上十五味。生薑一片。同煎。煩渴者。去參耆加麥門花粉。

竇氣散 治痘血至而氣不至。郛郭不長。或平或陷。不充肥者。

丹皮 荊芥 青皮 山楂 穿山甲 牛蒡子 木通 赤芍 殭蠶 蟬蛻

上十味。加蘆筍一株。臨服和大桑蟲汁。

起脹三日清補用方

清毒散 治痘不至期欲干收者。

生地黃 赤芍 連翹 金銀花 牛蒡子 當歸 丹皮 甘草

上八味。煎服。

參麥清補湯 氣血虛弱毒熾盛。瘡色淡白。虛火炎蒸。偏難任溫補。偏難任清涼者。此湯主之。

人參(八分) 麥門(一錢二分) 生黃耆(一錢) 白葛粉(一錢) 前胡 牛蒡子(各五分) 炙甘草(三分) 紅花(酒洗三分) 芍藥(酒炒四分) 當歸(酒洗八分) 川芎(三分) 生芍藥(四分) 生地黃(酒洗三分) 桔梗(二分) 生甘草(三分) 山楂肉(五分)

上十六味。生薑一片。龍肉三個。同煎。遇此症者。頻頻服之。

灌漿三日補益用方

加減托裡湯 治實熱之證。過寒涼而變冰硬。或嘔瀉。或皮薄漿清。或塌陷無神。血色不活。瘙癢煩者。

黃耆 人參 肉桂 當歸 白芍 白芷 木香 陳皮 山藥 甘草

上十味。水一鍾半。糯米一撮。煎熟。臨服時。加人乳半杯。酒釀數匙同服。如痘色灰白平塌者。加熟附子三分。

參耆內托散 氣血虛損。或風邪穢毒沖觸。使瘡毒陷伏不出。或出而不勻快者。用此活血勻氣。調胃補虛。內托瘡毒。使之盡易收易靨。

人參 黃耆 當歸 川芎 厚朴 桔梗 白芍 白芷 官桂 木香 甘草

上十一味。水一鍾。糯米一錢。溫服。

千金內托散 治前症。

即參耆內托散方中去桔梗。加山楂子生薑龍眼肉三個同前。入好酒和服。以上二方。俱托裡發解之劑也。

回陽反本湯 治痘瘡氣血虛劇。皮薄漿清。錫皮灰白。虛惕寒戰者。

人參 黃耆 鹿茸(酒炙銼片用酒煎膏配藥) 當歸 川芎 肉桂 甘草 山楂 熟附子

上九味。外加大棗二枚。共水煎。

參歸鹿茸湯 托膿之妙劑。

鹿茸(酒塗炙去毛三錢) 綿嫩黃耆(蜜炙一錢五分) 當歸(酒洗一錢五分) 人參(一錢二分) 炙甘草(六分)

上五味。加生薑一片。好龍眼肉三個同煎。去滓。入好酒一盞溫服。兒若能飲酒。濃煎藥汁。與酒相半和服亦好。如困倦手足冷飲食少者。加木香三分。丁子官桂各五分。寒戰咬牙者。再加官桂三分製附子八分。泄瀉者。去當歸加曲炒白朮酒炒芍藥白茯苓各八分。木香丁桂各三分。別用參朮散止瀉。

回陽酒方 治虛寒八九日。色㿠白如水泡。頂陷根白癢塌。咬牙寒戰者。

鹿茸(酥炙) 大附子(去臍) 嫩黃耆(炒) 當歸(酒洗六分)

上四味。銼。好酒煎服。(煎方有訣)

建中湯 治八九日寒戰咬牙者。(按四五日後寒戰咬牙者用木香散異攻散治之如至八九日不止者以此湯大峻補之)

人參(二錢) 蜜炙黃耆(三錢) 白朮 當歸(各一錢五分) 川芎(八分) 大附子 制乾薑(炒帶黑色) 肉桂 炙甘草(各一錢) 丁子(五分)

上十味。生薑同煎服。如虛寒甚者。以參附大劑兼與。

收靨結痂用方

保嬰百補湯 治痘瘡九十日後。漿充足而無他症者。

當歸 芍藥 地黃 白朮 人參 茯苓 山藥 甘草

上八味。水一鍾。加棗二枚。煎服。(或九日午後無餘症者補中益氣湯合生脈散用之有訣)

小連翹飲 治九十日痂疤厚突無故者。(此乃補脾滲濕之藥中微加解毒之方也)

當歸 芍藥 白朮 茯苓 防風 連翹 荊芥 甘草(減半)

上八味。水煎服。氣虛者加人參。

溫表調中湯 痘至九十日。當靨不靨。身涼手足冷。唇舌淡白者。宜用此湯。

黃耆(蜜炙二錢) 人參 白茯苓 白朮 官桂 川芎 當歸 炒乾薑(各一錢) 防風(八分) 白芷 丁子 熟附子(各五錢)

上十二味。生薑一片。同煎服。

五苓散 治飲水過多。致水漬脾胃而瘡不收者。

豬苓 澤瀉 白朮 茯苓 肉桂(各等分)

上五味。水煎服。

生脈散 此滋生精氣。培養真元。補心潤肺之良方。

人參(三錢) 麥冬(三錢) 五味子(十五粒)

上三味。水煎溫服。

黃芩加半夏湯 治初發二三日之內。熱毒未解而蛔厥者。

黃芩(一錢五分) 甘草(炙一錢) 白芍(六分) 半夏(二錢)

上四味。大棗二枚。生薑一錢。水煎服。如蛔厥作凶者。加烏梅川椒。

理中湯 治痘出五六日後。變虛寒而蛔厥者。

人參 白朮 乾薑(炒) 甘草(減半)

上四味。水煎服。如蛔蟲屬寒者。加烏梅川椒黃連炒少許。若虛寒甚者。加熟附子三分。

汪氏解毒飲 十一二日發熱。當靨不靨。及痂落無托靨者。此湯主之。

當歸(酒洗) 芍藥 人參 山楂 黃耆(蜜炒) 荊芥 牛蒡子(炒研) 防風(各二分) 炙甘草(一分)

上九味。煎服。若陽症者。加黃連。或有餘熱。加黃芩連翹柴胡。若陰症者。加肉桂。

清神散火湯 收靨之後。毒從外解。反又驚搐者。此湯主之。

木通 麥冬 玄參 黃連 梔子仁 甘草

上六味。燈心引。水煎。研辰砂末調服。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自利者。加人參。

犀角解毒湯 治十日後。壯熱不結痂。雖結不實。狀如蠟滓不幹者。

生地黃 牡丹皮 犀角梢 芍藥(各一錢) 五味子(七粒) 連翹 牛蒡子(炒) 玄參 甘草(各三分) 人參(一錢二分)

上十味。水一鍾半。煎六分或三分。不拘時服。

大連翹飲 治十二日後。發熱壯盛。胸腹手足頭面俱熱。大便秘澀。餘毒太盛者。

連翹 牛蒡子 柴胡 赤芍 防風(各八錢) 木通 當歸 荊芥 車前子 滑石 黃芩(酒炒) 山梔(酒炒) 甘草 蟬蛻(各五分)

上十四味。生薑一片。同煎服。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一錢。

忍冬解毒湯 痘痂初褪。大局無慮。疤少榮潤。熱欠清和。防餘毒竊發。此湯主之。

金銀花 土貝母 甘菊 荊芥 牛蒡子 紅花 甘草 木通 連翹 地丁

上十味。外加胡桃煎服。若大便秘者。兼與四順清涼丸。

羚羊角飲 治餘毒不解。上攻眼目。生翳羞明。眵淚俱多。紅赤腫痛者。

羚羊角(磑研) 黃芩 黃耆(生) 草決明 車前子 升麻 防風 大黃 芒硝

上九味。水煎。

涼肝明目散 治痘後羞明者。

當歸 龍膽 川芎 蜜蒙花 柴胡 防風 黃連(酒製)

上七味。各等分。雄豬肝煮湯煎服。一方加蟬蛻。

清胃瀉火湯 治口疳者。

連翹 桔梗 黃連 梔子 黃芩 玄參 升麻 生地 薄荷 甘草 葛根

上十一味。水煎服。或加犀角石膏。若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

甘露飲 治虛弱口疳者。

麥冬 天花粉 天門 茵陳 生地 熟地 枳殼 枇杷葉 石斛 黃芩 甘草

上十一味。水煎服。(若欲作走馬疳者宜清涼攻毒飲)

當歸桂枝湯 治痘後手足忽然拘攣。不能屈伸運轉者。

當歸(酒洗) 白芍(酒炒) 川芎 甘草 桂枝 黃耆 蒼朮(制) 黃柏(酒炒)

上八味。水煎服。如感寒骨節痛。加羌活防風。如氣少。加川烏。引經再加人參。

五加皮湯 治痘收之後。或面目虛浮。四肢腫滿者。

五加皮 蒼朮 桔梗 木通 防風 桑白皮 姜皮 豬苓 澤瀉

上九味。水煎服。

厚朴湯 治腹脹如鼓。目胞微腫者。

厚朴 陳皮 蒼朮 大腹皮 白茯苓 豬苓 木香

上七味。水煎服。傷於水濕者。加澤瀉滑石車前子。傷於食物者。加神麯山楂三稜莪朮枳實。喘者。加葶藶杏仁。虛腫者。萊菔丸治之。(方見於後)

四苓散 治痘中過服飲水。而痂後腫滿者。

白朮 茯苓 豬苓 澤瀉(各等分)

上四味。加燈心滑石水煎。

黃氏湯 治痘收之後。衛弱而汗出者。

人參 黃耆 黃連(炒) 甘草 桂枝

上五味。水煎服。

當歸湯 睡中汗出。寤則干者。此湯主之。

黃耆 當歸 生地 麥門 白芍(炒) 甘草(炙)

上六味。用麩麥為引。豬心以竹刀批開。煮湯溫服。

導赤解毒湯 痘後昏昏喜睡。連日不醒。口中喃喃自語。或睡而復醒。形如醉人妄語者。此方主之。

茯神 木通 生地 麥門 山梔仁 人參 石菖蒲 甘草節

上燈心引。九味水煎。

化斑湯 治麻疹色紅。及痘後斑丹者。

人參 知母 石膏 牛蒡子 連翹 升麻 地骨皮 淡竹葉 甘草 糯米

上十味。煎服。一方加玄參地黃。

小柴胡加地黃湯 治赤火丹瘤。其毒紅腫作痛者。

柴胡 人參 黃芩(各三錢) 甘草(炙二錢) 生地黃 半夏(各二兩)

上六味。生薑三片。棗一枚。水煎服。又治痘癰。

玄參化毒湯 治痘後赤火丹瘤者。

玄參 歸尾(酒洗) 紅花 連翹 石膏 赤芍 地骨皮 防風 荊芥 木通(各等分)

上十味。加淡竹葉水煎服。

女子出痘用方

瀉肝散 治女子出痘。發熱之時。經水適斷。憎寒壯熱。神識不清。熱欲入血室者。

羌活(六分) 當歸(一錢) 山梔 龍膽(各五分) 川芎 防風(各八分) 大黃(蒸三遍六分)

上七味。煎服。一方有木通柴胡黃芩無大黃。若從發始大便秘者。宜四順清涼飲。

涼血四物湯 初發熱之時。經水非期適來者。宜急用之。止血發解痘瘡。

芍藥 當歸 生地 黃芩 紅花(酒洗) 黃連(酒炒) 連翹 牛蒡子(炒) 甘草

上九味。水煎服。

柴胡四物湯 治初熱經水方斷。而血分空虛。邪毒乘虛侵衝脈者。

柴胡 人參 黃芩 當歸 川芎 生地 白芍 地骨 麥門 知母 淡竹葉

上十一味。水一盞。煎七分溫服。

當歸養心湯 治女子出痘。經水忽行。暴音不語者。

人參 當歸 麥門 甘草 升麻 生地黃(各等分)

上六味。加燈心。水煎服。

涼血解毒湯 治女子出痘。經水非期。當發熱時而至者。

當歸(一錢二分) 白芷(五分) 升麻(四分) 紫草(一錢五分) 紅花(一錢) 赤芍(一錢) 桔梗(八分) 連翹(一錢) 燈心(二十根)

上九味。水煎。重身者禁之。

調元內托散 痘起發泡漿之時。月事大來。瘡當起不起。漿當灌不灌。頂平形塌。或白或黑陷者。急宜以此方治之。

黃耆 人參 當歸 桂枝 木香 青皮 赤芍 大力子 川芎

上九味。水煎服。如虛者。加熟附子。

安胎如聖散 孕婦出痘。最要安胎。此湯主之。

條芩 白朮 歸身 連翹 砂仁(炒研) 枳殼 甘草 大腹皮 陳皮 桑樹上羊兒藤

上十味。水煎服。

安胎飲 初熱既退。諸證平準者。此湯主之。

好人參 白朮 黃芩 熟地 川芎 當歸 芍藥 砂仁 紫蘇 陳皮 甘草

上十一味。薑棗共水煎服。

安胎飲 治痘出定後。無餘證者。

人參 陳皮 大腹皮 白茯苓 砂仁 白芍藥 紫蘇 香附子 甘草

上九味。外加糯米煎服。如有汗去紫蘇。加生黃耆。胎漏者。加阿膠百草霜番紅花。

雜方

敗毒散 初發疑似之間。用之無妨。

前胡 柴胡 獨活 天麻 地骨皮 薄荷 甘草

上七味。生薑水煎服。

桂枝葛根湯 治感風寒表實無汗者。

葛根 桂枝 赤芍 升麻 防風 甘草(各一錢)

上加生薑三片。淡豆豉一錢煎服。寒月加麻黃。

參連湯 治發熱疑似之際。發驚搐者。

沙參(二分) 黃連(五分)

上二味。以沸湯煮散與本方交與之。

荊防敗毒散 發熱為痘未真。先用此湯探之。

防風 荊芥 羌活 獨活 柴胡 前胡 薄荷 人參 桔梗 枳殼 川芎 茯苓 甘草

上十三味。生薑水煎服。

羌活湯 治痘瘡兼肝熱者。

羌活 川芎 防風 山梔 龍膽 當歸(各等分) 甘草(減半)

上七味。加薄荷淡竹葉煎。

連翹升麻湯 治身熱如火。瘡勢稠密者。

連翹(一錢) 升麻 葛根 桔梗 甘草(各七分) 白芍(五分) 薄荷(少) 大力子(一錢) 木通(八分)

上九味。加淡竹葉燈心煎服。

甘桔湯 治痘瘡首尾咽喉痛者。

甘草(二錢) 桔梗(一錢)

加黃炒大力子一錢。水煎。於本方之間兼服之。

利咽解毒湯 治前證。

山豆根 麥冬(各一錢) 玄參 桔梗(各七分) 大力子 防風 甘草(各五分)

上七味。生薑水煎服。

涼膈攻毒散 治熱毒壅於上焦。胸膈煩悶壯熱者。

大黃 黃連 石膏 荊芥 地丁 玄參 當歸 甘草(各等分)

上八味。水煎服。

涼膈散 治上膈積熱。口舌生瘡煩渴者。

大黃 朴硝 甘草(各等分) 連翹(一錢) 梔子 黃芩 薄荷(各二錢半) 淡竹葉(五片)

上八味。水煎。入蜜溫服。

堅腸湯 治痘中間泄瀉不止者。

黃耆(炙) 白朮(炒黃各一錢) 山楂(七分) 川芎(二分) 陳皮(留白三分) 升麻(酒炒三分) 肉果(麵裹煨去油一錢)

上牙棗三枚。煎服。

一方 治鐵殼空痘 有一等當七八日間。充實飽滿挨摸不破者。不可認作好痘。以致後悔。宜用酒煮麻黃一錢。生附子一分。再加托裡之藥未變。令成爛痘。如此則屬可治。否則乾枯牢封如鐵石。必死。

保元神聖湯 治痘六七八九日漿不充滿。或水泡吸肉連皮不起者。

人參(三錢) 黃連(蜜炙三錢) 當歸(去尾酒洗三錢) 肉桂(五分鹽酒炒) 真殭蠶(去絲嘴炒二錢) 防風(一錢) 甘草(五分) 薄荷(五分) 丁子(五分○如寒戰) 木香(五分○無寒戰咬牙不加)

上八味。水一鍾半。加糯米三十粒。燈草一十根。蓮心二十枚。煎至一二小盞。不拘時服。如痘灰白咬牙者。加童便煮過附子一二片。

加味連翹飲 即於小連翹飲中。加木通黃芩酒炒大力子炒蟬蛻各等分。

當歸連翹飲 治痘後牙齦腐爛。口臭沖人者。

當歸 川芎 連翹 生地 防風 荊芥 白芷 羌活 黃芩 山梔 枳殼 甘草(各等分) 細辛(少)

上十三味。水煎服。或加石膏大黃犀角汁。

清上防風湯 治遍身痘痂悉落。而頭面痂痕陷入肉中。日久不脫。或目翳半退。未全愈者。

防風 荊芥 連翹 黃連 黃芩 薄荷 芎藭 白芷 桔梗 山梔仁 枳殼 甘草

上十二味。水煎。食後服。入竹瀝。或有目病者。加木賊石決明

黃連地黃湯 治痘後過三七日。大渴膈消者。

黃連 生地 花粉 五味子 當歸 人參 葛根 茯苓 麥門(去心) 甘草(各一錢)

上十味。加薑棗淡竹葉煎服。

水楊湯(萬氏心法) 治倒陷之良方。

水楊即忍冬藤也。春冬用枝。秋夏用枝葉。銼斷。用長流水一大釜煎六七沸。先將三分中一分置浴盆內。以手試不甚熱。亦不可太溫。先服宜用湯藥。然後浴洗。漸漸添湯。以痘起發光壯為度。不拘次數。

牛黃鎮驚丸 治小兒一切急驚風。身體壯熱。多睡驚悸。手足搐逆。痰涎不利。人事不醒之症。

天竺黃(真物甚難得) 膽星 白芍 青皮 黃芩 黃連 薄荷 桔梗 牛黃(近來和產物宜擇用) 檳榔 甘草 大黃 天麻 陳皮 防風(各等分)

上十五味。為末。煉蜜丸之。生薑汁下之。

抱龍丸 治痘驚。

天竺黃(一兩) 膽南星(二兩) 辰砂(三錢) 雄黃(三錢)

上四味。為末。煉蜜為丸。如芡實大。燈心湯下之。

秘傳赤龍丹 治痘前後驚搐不醒。及梟毒之妙方。

人參 葛根 桔梗 茯苓 辰砂(各一兩) 龍腦(一錢五分) 菊銘石(酢浸燒末) 犀角 木香(各二錢二分) 玳瑁 丹麝香(各一錢二分) 金箔 銀箔(十二枚) 牛黃(二錢五分) 香附子(一錢二分)

上十六味。為細末。以白蜜煉合。或以薑汁和勻用之。

參朮散 泄而糞青白滑利。而痘色淡白者主之。

白朮(去蘆皮炒一兩) 人參 白茯苓(去皮) 炒甘草(去皮) 薏苡仁(炒熟揀淨) 家蓮子(去心炒) 真神麯(炒) 山楂肉(各五分) 肉豆蔻(麵裹煨熟去面切細用大紙包打去油四錢) 訶子(炒取用去核) 廣陳皮(洗淨去筋膜曬四錢) 木香(三錢) 砂仁(五分)

上十三味。為極細末。每用二錢。清米飲調。食前溫服。兒不肯服者。入稀粥內和服亦可也。

七味豆蔻丸 治虛滑泄瀉不止者。

木香 砂仁(各五錢) 赤石脂(煅過) 白礬(煅過各七錢) 訶子肉 龍骨 肉豆蔻(麵煨去油五錢半)

上七味。為末。麵糊丸。如粟米大。三歲者。五十丸。量大小如減。陳米湯送下。

辰砂益元散 治裡熱小便赤澀者。

滑石(飛過六錢) 甘草(淨末一錢) 辰砂(二錢)

上三味。和勻。冷水調下一二匙。(萬氏曰治痘熱毒火盛狂言引飲本方去辰砂加龍腦少許即龍腦益元散)

退火回生散(要訣一名回生丹) 治痘發之時。言語精神狂燥悶者。

滑石 辰砂(各一錢) 冰片(三釐)

上為細末。冷水調服一分。睡片時許。必轉紅活。如狂妄甚者。加牛黃末三分。(翁仲仁曰回生丹與本方治血熱枯澀)

潔古白花蛇散 治痘黑陷不起者。

白花蛇(二兩炙) 大丁子(三十粒)

上二味。共為末。每服二分半。熱酒下。有神功。熱毒者。忌用之。或以好酒一盞服。(訣曰龍眼肉五粒去核取肉投酒中一沸而服之最妙也。)

當歸丸 治初發四五日大便堅秘不通者。

當歸(半兩) 黃連(一錢半) 大黃(二錢半) 甘草(炙一錢) 紫草根(三錢)

上五味。先以當歸紫草根熬成膏。以餘三味研為細末。以膏和為丸。如胡椒大。三歲以下兒十丸。七八歲兒二十丸。食前精米飲下。以利為度。

萊菔丸 痘後虛腫者。此丸主之。

萊菔(炒五錢別研) 厚朴(水煮曬乾二分) 白朮(炒一兩)

上三味。為末。浸湯為蒸餅。陳皮湯送下。

奪命五毒丹 治痘陷倒靨。幹不起者有神驗。

月魄(蟾蜍少許) 吐月華(牛黃二分) 銀紅(硃砂一錢) 男王(雄黃三分) 梅精(冰片二分)

上五味。用獖豬尾血為丸。如麻子大。薄荷湯下一丸。移時活動。(按火毒入里內攻心者用之其功如神)

一粒金丹 治氣血弱塌陷倒靨將死者。

膃肭臍(二) 雅片(三) 冰片(二) 麝香(一) 原蠶蛾(二)

上翁氏分量如此。(訣曰如小劑則各以分為定量大劑則各以錢為定量共為細末以糊丸之如梧桐子大以金箔成衣)

兔糞丸 治痘入眼或生翳障者。

兔糞(炒四兩) 石決明(煅一兩) 草決明 木賊(去節) 白芍 防風(各一錢) 當歸(五錢) 穀精草(二錢)

上八味。為末。蜜丸如綠豆大。三五十丸。荊芥湯送下。

金不換 治走馬疳。

人中白(煅如法) 枯礬(各三錢) 五倍子 鹽梅(七個煅存性) 白褐(燒灰) 細辛 胡黃連(各一錢) 雄黃 銅綠(各五錢)

上九味。吹之。或和胭脂水塗之亦可。

無價散 治黑陷欲死者。

用無病小兒糞。陰乾於臘月。便將銀罐二個上下合定。鹽泥固封。火煅通紅。取出為末。蜜水調服一錢。一方加麝香片腦少許。

龍腦安神丸 治痘中昏悶譫妄良方。

大辰砂(一錢) 龍腦 牛黃(各五釐)

上三味。共研為細末。取獖豬心血小豬尾尖血和如綠豆大。每服用一丸。新汲水化下燈心湯亦可。

安神丸 治痘中昏悶心神不清者。

當歸身 黃連 麥門冬 白茯苓 甘草(各半兩) 硃砂(一兩) 龍腦(二分半)

上為細末。湯浸蒸餅。和獖豬心血搗勻丸。如黍米大。每服十丸。燈心湯下。

牛黃清心丸 治心熱神昏者。

牛黃(二分半) 辰砂(一錢半) 黃連(五錢半) 黃芩 山梔仁(各三錢) 鬱金(二錢)

共研細末。臘雪調麵糊為丸。如黍米大。每服七八丸。燈心湯送下。

四聖膏 七日內外有疔者點之。

珍珠(五分) 豌豆(燒灰) 發(灰各一錢) 雄黃(八分) 紫草根(一錢半) 冰片(三分)

上六味。共為細末。油胭脂調。剔破疔頭點之。(查本有吮去惡血之四字)

玉鎖匙 治咽喉腫痛。飲食不入者。

硼砂(一錢) 朴硝(五分) 殭蠶(一條) 片腦(五釐)

上四味。為細末。以竹管吹之。

滅瘢救苦散 爛痘如誤抓破者。用之傅貼最良。

密陀僧 滑石(各二分) 白芷(半兩)

上三味。細末。濕則乾摻之。干則好白蜜調傅。

白龍膏 治爛痘及抓破者。

用干牛糞久在風露中者。火煅成灰。取中心白者為末。薄絹囊裹於瘡上撲之。

綿蠒散 治爛瘡。又身及肢節疳蝕瘡膿水不幹者。蠒子不拘多少。將明礬末裝入滿火上燒。令汁乾枯。為末摻之。

天水散 治痘乾燥而痛者。

白滑石(四兩) 甘草(一兩)

共為細末。白湯調服。或用塗痘子甚佳。以蜜水調刷之。

敗草散 治爛痘及抓跛不成痂者。用此鋪攤佳。以多受風露之氣。故能解痘瘡毒。如急則蕎麥粉亦可。

一方 象牙屑為細末摻之。

又方 生赤豆為細末。加辰砂少許。如桃花色而摻最妙。

消蛔丸 治首尾蛔蟲之要方。

白朮(黃炒) 乾薑(黑炒) 甘草(生) 茯苓 烏梅(各一錢) 黃連(姜炒) 胡黃連 雷丸(各五分) 雄黃(少許)

上細末糊丸。如麻子大。計兒之大小與之。自五粒至十粒二十粒。一日兩三度。白湯送下。

辨麻疹首尾用法

升麻葛根湯(方見於痘門) 凡大人小兒先始發熱。不拘時服之。又檉河柳為細末。加一錢調服亦可。

瀉白消毒飲 先以升葛之味發透之。若發熱咳嗽甚者。宜此湯。

桑白皮 地骨皮(各三錢) 牛蒡子(炒研) 荊芥穗 桔梗 甘草(各一錢) 浮萍(曬乾二錢)

上七味。為粗末。水煎服。如毒熱甚者。檉河柳一錢。

翁氏檉葉散(一名獨聖散)

檉河柳青茂時。採葉曬乾為末。每服一二錢。茅根煎湯調下。或加煎湯中和勻服之。亦可。

繆氏清揚飲子 治麻疹之主方。

麥冬(去心三錢) 西河柳(五分) 玄參(二錢) 鼠黏子(炒研) 葛根(各一錢五分) 知母(蜜炒) 蟬蛻 荊芥穗 薄荷(各一錢) 甘草(一錢) 竹葉(三十葉)

甚者加石膏五錢。冬米一撮。愈甚者。加黃芩黃柏黃連。

瀉白散 治發熱疹出咳嗽甚者。

桑白皮(一兩炙黃) 地骨皮(一兩) 甘草(半兩炒) 粳米(百粒)

上四味。水煎。加西河柳末。

化斑湯 治疹子已出。火熱不退色大紅者。

人參(舌赤色白胎乾燥者去之) 知母 石膏 甘草 連翹 升麻 牛蒡子 地骨 淡竹葉 糯米

上十味。水煎服。

消毒飲 治疹已出未出。胸膈黏痰。咽喉痛者。

大力子(二兩炒研) 甘草(炒半兩) 荊芥(二錢五分)

上三味。水煎服。

人參養榮湯 治面色青㿠白。疹子已出。色白榮血不足者。

人參(去蘆頭) 當歸 紅花 赤芍(桂水草) 甘草

上五味。水煎服。

繆氏竹葉石膏湯 疹現其色紫赤。而喘滿氣急者。早宜此湯。

石膏(自一錢至五錢) 知母(自一錢至二三錢) 竹葉(三十片或百片) 粳米 麥冬(自三錢至五錢) 加玄參薄荷(二錢) 西河柳(兩許)

上八味。水煎。一方加當歸五錢。

翁氏大青湯 治疹色大紅。或微紫而血熱。或疹出毒火甚者。

大青 玄參 生地 地骨皮 荊芥穗 石膏 知母 木通 甘草(各等分) 淡竹葉(十二枚)

上十味。水煎服。

大無比散 治疹已出。熱毒大甚。驚狂譫語引飲者。

桂府滑石(飛過六兩) 粉草(一兩) 辰砂(飛過三錢) 雄黃(飛過一錢)

上四味。為末。三五歲者服一錢。十歲者服二錢。

小無比散 治壯熱口渴。小水澀。大便秘。口氣熱。煩躁不寧。或焦紫或紅斑者。

桂府滑石(飛過六兩) 石膏(飛過一兩) 粉草 寒水石(各五錢) 鬱金(蟬壯小者甘草湯煮干為末七錢)

上五味。俱制淨末和勻。每五歲者服二錢。大人再加。冬月燈心湯下。夏月井水調下。如熱甚不解者。井水磨犀角汁調下。

費氏涼血攻毒飲 疹已出現。大便三四日不通。煩渴。徹夜不眠。而躁亂不寧者。此湯主之。(方見於痘門)

管氏六一散 發熱之時。疹欲出未出。口不渴者。但以檉河柳一錢。粗煎和六一散少許。頻頻與之。(方見於痘門)

翁氏麻黃湯 治襲於風寒不發見者。

麻黃(去根節制過) 升麻 牛蒡子(炒研) 蟬蛻(洗淨去頭足) 甘草(各一錢)

上五味。煩渴加石膏四錢。或加西河柳亦可。

七物升麻丸 治毒火甚於內。疹伏而不出。大便秘。

升麻 犀角 朴硝 梔子仁 大黃(各二兩) 淡豆豉(微炒) 黃芩(二兩)

上七味。共為末。煉蜜丸如黍米大。凡覺四肢火熱。大便難。則服取微利乃止。

黃芩湯 治發熱吐利不止者。

黃芩(一錢五分) 甘草(炙一錢) 白芍藥(六錢)

上三味。加大棗二枚。水煎服。

加味黃芩湯 治自利甚。裡急後重者。

黃連 黃芩(各一錢半) 甘草(七分) 白芍(三錢) 滑石末(三錢)

上五味。水煎服。血利加地榆紅花。

聶氏清熱導滯湯 治麻疹出。有毒氣流注而成痢者。

黃連 條芩 白芍 枳殼(炒) 山楂肉(各一錢) 厚朴(去皮薑汁炒) 青皮 檳榔(各六分) 當歸 甘草 牛蒡子 連翹(各五分)

上十二味。水煎。紅多者。加紅花三分。地榆五分。秘澀甚者。酒炒大黃一錢二分。疹毒甚者。加檉河柳五分。

養血化斑湯 疹色淡白。心血不足者。此湯主之。

當歸 生地 紅花 蟬蛻 人參(各等分)

上五味。水一盞。生薑一片。煎六分溫服。

繆氏檉葉葛根湯 治疹子已出未出。陽毒太盛者。

葛根 前胡 荊芥 貝母 西河柳 知母 麥門 玄參 甘草

上九味。水煎服。如天寒甚。則痧毒郁於內。不得透發不寧者。加制麻黃一錢。急發其汗。

繆氏三黃石膏湯 治疹出後煩渴者。

石膏(三兩) 知母(一兩) 麥門(三兩) 竹葉(三百枚) 黃柏 黃芩 黃連(各五錢) 檉河柳(一兩)

上八味。濃煎飲之。煩躁定而愈。

門冬清肺湯 治疹後咳嗽不止者。

天門冬(去心) 麥門冬(去心) 知母 貝母 桔梗 甘草 款冬花 杏仁(去尖) 牛蒡子 馬兜鈴 桑白皮 地骨皮

上十二味。水煎服。如咳嗽不止。咽喉痛者。加石膏檉河柳。

人參養榮湯 治疹已收後。氣血虛耗餘熱不退者。

人參 麥門冬 五味子 生地黃 歸身 知母 白芍 陳皮 甘草

上九味。煎服。

柴胡麥門冬湯 治疹已收後。大熱日久不退者。

柴胡(五分) 龍膽(五分) 麥門冬(八分) 甘草 人參 玄參(各半錢)

上六味。水煎服。

柴胡四物湯 治余炎未竭。日久寒熱雜起。欲變骨蒸者。加犀角。(方見於痘門)

清熱除疳丸 治睡則揚睛。口鼻氣冷。手足厥逆。微微瘛瘲。變成慢脾風者。

黃連 當歸(各二錢) 龍膽(一錢五分) 川芎(一錢) 青皮 陳皮(各一錢五分) 使君子(一錢二分) 干蟾頭(一錢燒) 蘆薈(一錢二分)

上九味。為末。神麯丸。米湯下。

當歸養血湯 治渾身壯熱。未至羸瘦。但多搐掣煩躁者。

當歸 川芎 麥門 木通 淡竹葉 甘草 山梔子 燈心

上八味。大便秘者。加大黃。

黃連安神丸

即於安神丸方內。去麥門甘草龍腦。加石菖根一錢五分。全蠍七個。龍膽二錢。製法同前。硃砂為衣。

翁氏馬鳴散 治走馬牙疳者。

人中白(即溺底白垽刮取用新瓦盛之火煅如鹽者五錢) 馬鳴退(即蠶退紙火燒過二錢五分) 五倍子(二錢生用一錢入礬內燒) 白礬(二錢碎入五倍子一錢火煅過用)

上四味。為極細末。先以米泔濃水攪口內貼。

翁氏化䘌丸

黃連(五分) 川椒(去閉目並目與子蒂炒去汗二錢) 苦楝根白皮(干者二錢)

上三味。為末。用烏梅七個。艾湯浸去核。搗爛和丸。艾湯送下。

四順制蛔湯 痘已見至三四日。火熱未解。丁唇純紅如石榴花。腹肚時痛。大便未通。小水赤澀。動氣衝胸肋者。蛔蟲也。此湯主之。

當歸 芍藥 大黃(酒炒) 鷓鴣菜(各大) 甘草(減半) 烏梅 地丁(各中) 胡黃連 雄黃(各少許)

上水煎。溫服。臨欲飲時。加雄黃末。

升堂門生錄

(自天明戊申始許入門至文化辛未執贄請業者幾三百人愁錄之今後入門者當追錄之)

同寮之醫官。十有餘人。茲略姓名。及每卷核合之門生亦然。

浪華 安治州元貞 勢州 村田道哲 伊州 雲林院玄中

豐前 牧 仙龍 攝州 豬石 脩敬 備前 葛城 正藏

攝州 佐佐木文仲 紀州 山瀨 治周 阿州 土井 計江

京都 北村 立造 河州 田 周藏 攝州 後藤 言常

紀州 竹中 文卿 紀州 德田 道碩 紀州 番埜 又玄

和州 長井 隆民 尾州 後藤 立意 伊州 藤林 敬治

伊州 村田 多善 阿州 安藤 靜庵 贊州 森 周治

播州 神吉 耕庵 紀州 德田 厚純 和州 稻村喜壯

城州 山口 運說 懾州 僧 了觀 京都 高橋 元者

播州 久保 一學 肥前 島田 順碩 備前 宮本 常伯

長州 管 玄長 播州 長尾 玄瑛 肥前 西岡 健順

防州 筏 道濟 加州 端 貞元 長州 齋藤 秀哲

備中 進藤 顯藏 丹波 笠城 尚圭 常州 高野 昌碩

防州 齋藤 方策 播州 村上 元齡 城州 富原 周伯

播州 圓尾 玄東 播州 鬆尾 玄長 播州 和田 春堂

播州 關 尚庵 播州 八木退藏 播州 中根 元悅

播州 上田玄珪 攝州 岡本 文亮 播州 陰山 禮治

攝州 本鄉 長藏 播州 岡本 理齋 播州 沖 勘解由

播州 園 文哲 攝州 澤 周倫 播州 西脅 主禮

備中 蟲明 幼安 備中 岡西 昌順 薩州 河村 宗云

播州 南木 左重 紀州 下村 了庵 播州 加古 茂川

播州 河野 泰藏 播州 小野 願堂 播州 高見 新吾

彤州 市川 丹齋 京都 北尾 春轍 下總 近藤 玄*

江州 市岡 意博 信州 堀內 桂仙 信州 住山 友仙

攝州 雲林院玄龍 紀州 竹中 彰民 攝州 岡本 為著

攝州 留主 真證 攝州 田中 多助 播州 入江 宗慄

播州 三木 准布 播州 八木 虔吾 播州 井上 修齋

播州 生田 遵養 播州 三宅 仙龍 播州 關 冕理

播州 村田 慶睿 播州 高原 丹治 播州 飯田 見龍

播州 本卿 主善 播州 田淵 淳節 播州 水守 三省

播州 三木 養扉 播州 內海 玄堂 下總 中里 長格

下總 大浦 謙也 播州 齋藤 常庵 下總 立花 宗慎

播州 河村 祐甫 奧州 兒島 宗說 越前 早川 俊章

信州 赤羽 俊騰 三州 河村 傳達 肥前 芥川 祥甫

奧州 柴田 玄潤 下總 橫山 宗元 豐後 優藤 文伯

贊州 安堵 岱庵 贊州 長尾 元章 防州 中村 元隨

濃州 喜多尾春圃 常州 田中 順貞 武州 上田 伊織

豫州 中村 秀朔 肥前 古賀 仲安 羽州 長阪 元高

播州 中根 元悅 奧州 中村 流謙 奧州 島 鬆庵

遠州 田宮 秀伯 播州 辻元 李庵 奧州 館野 瑞元

豫州 菊山 玄溪 云州 森 養仙 攝州 橋本 順積

備中 渡邊 養順 奧州 木村 桃庵 奧州 橘內 桃安

筑後 馬渡 羪拙 筑後 岡田 東慶 豐後 大野 徐庵

濃州 岡田 玄隆 羽州 中烏 北文 肥前 谷川 元禮

三州 河村 貞三 肥前 日高 元慄 泉州 正清 方庵

丹州 河合 杏庵 信州 澤邊 升純 播州 三浦 通暢

豐後 辻原 由節 長州 增野 柳軒 防州 山縣 玄孝

奧州 竹中 道穩 甲州 蘆澤 龍意 防州 池田 瑞朔

武州 佐藤 景純 播州 豬崎 祐元 播州 阪井楳策

防州 桑原 玄仲 播州 布州 瑞益 播州 畜須 富八

播州 土岐 千吉 播州 田中 卯朔 播州 莊野 八木

武州 山口 玄亭 石州 井關 道益 京都 清水 源吾

豫州 菊山 玄溪 京都 山脅 玄智 東都 木村 玄庵

播州 板井 仲 播州 高須 力馬 播州 永原 淵藏

攝州 阪井朔之助 播州 櫻井 眾甫 播州 內藤千太郎

甲州 大柴半右衛門 甲州 蘆澤 元理 甲州 石原 順碩

伊州 越知 見純 甲州 廣瀨 恭平 甲州 田中 需馬

甲州 辻 岷平 甲州 前 昇平 甲州 河野 泰次

河州 橋本 啟全 浪華 石井 金圭 甲州 秋山 桂輔

甲州 加賀美順成 甲州 飲田 格仙 甲州 飯田 格榮

甲州 上野富太郎 式州 木村 玄安 武州 內山 善藏

豐後 北野 恕軒 播州 山田 安樸 藝州 實石 瑞得

筑後 春野 縣 筑後 清水 道祝 播州 岡本 溫順

浪華 森 隆見 防州 都野 道意 播州 岡本 昌庵

播州 芹田 升遵 甲州 牧野 宗平 甲州 島津 壽健

甲州 烏津 主稅 甲州 淺川 道臧 甲州 八代 健甫

甲州 內藤 丹下 甲州 武州 健元 甲州 花輪 春齋

甲州 高木 保密 甲州 青柳 內基 甲州 小倉 由林

甲州 山內 喜內 甲州 田中 昌禎 武州 橋本 立道

安藝 笠坊 文珉 伊勢 高木 慎齋 奧州 岩淵 多仲

江戶 田中郁右衛門 奧州 竹中 道見 江戶 荻野 建邦

筑後 中山 玄榮 江戶 加藤 弦齋 防州 桑原 太淳

奧州 木村 升云 泉州 績 周庵 泉州 大和 見水

奧州 木村 云庵 筑後 西原 省三 下總 山本 東周

備前 近藤 弘篇 備中 嵨瀨 剛篤 備中 岡 行淳

南都 仲 元益 山城 田村 又陸 石州 吉木 玄卓

京都 井出 玄道 江戶 小杉 文沖 常陸 北城 尚絅

江戶 中川 順藏 筑後 櫻井 養安 筑後 淺田 有元

痘科辨要既成矣。先生出示該曰。五十年之苦心精力。盡在此書。子其為我校魚魯帝𧄝之誤。余捧讀卒業。喟然嘆曰。夫自後漢建武中。南陽徵虜。而此瘡。染流中國。時謂之虜瘡。爾來歲彌盛。而世益盛。暨乎今日。國無不傳之國。人無不患之人。其故何也。蓋自古戎狄猾夏。莫世無之。而今八垓昇平。四夷來王。北無蹶弓之警。南無飲馬之報。普天熙熙。頌聲載路。而其所憂。唯在乎疾厄。痘瘡最為大厄。是無乃其獗悍獰惡之氣。不能發泄。結為痘瘡。以窘人焉歟。世醫觀其證一患。不再觸犯。而謂之胎毒。或觀闔鄉合村。一時傳遷。而謂之癘氣。其說搏影捕風。俱未可謂得痘瘡之真理矣。錦橋池田先生。家傳明戴獨立治痘之訣。舊矣。先生深志此術。一心專精。痘書是誦。僚丸秋弈。固絕外慕。夢寐必於是。羹牆必於是。蓋五十年一日也。其術之妙。聲稱藉甚。布在世醫之口耳矣。先生嘗手製唇舌頭面圖。以授門人。或至狡焉書賈。擬寫粥之。其為世醫慕仰。如茲矣。今又著此書。議論沉實。考據精確。無一言非自親試獨得之胸。而流出者矣。此書一出。吾知世醫慕仰願見。而未得見者。一旦獲此乎。其喜不翅拱璧握珠。然後此之謂百代不腐之業矣。該辱先生之知。周旋倍遊。有年於茲。醫儒雖道不同乎。先生居恆推余以為博洽。是書之成。又復俾余校之。所謂大海添一滴。泰山加一塊。奚能增減先生之書。且古不云乎。校書如掃落葉。掃盡隨落。況余疏懶鹵莽乎。古語信不誣矣。因書數言。置諸卷尾。文化辛未秋九月丹波脅山該子郁識。

芳水武田希顏書